找工作
評價: 0 回應: 5 閱覽: 768
置頂

離職後年假怎麼算,請問公司這樣算是對的嗎

離職後年假怎麼算,請問公司這樣算是對的嗎?如圖

到職日105/11/1,離職日107/11/30,應該有10天年假特休,請問這樣要怎麼算,上個月底薪是23250

離職後年假怎麼算,請問公司這樣算是對的嗎

熱門回應

曆年制是將特休統一在12/31(日曆年度)結算的制度
為了不低於法令規定的特休天數,會將週年制特休天數從12/31切成兩段
依兩段所佔的日數(或月數),依比例計算並重新組合而成
又因為有將週年制特休天數切割分段給予的狀況
所以離職時,要回到週年制檢視並結算,才不至於低於法令規定

您公司的結算方式,並不符合曆年制的計算
105/11/1到職,以曆年制算,106年度特休計算方式:
滿半年的3天+滿一年的7天*61/365=3+1.17=4.17天
107年度特休計算方式:
滿一年的7天*304/365+滿二年的10天*61/365=5.83+1.67=7.5天
108年度特休計算方式:
滿二年的10天*304/365+滿三年的14天*61/365=8.33+2.34=10.67天

107/11/30離職,因為已經實際滿二年
所以除了107年度當年的7.5天以外,切割到108年度的8.33天,也要一併折現
如果7.5天都未休,則11/30應折現的特休天數應該是7.5+8.33=15.83天

如果您公司對這個計算方式看不懂
可以用更簡單的方式:
不管是曆年制、會計年度制、學年度制,都不能低於法令規定
故於107/11/30離職時
所有從105/11/1~107/11/30的已休天數+折現的天數加總
不能低於滿二年應得的特休天數總和,也就是3+7+10=20天

補充:後來公司跟我說您給我的這個算法是週年制,但我們公司是歷年制,如果是歷年制,是不是也是這個算法呢? 
那是不是這10天年假的薪資應該是我平常每個月的薪水(如果每個月都固定拿到的也算)是23249/30*10=7749對嗎,公司這10天的年假總共只給我651元是不是他們的認知錯誤了!?謝謝莫瑞斯的專業解答感恩

勞基法第38條第4項:
勞工之特別休假,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之日數,雇主應發給工資

105/11/1到職
107/11/1當日仍在職,就取得年資滿二年10天特休的全數資格
離職時,若10天都未休,則依法10天都要折算工資
沒有依比例計算的問題

特休折現計算方式,見勞基法施行細則第24-1條第2項第1條第2目:
(二)前目所定一日工資,為勞工之特別休假於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前一日之正常工作時間所得之工資。其為計月者,為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前最近一個月正常工作時間所得之工資除以三十所得之金額。
因此也就是以最後一個月不含加班費的工資總額/30,做為一日特休應折現的工資
如果還有其他的津貼、獎金
只要是符合工資定義(具勞務對價、制度上經常性給予),都要納入計算
並非只有底薪
若除了底薪、加班費,沒有其他項目
則一日工資=23250/30,這部份沒問題

10天/12個月份,等於一個月份是0.84天
底薪23250/30天等於你一天的薪資,
一天的薪資在*0.84天就是你年假的薪資。
公司後來跟我說這個,拜託懂得人幫我解答感恩。
會員登入 (先登入會員才能回覆留言喔!)

Facebook留言

意見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