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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服務條款

為了確保您使用本網站的權益,請您詳細閱讀以下條款:

以下您以「會員」稱之;「求才廠商」指已簽約,在有效刊登徵才廣告期間之求才廠商。
「1111人力銀行」網站,網址: https://www.1111.com.tw,為全球華人股份有限公司經營管


  • 第一條 蒐集目的及求職注意事項

    1. 1111提供會員免費求職服務,並進行職業介紹或人力仲介、客戶管理、會員管理、行銷及內部的統計調查與分析。 求職服務內容如下:
      1. 主動查詢求才廠商職缺、主動應徵及履歷自動配對;
      2. 職涯發展計畫之就業諮詢或職業心理測驗(測評);
      3. 其他徵才活動、熱門職缺、派遣及獵頭徵聘等訊息通知。
    2. 1111不保證會員一定錄取或獲得符合理想之工作。 會員應自己主動進行生涯發展與適性規劃,再充分利用1111所提供之各項服務以獲得理想的求職結果。
    3. 1111對於所提供的職缺訊息,均於事前透過1111客服人員,盡可能審慎評估職缺資料及求才廠商端的資訊,惟仍不排除少數不肖求才廠商以虛假、混淆、引誘或名實不符之工作機會,使會員陷於錯誤或導致求職者不滿意之求職或從業經驗。
    4. 1111強烈建議求職者須注意下列事項,並與1111充分合作,以保障自身求職安全:
      1. 應徵面試時,隨時提高警覺,尤其謹記勞工主管機關時常宣導的: 「3大準備」,包括蒐集應徵公司資料、面試時請友人陪同、檢視徵才廣告是否不合常理。「7不原則」,如不繳交不知用途費用、不購買業者推銷產品、不辦理信用卡、不當場簽署合約、證件財物不離身、不飲用業者提供飲品及不從事非法工作等,以確保自身權益。
      2. 應徵工作過程中,有任何疑慮或發現存在不法之情形時,應立即結束面試離開,並向警察或勞工主管機關提出檢舉;也可以利用1111客服信箱:support@staff.1111.com.tw ,或1111求職會員服務中心電話:(02)8787-1111轉8,由客服人員提供協助。
  • 第二條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應告知事項

    1. 非公務機關名稱:全球華人股份有限公司。
    2. 個人資料之類別:
      C○○一 辨識個人者。
      C○○二 辨識財務者。
      C○○三 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
      C○一一 個人描述。
      C○一二 身體描述。
      C○一三 習慣。
      C○一四 個性。
      C○二一 家庭情形。
      C○二二 婚姻之歷史。
      C○二三 家庭其他成員之細節。
      C○二四 其他社會關係。
      C○三一 住家及設施。
      C○三二 財產。
      C○三三 移民情形。
      C○三四 旅行及其他遷徙細節。
      C○三五 休閒活動及興趣。
      C○三六 生活格調。
      C○三七 慈善機構或其他團體之會員資格。
      C○三八 職業。
      C○三九 執照或其他許可。
      C○四○ 意外或其他事故及有關情形。
      C○四一 法院、檢察署或其他審判機關或其他程序。
      C○五一 學校紀錄。
      C○五二 資格或技術。
      C○五三 職業團體會員資格。
      C○五四 職業專長。
      C○五五 委員會之會員資格。
      C○五六 著作。
      C○五七 學生紀錄。
      C○六一 現行之受僱情形。
      C○六二 僱用經過。
      C○六三 離職經過。
      C○六四 工作經驗。
      C○六五 工作紀錄。
      C○六六 健康與安全紀錄。
      C○六七 工會及員工之會員資格。
      C○六八 薪資與預扣款。
      C○六九 受僱人所持有之財產。
      C○七○ 工作管理之細節。
      C○七一 工作之評估細節。
      C○七二 受訓紀錄。
      C○七三 安全細節。
      C○八一 收入、所得、資產與投資。
      C○八二 負債與支出。
      C○八三 信用評等。
      C○八四 貸款。
      C○八五 結匯紀錄。
      C○八六 票據信用。
      C○八七 津貼、福利、贈款。
      C○八八 保險細節。
      C○八九 養老給付及國民年金。
      C○九一 資料主體所取得之財貨或服務。
      C○九二 資料主體提供之財貨或服務。
      C○九三 財務交易。
      C○九四 賠償。
      C一○一 資料主體之商業活動。
      C一○二 約定或契約。
      C一○三 與營業有關之執照。
      C一一一 健康紀錄。
      C一一三 種族或血統來源。
      C一一八 政治團體之成員。
      C一一九 對利益團體之支持。
      C一二○ 宗教信仰。
      C一二一 其他信仰。
      C一三一 書面文件之檢索。
      C一三二 未分類之資料。
    3.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期間:營運期間。
      地區:台灣及台灣以外地區。
      對象及方式:1111及會員同意揭露之第三人。除用於會員管理、客戶管理之檢索查詢等功能以外,並得依下述規定利用或提供予第三人利用:
      A. 提供求才廠商作為面試徵才之用。
      B. 提供獵頭、人才派遣或專案招募之聯絡及推薦之利用。
      C. 1111其他各項統計、問卷及不定期寄發之會員通知或電子報之用,包括但不限於市場調查、受企業委託代為發送的會員資訊。
      利用會員所提供之地址、電子郵件或電話號碼,進行本公司商品及服務之宣傳行銷。
      於交寄相關活動所獲物品時,將您的個人資料利用於交付給相關物流或廠商以便完成物品的寄送。
    4. 當事人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
      • 得行使之權利,
        A.查詢或請求閱覽。
        B.請求製給複製本。
        C.請求補充或更正。
        D.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E.求刪除;但同意本公司得為日後查核、比對或證明之需要而不刪除軌跡資料。
      • 行使方式
        會員得透過本網站提供之會員平台,進行查詢、閱覽、下載複製本、補充或更正履歷表內容;有關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履歷表內容部分,會員得與本網站求職客服專員連絡,非假日週一至週五早上8:30~晚上9:00,例假日及國定假日早上9:00~下午5:00,電話(02)8787-1111轉分機 8, 或透過1111網站:support@staff.1111.com.tw 意見反應信箱留言。
    5. 當事人得自由選擇提供個人資料時,不提供對其權益的影響:
      本網站係提供求職服務之就業網站,若不提供個人資料,本網站將無法提供求職服務,影響就業訊息之接收。
  • 第三條 會員履歷資料之利用

    1. 會員同意下列資料,無償並無條件提供給1111蒐集、處理:
      1. 所登錄之履歷表或個人資料
      2. 使用求職功能之各項歷程紀錄及資訊(如上網的IP位址、瀏覽器種類、瀏覽網頁及停留時間等軌跡資料)。
    2. 會員填寫之履歷表或登錄的個人資料,有虛偽不實之情事,經(但不限於)第三人舉出相當之事實或證明,依照一般客觀判斷足以使人產生合理之懷疑者,1111得暫時停權,俟查明後決定是否復權。
  • 第四條 填寫履歷注意事項

    1. 不可蓄意捏造履歷表內容。
    2. 不可盜用他人資料進行履歷刊登。
    3. 應徵方式請遵照廠商所提供或要求的方式。
    4. 請自我評估所應徵公司及職務的需求標準,再決定是否自行寄送履歷。
    5. 聯絡方式(含e-mail)變更請務必上網更新。
    6. 姓名請確實提供(中文姓名需與身分證所記載相同 / 英文姓名需同於護照或信用卡所記載 ) 。
    7. 所有履歷及自傳之填寫,應注意內容不得違反法律規定、公序良俗以及職場倫理與社會禮儀,否則會員應自負相關法律責任,且在特殊狀況下可能須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8. 履歷表之個人連絡資料不全、學歷及自傳留白,或過於精簡、填寫不完全,若仍未確實補齊者,本網站有權不予刊登或關閉履歷表。
    9. 會員明瞭填寫自傳時,若於自傳欄位填寫個人姓名及連絡資料,此一揭露之後果,應由會員自行承擔。
  • 第五條 會員禮儀停權之規定及會員與廠商糾紛之處理

    會員若發生以下違反求職禮儀情事或與徵才者產生爭議糾紛而有故意過失者,1111經查證屬實後,得視會員違犯情狀、次數或惡性,逕行採取「紀錄會員違約紀錄」、「暫時停權」、或「永久關閉會員履歷表」之措施,並得拒絕會員之後使用1111網站登錄及維護履歷表等功能之服務:

    1. 會員填寫之履歷表,有虛偽不實之情事,經(但不限於)第三人舉出相當之事實或證明,依照一般客觀判斷足以使人產生合理之懷疑者,1111得暫時停權,俟查明後決定是否復權。
    2. 會員已與求才廠商約定前往面試或到職之時間,屆時無故不到,且未事前通知求才廠商解釋原委,經該求才廠商舉出相當之事證,查明具有相當之過失者。
    3. 經求才廠商投訴與會員於面試過程或到職前後有爭議糾紛,經查屬實(例如但不限於已經向公權力機關提出備案、告訴、請求保護等動作,而有具體陳述並登載在案)者。
    4. 會員於1111從事與刊載履歷求職目的無關之行為,或藉刊載履歷實際從事其他營利、宣傳、廣告等與職務配對無關之行為,經查屬實者。 以上情形,會 員同意1111得於確保本網站配對求職求才正確、安全之社會公益目的下,依通常查證即足以產生合理懷疑之標準進行判斷,並揭露部分客觀之資訊。
  • 第六條 免責約定

    1. 會員於1111履歷資料以外之其他網頁,包括但不限於留言板、交流區、討論區等,主動提供如電子郵件、姓名、電話等個人資料時,則不在本規約個人資料保護範圍之內,會員應自行評估在類似開放空間之資料安全性。
    2. 會員若未確實勾選對特定產業或廠商之隱藏功能時,其資料遭揭露之結果應由會員自行承擔。
    3. 於1111刊登廣告之廠商,或與1111連結之網站、舉辦之相關活動等,也可能對會員之個人資料進行蒐集,會員應注意資料提供必須出於自主意願且注意資料安全。當會員經由上述管道提供其個人資訊時,1111不負任何連帶責任。
    4. 會員所提供之個人資料若有錯誤、違背法令或違反公序良俗者,即不受本規約個人資料之保護,並應自負法律責任。會員若故意提供虛偽之個人資料而引人陷於錯誤,因而造成他人之損害時,必須負擔相關之民、刑事責任;若因而導致1111之損害,並應負相關之賠償責任。
    5. 使用1111服務之風險及損失由使用者個人負擔,使用者同意其使用1111各項服務係基於個人意願,並願意自負任何風險及損失;使用者使用1111引起或與1111有關的任何直接、間接、偶然、相應而生的損害、損失或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電腦病毒、線路故障、系統故障、操作延誤或中斷等,1111不承擔任何責任。
    6. 1111不負任何擔保責任,1111不保證各項服務之穩定、安全、正確無誤及不中斷。使用者應承擔使用1111服務之所有風險及可能發生之任何損害。本1111亦不作出任何默示的擔保。
    7. 1111承諾力求網站內容之準確性及完整性,惟1111不擔保網站資料均正確無誤,亦不對網站資料之誤植或遺漏負擔責任,網站得隨時更改內容,而不另行通知。
    8. 使用者在1111填寫之各項資訊、個人資料及上傳照片等行為,純屬使用者個人行為,1111對其內容之真實性或完整性不負任何責任。
    9. 任何因電腦病毒入侵、發作或政府管制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暫時性關閉等影響網路正常運作而導致的資料毀損、遺失、被盜用或被竄改等,1111不負任何責任。
    10. 對於使用者透過1111刊登虛假或不法資訊、侵害他人權益或有詐欺、脅迫等違法行為,前述違法行為純屬使用者個人行為,1111對此衍生的一切糾紛不負任何責任。
    11. 1111網頁內可能包含其他網站或網頁的連結,如不屬於1111所有的網站或網頁連結,1111不擔保其內容的正確性、完整性及相關隱私權政策。對於因連結到上述網站或網頁所造成的損失,1111不負任何責任。
  • 第七條 法律責任

    1111在服務善意使用者的前提下,對於下列非善意的使用行為、未遂行為或意圖,1111有權採取停權處分並要求司法或執法機關協助調查下列使用行為者,並向該行為者求償。

    1. 不當地獲取資料:未經1111授權,取得1111資料庫內的資料。
    2. 不當地危害網站的安全系統:未經1111授權,試圖測試破解對1111安全系統及密碼保護系統。
    3. 危害網路對使用者提供服務:以大量的電子郵件、輸入含有病毒碼的軟體或其他方式癱瘓網站的運作、造成網站運作錯誤、減緩網站的運作效率、更改 或毀損本網站網頁及其內容、本網站連結其他網站之路徑、本網站資料庫之內容等。
    4. 有損1111或其他會員權利之侵權行為:以不當方法或未經授權,侵入1111系統更改會員資料,或以不當方法探取、更改、記錄、偽造本網站與會員間之信用交易資料。
    5. 不符合1111使用目的之行為:包括但不限於以求職或求才名義,由1111獲取相關之求才或求職會員資料或相關資料,而進行諸如(但不限於)推銷、廣告、特定產品、商品、服務或其他不符於原有求職、求才及相關有利會員目的之電子信函或一般信函之寄發,或以之進行任何可能導致求才或求職會員權益損失之行為。
    6. 違反誠信原則:包括但不限於以求職或求才名義對徵才或應徵方作出不符合其所宣稱求職或求才目的之要求或作為,或就1111所登載之求職、求才內容有不實或隱瞞,以及於1111所登錄的求職、求才內容不符法律規定或公序良俗者。
    7. 違反資訊之善良管理人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將基於求職或求才會員身份而由1111所獲取之企業或個人資料,交付、販賣或洩露予第三者或其他企業。
  • 第八條 1111 保護會員及資料安全措施

    依據中華民國相關法律之規定,1111除了對會員基本資料依法保密外,舉凡資料傳輸過程的安全、使用者身份認證、登入權限設定、後端實體保護以及公司內部人員作業流程的控管,都經1111納入整體規劃和保護措施之中。會員與求才廠商接受1111的服務時,毋須擔心基本資料外洩。其餘詳細情形,請詳閱「隱私權保護聲明」及「1111求職公約」。「隱私權保護聲明」及「1111求職公約」同屬會員服務條款的一部分。

  • 第九條 準據法及管轄法院

    會員服務條款適用中華民國法律解釋之。會員同意若因爭議而涉訟時,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 第十條 會員條款內容之變更

    會員同意本公司保有修訂本條款之權利,當本公司於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上作出修改時,會即時更新網頁內容,並透過會員所提供的電子郵件通知相關變更事項。

隱私權聲明

隱私權聲明

本網站是由「全球華人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所經營;本公司絕對尊重並予以保護您的隱私權。為了幫助您瞭解,本公司如何蒐集、應用及保護您所提供的個人資訊,請您詳細閱讀本網站的隱私權聲明。使用者如果對於本公司之隱私權聲明、或與個人資料有關之相關事項有任何疑問,可以聯繫本公司個人資料保護之專責人員電子信箱:support@staff.1111.com.tw,本公司將儘速回覆說明。


  • 一、本聲明適用範圍

    本聲明適用於所有以全球華人股份有限公司名義申請之網域所架設之網站 (以下簡稱本網站),均適用本聲明,但不適用於本網站所提供的對外相關連結,您必須參考該連結網站中的隱私權保護政策,本公司亦不負擔任何連帶責任。

  • 二、個人資料之蒐集政策

    本網站所蒐集之個人資料,在本公司提供的業務範圍內或依法得為交互運用之規範下進行,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會將其做為超出蒐集之特定目的以外之用途。本網站在您使用服務信箱或其他互動性功能時,會保留您所提供的姓名、身分證字號、電子郵件地址、連絡方式及使用時間、行動裝置硬體型號、作業系統版本、裝置唯一識別碼或其他相關必要資料等。本網站亦會保留您在上網瀏覽或查詢時,伺服器自行產生的相關紀錄,包括但不限於您使用連線設備的IP位址、使用時間、瀏覽器資訊及點選資料紀錄等。

  • 三、個人資料的利用及傳輸

    本網站對取得之個人資料進行保管、利用、處理或國際傳輸,均在主管機關允許之特定目的及利用範圍內,並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律之規定,利用期間為本公司與客戶間業務往來或舉辦活動終止為止,利用地區為本公司所在地區(包含海外)。為提供全面的整合性服務,可能會整合您的個人資訊,透過各種行銷通路,隨時提供最新且適合的商品資訊給您,您不想再收到電子郵件或行銷信函等的宣傳資訊,亦可隨時選擇不再收取此等資訊;同時本網站將盡力以合理之技術及程序,以維護所有個人資料之安全。

  • 四、本網站與第三人共用個人資料之政策

    除非適用以下任何一種情況,否則我們不會與其他公司、機構或個人分享您的資訊:

    1. 為了提供您其他服務或優惠權益 (例如折價券),需要與提供該服務或優惠之第三者共用您的資料時,本公司會在活動時提供充分說明,並且在資料蒐集之前通知您,您可以自由選擇是否接受這項特定服務或優惠。
    2. 基於下列原因而對個人資訊的存取、使用、保存或揭露屬合理必要行為:

      1. 符合適用法律、法規、法律程序、法院要求或政府執行命令。
      2. 為執行本公司各業務之《服務條款》,調查可能的違規情事。
      3. 偵測、防止或以其他方式處理詐騙、安全或技術問題。
      4. 依法律規定或在合法範圍內,保護本公司、使用者或公眾之權利、財產或安全不致遭受危害。
  • 五、本網站對外的相關連結

    1. 本網站的網頁提供其他平台的網路連結,您也可經由本網站所提供的連結,點選進入其他平台。但該連結平台不適用本網站的隱私權聲明,您必須參考該連結平台中的隱私權保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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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六、Cookie的運用與政策

    Cookie是從Web伺服器傳送到您的瀏覽器並保存在您的電腦硬碟中的簡短資料,本網站使用Cookie作為與您溝通與辨識的工具,目的在於了解網頁瀏覽的情況以改善服務品質與提高本網站系統的安全性,以及方便您參與個人化的互動活動。此外,為了統計瀏覽人數及分析瀏覽模式,做為本網站改善服務之參考,會在您瀏覽器中寫入並讀取Cookie 。如果您不希望接受Cookie並且希望關閉Cookie,您可以選擇修改您瀏覽器對Cookie的設定。如果您選擇拒絕所有的 Cookie,可能會導致您無法使用網站個人化服務,或是參與部分的活動。

  • 七、當事人權利行使

    使用者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且在不妨礙本公司履行原說明使用目的、範圍內得行使下列相關權利: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請求補充或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請求刪除。
    設籍歐盟之個人得依據歐盟個人資料保護規則且在不妨礙本公司履行原說明使用目的、範圍內得行使下列相關權利:資料可攜權、資料刪除權、被遺忘權、資料拒絕權、資料處理限制權、資料更正權。

  • 八、本聲明之修訂

    本網站將因應社會環境及法令規定之變遷或科技技術進步,不定時修訂與公布本項聲明,並採用最新技術與法規盡力保護您的網路隱私,請您隨時上網閱覽本聲明,以保障您的權益。

1111求職公約

求職規約

求職者您好:
當您選擇開始登錄本網站之履歷表時,即視為您已事先閱讀本「求職規約」及「隱私權保護政策」全部內容,並同意遵守以下約定〔以下您以「求職者」稱之;全球華人股份有限公司所屬之 1111 人力銀行網站及集團所屬子網 (包含但不限於進修網、創業加盟網、商搜網等 ) 以「1111」稱之;「求才廠商」指與本網站簽約在有效刊登徵才期間之求才廠商〕:


  • 第一條 1111 所提供之服務內容

    1111 提供求職者免費刊登全職或兼職履歷之求職服務內容,主要分為三種:

    1. 履歷自動配對服務
    2. 求才會員主動查詢職缺服務
    3. 求職者主動應徵服務

    但 1111 不保證求職者一定得受錄取工作或獲得完全理想之工作,求職者應自我進行生涯發展與適性規劃,並充分自主利用1111所提供之各項求職功能以獲得理想的求職結果。

    1. 廠商刊登之所有徵才內容,包含公司介紹、公司制度、公司福利等,皆為廠商主動(同意)刊登。求職者可於面試前、到職上班前與企業確認內容之有效性。
    2. 應徵面試時,隨時提高警覺,並注意自身權益與安全,勿留置身分證或其他非屬面試所需之相關資訊予求才廠商。
    3. 應徵工作過程有任何疑慮或發現存在不法情事之可能,應立即結束面試離開,並利用 1111 求職客服信箱 support@staff.1111.com.tw ,或利用 1111 求職會員服務中心電話:(02)8787-1111轉8,將遭遇情形提出檢舉。
  • 第二條 求職者履歷資料之使用

    求職者同意將其本人於 1111 所登錄之履歷及個人資料與於1111使用求職功能之各項歷程紀錄與資訊無償並無條件提供給 1111 合理使用、傳輸及接收商業訊息。求職者並同意 1111 基於求才媒合需求,可將上述資料提供給 1111 之求才廠商。

    1111 及其結盟廠商網站將會使用求職者的「個人資訊」提供服務,例如但不限於提供該相關結盟廠商之商品或服務資訊等。當求職者於 1111 登錄履歷表格式,確實填寫並完成登錄時, 1111 之電腦系統會自動為求職者之履歷與適當職缺進行媒合並 E-Mail 求職者資料至所有符合媒合條件之徵才廠商,做為求職媒合之用。

  • 第三條 1111 保護求職者資料安全措施

    依據中華民國相關法律之規定, 1111 除了對求職者基本資料依法保密外,舉凡資料傳輸過程的安全、使用者身份認證、登入權限設定、後端實體保護以及公司內部人員作業流程的控管等,都經 1111 納入整體規劃和保護措施之中。

  • 第四條 填寫履歷注意事項

    1. 填寫履歷資料前應仔細了解應填寫之內容,並確實勾選設定隱藏或不願接收資訊之功能。
    2. 不可蓄意捏造履歷表內容。
    3. 不可盜用他人資料進行履歷刊登。
    4. 應徵方式請遵照廠商所提供或要求的方式。
    5. 請自我評估所應徵公司及職務的需求標準再決定是否自行寄送履歷。
    6. 聯絡方式 (含E-mail) 變更請務必上網更新。
    7. 姓名請確實提供 (中文姓名需與身分證所記載相同 / 英文姓名需同於護照或信用卡所記載 )。
    8. 如為外國籍求職者,請填寫您的護照號碼或居留證號,不可造假。
    9. 所有履歷及自傳之填寫應注意其內容不得有違反法律規定、公序良俗以及職場倫理與社會禮儀,否則求職者應自負相關法律責任與社會道德評價,且在特殊狀況下可能須承擔影響1111商譽及其他損害賠償責任。
  • 第五條 求職者禮儀停用帳號規定及與廠商之糾紛處理

    求職者若發生以下違反求職禮儀情事或與徵才者產生爭議糾紛而有故意過失者, 1111經查證屬實後,得視求職者違犯情狀、次數或其他惡意行為,採取「紀錄求職者違約紀錄」、「暫時停用帳號」、或「永久關閉求職者履歷表」之措施,並得拒絕求職者之後使用1111網站登錄及維護履歷表等功能之服務:

    1. 求職者填寫之履歷表,有虛偽不實之情事(包含但不限於第三人舉出相當之事實或證明),依照一般客觀判斷足以使人產生合理之懷疑者,1111得暫時停用帳號,待事實查明。
    2. 求職者已與徵才者約定前往面試或到職之時間,屆時無故不到,且未事前通知該徵才者解釋原委,經該徵才者舉出相當之事證而查明具有相當之過失者。
    3. 經徵才者投訴與求職者於面試過程或到職前後有爭議糾紛,經查屬實(例如但不限於已經向公權力機關提出備案、告訴、請求保護等動作,而有具體陳述並登載在案)者。
    4. 求職者於 1111從事與刊載履歷求職目的無關之行為,或藉刊載履歷而實際從事其他營利、宣傳、廣告等與職務媒合無關之行為,經查屬實者。 以上情形,求職者同意1111得於確保本網站媒合求職求才正確及安全之社會公益目的下,依通常查證程序或一般社會通念之認定,即足以產生合理懷疑之標準進行判斷,並揭露部分客觀之資訊。
  • 第六條 免責約定

    1. 求職者於1111履歷資料以外之其他網頁如留言板、交流區、討論區等主動提供個人資料(如電子郵件、姓名、電話等),不在本規約個人資料保護範圍之內,求職者應自行評估在類似虛擬開放空間之資料安全性。
    2. 求職者若未確實勾選對特定產業或廠商之隱藏功能時,其資料遭揭露之結果應由求職者自行承擔。
    3. 於1111刊登廣告之廠商,或與1111連結之網站、舉辦之相關活動等,也可能對求職者之個人資料進行蒐集,求職者應注意資料提供必須出於自主意願且注意資料安全。當求職者經由上述管道提供其個人資訊時,1111不負任何連帶責任,請求職者在提供個人資料時應審慎評估。
    4. 求職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若有錯誤、違背法令或違反公序良俗者,即不受本規約個人資料之保護,並應自負法律責任。求職者若故意提供虛偽之個人資料而引人陷於錯誤,因而造成他人之損害時,必須自行負擔相關之民、刑事責任(含調解費用、和解費用或其他因此附帶應付之費用);若因而導致1111之損害,並應負相關之賠償責任(含1111之商譽損失)。
    5. 求職者知悉,不因本條發生之情狀,對本網站或1111,為民事損害賠償之請求,且不為任何損及1111(含其負責人或相關經理人)商譽之行為(包含但不限於文字或影片之散佈)。
  • 第七條 法律責任

    1111在服務善意使用者的前提下,對於下列非善意的使用行為、未遂行為或意圖者,1111有權採取停用帳號處分並要求司法或執法機關協助調查下列使用行為者,並向該行為者求償。

    1. 不當地獲取資料﹕未經1111授權同意,以任何形式或方法取得1111資料庫內的資料。
    2. 不當地危害網站的安全系統﹕以不當方法,試圖或進行破解1111安全系統及密碼保護系統或危害上開系統使用之行為。
    3. 危害網路對使用者提供服務﹕以大量的電子郵件、輸入含有病毒碼的軟體或其他方式癱瘓網站的運作、造成網站運作錯誤、減緩網站的運作效率、更改或毀損本網站網頁及其內容、本網站連結其他網站之路徑及本網站資料庫之內容等。
    4. 有損1111或會員權利之侵權行為:以不當方法,侵入1111系統更改會員資料,或探取、更改、記錄、偽造或利用本網站與會員間之信用交易資料。
    5. 不符合1111使用目的之行為﹕例如但不限於以求職或求才名義,由1111獲取相關之求才或求職會員資料或相關資料,而進行任何可能導致求才或求職會員權益損失之行為(包括但不限於推銷、廣告、特定產品、商品、服務或其他不符於原有求職、求才之目的者及相關有利會員目的之電子信函或一般信函之寄發)。
    6. 違反誠信原則:包含但不限於以求職或求才名義對徵才或應徵方,作出不符合其所求職或求才目的之要求或作為,或就1111所登載之求職、求才內容有不實或隱瞞,以及於1111所登錄的求職、求才內容不符法律規定或公序良俗者。
    7. 違反資訊之保密責任:包含但不限於求職或求才會員,將自1111所獲取之企業或個人資料,交付、販賣或洩露予第三者或其他企業。
  • 第八條 1111 保護求職者資料安全措施

    1111在服務善意使用者的前提下,對於下列非善意的使用行為、未遂行為或意圖者,1111有權採取停用帳號處分並要求司法或執法機關協助調查下列使用行為者,並向該行為者求償。

    1. 本規約若有程序上未盡事宜,依1111之解釋為準。
    2. 求職者與本網站同意若有爭議而涉訟時,應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並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3. 求職者若有違反本規約內容並經證實後,將會影響求職者於 1111 使用上的權利 , 因此請各位求職者一同遵守,並當個「快樂上班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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