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國防訓儲制度與研發替代役的入伍時間有何不同? |
| | 國防訓儲每年7、10、1月各有一梯次入伍,每年約2~3梯次,選擇入伍時間於報名時勾選,人數超過時需抽籤;研發替代役每年有很多梯次可供選擇,預計97年下半年有5個梯次入伍,同樣於報名時勾選入伍時間,人數過多時抽籤。 |
| 2. | 更詳細的資訊要到何處查詢? |
| | 可上網「內政部研發替代役制度」http://rdss.nca.gov.tw,或電內政部研發替代役專案辦公室 (02)2736-6066#206 #205。 |
| 3. | 申請預官與研發替代役會否衝突? |
| | 依規定甄選預官、研發替代役、一般替代役,三者之間完全不衝突,均可依相關規定進行申請,自行選擇服役方式,內政部系統可得知役男最後的選擇。 |
| 4. | 研發替代役與國防訓儲的生活自主性是否有差別?兩者退伍後身份有無差別? |
| | 兩者在生活型態方面完全一樣。國防訓儲進入用人單位與退伍後均為後備軍人身份,有可能接到教召、點召;研發替代役接近替代役,退伍後少有實際教召、點召。 |
| 5. | 廠商名單? |
| | 入伍時間自行選擇。核定員額之機構/公司名單、員額數預計12月公告。 |
| 6. | 若碩士身份但也考取預官資格,服研發替代役的薪資如何計算? |
| | 預官屬國防部權責,研發替代役屬內政部,依照研發替代役制度規定,第二階段時,碩士學歷依照預士給薪,每月18,520元,含主副食費、住宿津貼、交通津貼,用人單位可補貼薪水。 |
| 7. | 若我選擇在學術單位服役,可否申請學術單位的博士班? |
| | 每年主管機關都會前往用人單位關心役男狀況,若發現全職唸書等不符「服勤管理規定」及「服務契約」時,會對用人單位及役男提出糾正,若用人單位同意,且進修管道為在職專班者,則不在此限。 |
| 8. | 若第二階段11個月可扣軍訓1個月,那總役期如何?若想停止研發替代役則可改服一般役或替代役? |
| | 總役期為2年11個月,能扣盡量扣。停止研發替代役後,直接轉服替代役,但指定役別為警察役、消防役。 |
| 9. | 博士班休學期間可否服替代役?復學後可以停止服役嗎? |
| | 休學期間可以服替代役,此時為服役身份,不可停役續讀博士班,若想藉由在職專班進修,學校與用人單位協商即可。 |
| 10. | 若出國超過1/2役期,會有什麼罰則? |
| | 用人單位將役男送出國,需向主管機關報備,並且審核通過,若超過總量管制,則無法出境。 |
| 11. | 一般替代役服役期間有宿舍,研發替代役的住宿如何? |
| | 研發替代役至用人單位後,第一年每月補助3,000元住宿津貼,可自行用來承租房舍,替代役期結束後,則依用人單位規定。 |
| 12. | 如何決定入伍梯次?若跟用人單位都談好了,突然延畢怎麼辦? |
| | 入伍梯次於報名時自行勾選,突然延畢請明年再來。 |
| 13. | 公司可否幫替代役男加保勞健保? |
| | 第一、二階段---由內政部役政署幫役男保,第三階段---由公司幫役男保勞健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