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8年3月初,
找到目前第三份工作,有別於一般主動求職者,
因為我本身有累積4年多的工作經驗,
所以先選擇比較被動的求職方式
「先展現自己的價值,讓認可我的廠商來選擇」。
這樣的優勢在於,我能先統計有哪些地區以及哪些行業類別的公司,再慢慢挑選和搜尋公司評價來做挑選。第三間公司在高雄,旗下產品除了實體通路外想做電商行銷,我有3年的電商平台操作經驗剛好符合需求,加上我有累積將近2年的美編經驗,也能輔助公司經營官網視覺形象。
我和公司執行長洽談了將近快2小時,因為本身已經有工作經驗,所以沒有實作上的測試,而執行長分享公司的商品類別和經營理念,我也非常樂於以自身經驗分享以及建議,彼此有達成非常好的經營共識。 目前就業的公司環境在舒適的辦公大樓內,待遇為三個月試用期 26K,含勞健保以及遵照勞基法相關規定,周休二日見紅休,依照考績會額外發放獎金。福利以及薪資這點我是非常重視的,所以一定都會在面試中談好,確認到職也會與通知的人事再核對一次,如果有簽屬相關的勞資雙方契約,一定要詳細閱讀後才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