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為前職業是做水電工人,離開原因是薪水是日薪,一天才500元,上班八個小時不等,並沒有薪資單,也沒有勞健保,只有我跟老闆兩個人一組,到處去幫人修理水電或是去工廠換燈座(整組),也有去幫其他水電做事,老闆要是有接到工程(家庭),才兩個人去做事,做的比粗工還多,確領的薪水不成正比,103年跟老闆去臺中建築公司建造好的大樓去拉線路,裝電燈,用電動鑽打牆更改塞住管路,也在彰化市婚紗會館重整管理,104年12月在工地老闆問我的資料之後,傳LINE給他的老婆,請她幫我加入工會,也沒有告訴我是什麼工會?三天後早上用LINE告訴我晚上帶身分證印影本正反面和印章,兩寸照片兩張,要填寫資料,去他家填寫,晚上填寫完了以後,就離開了,加入工會需要費用和繳勞健保費用,都是自己出的,老闆沒出錢,因107年做套房之中出了事情造成我手腕受傷,換了好多家醫院,才治好我的右手腕,受傷其間照常上班,也要我幫重物,在跟他這段期間他只教我怎麼使用工具以外,其他的都不教我任何水電該有的知識,陸續出了事情,老闆無關緊要的用任何理由叫我出來工作,也沒有付任何醫療費用和理賠金,他有個同學跟他各買一棟透天厝,兩間打通,後面加蓋,做為套房,有跟我老闆談過,在他那出事,兩個人各出一半費用當作理賠我的損失,被老闆給拒絕了,從此以後我因為職業受傷上的關係,需要進入醫院手術治療。現在還在待業中,療養中
按照文章內容描述,你前份工作離職原因滿充足的,有勞雇關係不合及職業災害這兩個部分,就看你是否想要全部都向面試官坦白,或是簡單說明。
薪資待遇可以照實說是日薪或法定基本薪資,看你一天500元應該是違反勞基法的最低薪資。
關於勞保規定,公司勞工要雇用5名或以上的勞工,才會強制要成立投保單位。但就業保險只要有雇傭關係就一定要投保,可能你的老闆不一定有幫你保就業保險。
因為勞保有關於職災、失業甚至是生育等都有補助,所以還是找有勞保的公司會比較有保障。也祝你身體早日康復,順利找到工作重返職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