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去歐洲求職卻又不知道該如何準備面試?在德國工作的Victoria因為工作職位有機會面試世界各國的求職者,不知不覺中累積了許多求職小故事。他分享了3個面試建議,希望對來自台灣的求職者有所幫助。

在過去四年半不長不短的職業生涯中,雖然我並不是擔任HR職位,有時因為我的工作量增加、需要人力幫忙分擔,有時則是因為部門擴張聘請新同事,我有許多機會以Hiring Manager的身份,為公司面試各種類型的求職者,有正職、實習生、Freelancer等等。因為我所任職的公司皆是位於柏林的新創,除了工作語言是英文,也都非常歡迎國際人才加入,我因此有機會接觸到來自各國的求職者,其中也不乏來自台灣的求職者。
雖然已經步入職場幾年,但我仍會想起剛從研究所畢業時,每週投履歷、每週收到拒絕信的那段日子。過一兩個月後雖然漸漸收到面試邀請,也常常在第一關面試後就再也無音訊。進入職場開始面試新人後,我常常在面試者身上看到自己當年的膽怯和徬徨,也看到自己當時常犯的小錯誤。因此起了寫下這篇文章的念頭,希望對來自台灣的求職者有所幫助。
當把求職戰場從台灣移轉到歐洲,我們的競爭對手也將從台灣人擴展到世界各國人才。不只歐洲人對亞洲人,其實我們每個人都會根據自己過去有限的經驗,對各國國籍的人保有既定印象,或貼上不同的標籤。的確,來自亞洲的我們,給人的刻板印象就是害羞、木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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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害羞木訥並不是劣勢。就我和同事、主管一起面試新人的經驗,比起浮誇吹噓,德國人更欣賞「踏實」(Down to earth)的人格特質。此外,因為一般人對亞洲人的既定印象就是「害羞」,當你可以表現從容、適度展現自信的時候,將會讓人特別印象深刻。
我記得和兩位德國同事一起面試一位台灣人後,其中一位同事說道:「我覺得他表現很棒,不會害羞,也很健談開朗。」有趣的是,其他來自英國和法國的面試者雖然也表現得很有自信,卻沒有人記得這回事,只有台灣面試者被點了出來。換句話說,「有自信」似乎對歐洲人是必要特質,但對亞洲人卻是個加分題。如果你可以打破別人對你的既定印象,讓人眼睛一亮,你已經在面試中贏了第一步!
身為台灣人,我可以理解在我們的社會、職場環境中,「隨和」甚至「順從」是普遍被大家接受和喜歡的個性特質。但在個人主義強烈的歐洲國家,反而更注重每個人的「差異性」和「個人特質」。當面試官問到「你喜歡哪一個?」「你認為哪個好?」這類的喜好、意願選擇題時,我非常建議大家勇敢做出選擇。因為當你試圖做出最安全的回答時,公司很容易解讀為:你無法明確表達意見,進而懷疑日後溝通、合作會有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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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記得今年遇到的一位履歷優秀的日本求職者,他已經來到了第三關的團體面試,面試官共有六位未來有機會和他一起合作的團隊成員。我為了緩和他緊張的情緒,先問了一個 Icebreaker等級的問題:「在你工作過的城市柏林、東京、曼谷,你最喜歡在哪個城市工作和生活?」他細數了每個城市的好,但他並沒有正面回答他最喜歡的城市。接著,其他人陸陸續續拋出不同問題,其中一人問:「你做過B2B和B2C兩種商業模式的行銷經理,你個人比較喜歡哪個模式?」他大略講解了在兩個不同職位的經驗,結論是「我都喜歡」。接著另一人問:「在我們先前給你的面試測驗中,分為活動籌畫和數字表現分析兩個部分,哪一個部份對你來說比較駕輕就熟?」他猶豫了幾秒,仍回答「我都擅長」。面試結束後,儘管大家一致認可這位面試者的專業能力,但他中立的答案卻被點出,列為合作上的Red Fla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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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我可以想像每個人在面試中遇到A或B的選擇題時,總深怕選錯邊,或答案和面試官預期不符,因此和工作機會擦身而過。但對於德國這樣溝通直接的文化,「不表達意願」甚至會被解讀為「沒自信」的象徵。建議如果擔心表達強烈的偏好會有風險,你可以這樣回答:「我個人特別喜歡A….,但是我也不排斥B….」,或「我特別擅長A….,但最近我對B也有研究發現其實也很有趣….」。雖然基本上你也打了安全牌,但至少你首先給了正面回答,表達你的意願和喜好,然後再確保自己不遺漏B選項帶給你的可能性。
「你的Notice Period有多久?」是在歐洲面試中HR或Hiring Manager一定會確認的問題,他的用意在問你「如果被錄取了,多久可以開始工作?」Notice Period中文翻譯為「離職告知期間」,若你與現任雇主其中任一方要解約,必須預留多長時間才能正式離職。其實在台灣若非大型公司或外商公司,許多公司都不會訂立工作合約,也不會特別訂立Notice Period。但在歐洲所有公司行號,無論是正職員工或是實習生,開始合作前訂立合約是100%必要的。內容除了提到薪資、細節條款,Notice Period也是首要討論內容。就連Freelancer的合約也會提到,若要和公司停止合作,需在幾週前通知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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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在台灣就業的求職者遇到這題,會直接誠實地回答:「我和現任公司沒有Notice Period。」這對不了解台灣職場的歐洲人來說,是一件很困惑的事。依他們的認知和推測,可能會猜想「你在公司的角色不重要嗎?」「你的公司是個正當的企業嗎?」與其花時間和對方解釋為什麼你的公司沒有Notice Period,或企圖讓對方了解為什麼許多台灣公司甚至沒有工作合約,我會建議不如就給對方「一個月Notice Period」的答案。
在德國,公司會依據工作合約的期限給予一個月到七個月的Notice Period,而大多數人會協商在一到三個月之間。而公司在招募員工時,也會預留這個時間等待員工到職(當然公司會希望越短越好)。如果你感受到公司非常急迫需要這個職位,怕錯失了這個工作機會,你仍可以給出一個月的通知期。一來,「一個月」是所有公司都能接受的等待時間,你不會因為這一個月而降低被錄用的機會;二來,如果真的得到了工作,也能給自己爭取一些Relocation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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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完了給予求職者的三個建議後,我還想要提醒:面試應該是一個平等、相對的過程。不只是公司在篩選員工,求職者也該藉由這個機會檢視這家公司是不是夠專業?面試官是否表現尊重有禮?這家公司是不是值得你付出心血,投入寶貴的青春?在你為自己做好所有面試的準備後,也該為自己的職業生涯好好地選擇一家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