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拒絕了一間滿想去的A公司的面試
當時第一時間接到面試邀約是有答應的
結果到了面試前一天晚上突然頭痛、上吐下瀉
面試地點又是在外縣市(路程來回3小時)
當時真的太不舒服頭又爆炸痛
實在承受不了舟車勞頓
加上已有收到B公司的offer
算是第二志願吧
實在猶豫了非常久
只好忍痛在當天早上打電話取消下午的面試
人資的態度也很好說沒關係之類的
但我知道當天才取消面試一定造成了很多麻煩
這幾天發現B公司有些方面不符合我的期望
加上回想面試時老闆回答有點奇怪
今天發現原先拒絕的A公司又更新了徵才時間,原先該職缺更新時間一直停在上上週,
(覺得可能是上週面試沒找到適合人選)
所以有想說想再投一次履歷
或是硬著頭皮問人資是否還可以給我面試機會
但是之前當天才取消面試應該已經黑掉了吧
各位覺得哪種方式比較好或還會不會有機會
還是乾脆再找其他工作呢?
(A公司求職網上薪資比B多了5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