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夜間部服完兵役的學生,相信大家每次去面試時都會擔心被問問題,今天特別來分享,我被問到的考題,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面試官是一個媽媽,疫情期間一進大樓會先量體溫,到達10樓後會被量第二次,然後實名制,這是一家資本6億36萬元的大公司,面試人員包含我一共15人。
先公佈考題
司機隔天一早從台北出發到台中,這段時間是否要給加班費?
給予司機出差津貼要不要算工資?
可否把加班費和工資一起算給司機?
我們公司是屬於哪種變形工時?
你對我們公司的了解?
你怎麼會想離開現職?
你主管知道你出來面試嗎?
你覺得你是一個怎樣的人?
福利部分
勞健保基本,比較特別是除了三節會額外給春節獎金、勞動節獎金。
面試對話
我:基本自我介紹完並說明對公司的了解,網站都有可以直接進去看>>環球水泥
面試官:你怎麼會從大一日間部轉到淡水?
我:把妹
面試官:......愣了三秒,你很熱血~阿還再一起嗎?
我:沒有兵變~(坦白說我很後悔這樣講,因為老闆是喜歡走不掉的員工)
因為我想起我叔叔說的話,分享給各位。
單身的不會給加薪升職的機會,因為太容易跑掉了,如果穩定交往的話,我就會鼓勵趕快婚結一結阿,員工房貸要付敢跑嗎?
如果有結婚的我就會鼓勵孩子趕快生一生阿!能讓老婆小孩能餓到一餐嗎?房貸車貸能不繳嗎?
面試官:你覺得司機隔天一早從台北出發到台中,這段時間是否要給加班費?
我:實務上這應該算是屬於出差,這部分就要看公司是否給予出差津貼,但如果超過原本約定好的工時還是要給加班費。
面試官:給予司機出差津貼要不要算工資?
我: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3款規定「工資:謂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
面試官:可否把加班費和工資一起算給司機?
我:一般來講正常的計算方式,是先有一個雙方議定不低於基本工資的月薪,再把加班費加上去,而貴公司此種作法,則是直接將加班時數內含,統包一個數字,也就是雙方講好的勞動條件。
這種統包薪資的做法,難免會有爭議,我們還是希望先有個本薪,再據以計算加班費才是正確的做法。不過有些法院的判決,會認為即使是統包薪資,而工作時間等條件是大家講好的,只要回推回去,本薪不低於基本工資,就不違法。
面試官:我們公司是屬於哪種變形工時?
我:營造業來說算是八週變形工時
面試官:你怎麼會想離開現職?
我:內心說法比我現在薪資高,官方說法我覺得貴公司的發展願景,是可以讓我和貴公司一起成長的。
面試官:你主管知道你出來面試嗎?
我:當然不知道~因為我是請特休出去玩。
面試官:你覺得你是一個怎樣的人?
我:我覺得我是守法老實的人(給面試官一個微笑)
面試官:可是我覺得你是個很陰沉的法律人喔~
我:那代表我的能力能給貴公司更部一樣的服務。
面試官:(看了我的作品約30秒),謝謝你今天的前來。
是否錄取?
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