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這樣的,年前面試了補教業的工作,因為本身週六有接家教,所以面試時有特別詢問週六是否可能會有要配合活動上班的情形,當初老闆是說只有在暑假左右那幾個月的週六會輪值招生,大約5-6週輪一次,正式到職前去看課的時候才發現根本不是暑假左右,而是4月就要開始輪,也沒有5-6週只輪一次,因為看了輪班表,還有被排到週六發招生傳單(當初面試完全沒提到這個,我當初也有提到週六有接家教的事,老闆還說要上班的頻率很低不太會影響),但我3-7月就被排了5個週六要上班,跟當初的認知落差很大,但我才剛接班就想離職不曉得會不會給人印象不好,因為家教時薪蠻高學生也已經教了很久我並不想放掉,如果當初面試有談清楚我就不會去那裡上班了...不知道該怎麼跟主管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