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事情是這樣的
看到診所有缺人非醫療人員,是助理類168pt的薪,就想說來去應徵,結果面試完後又要求我另約時間去實際看平常診所的作業sop操作,我以為是覺得我上了才叫我先去看看,一直語帶保留去完後結果也沒說要不要錄取。
請問各位
1、面試完還要找時間去看實際現場工作後 ,診所才會考慮用人嗎?只是兼職助理也要受測(這是目前行規嗎?!),他解釋說這樣可以讓你回去想想到底自己適不適合這工作,我猜其實是在測試能力吧,(當下現學現賣當然無法很熟悉啊)
我是猜是怕面試完真正上線怕我不合,要逃避勞基法規即使只上一、二小時也要付錢吧?
2、還有,他帶我的工作內容其實是有關護理才能作的,診所都這樣用好用滿?用助理名義跟薪資,但有涉及些微護理工作?這是診所不能說的秘密卻行之有年嗎?
3、護理人員適不適用勞基法?我查好像是沒有,但我是助理應該要適用吧?
診所工作有適用勞基嗎?
想檢討自己的缺點 ,我努力回想自己面試跟操作是否不得體,若我能力不好無法勝任我會加強自己,因為花時間也很努力當天跟診,學看他sop內容、寫筆記、態度好,所以想知道自己是否有問題,還是這是診所普遍現象,還是貓膩嗎?
我自己是覺得若是正職他可以這樣要求,而且若是認為我不適合在面試講清楚或面試後馬上見習就好,這樣不清不楚又愛回避薪資福利,要求我我是pt時薪若延下班是沒加班費(責任制)沒任何福利跟獎金,但我都覺得我可以做。
抱歉,只是感覺有點差,但他是僱主有權挑人,我也想來尋問,記取經驗,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