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人力銀行的企業通知後到中和的辦公室面試,
印象深刻的就是一開始填資料就先來了四張資料表填寫,還要寫工作中的主管及聯絡方式
因為我自己本身換的工作比較多了一點,所以寫了一段時間因為還要查之前的公司電話
然後第一段面試主管出來後相談甚歡,說會有第2階段的面試
面試時為週五,隔週的週一有在提醒第二次面試時間有消息請通知我
結果等著等著就過了2週~~~我都不知道應該要說什麼了......
老實說為什麼要寫四張資料表,裡面要填履歷,我個人是覺得這種的人資的資料表應該是給未來用的(不只是這家公司而是全部的公司)
建議:入職表應該只需要讓求職者填寫除人力銀行履歷中沒有的個人資料,其經歷就不用再寫一次了。
其它是給未來主管填寫這個人的相關事項,例:優缺點、重大事跡....
現在絕大部份的人在人力銀行的履歷中都有清楚交代,
只需要列印出來後讓求職者簽名承諾此履歷都是真的,即可
為什麼還要讓求職者再寫一次,且主管早應該已經看過人力銀行中的履歷才找來面試的。
已經不是以前那個拿著手寫履歷表去面試找工作的年代!!
讓求職者與面試官浪費填寫/等待的時間的用意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