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工作應是政府外包給伊甸基經會,為勞動部的電話服務員。路途相當遙遠,與桃園可說是只差一步之遙。
面試1.為自我介紹2.是介紹與測試法條認知能力。
在法條認知能力方面,由勞動部轄下各分區的單位人資與伊甸基經會的人資主管共同面試。先是教導如何看法條上的項、目與條款,從中了解面試者的對法條的認知,最後,會從面試者的工作經歷為例最為最終面試依據。
面試人員的每一個問題都與法條相關,若回答的是事實現狀,與法規相悖,那就算是賠了夫人又折兵,學了個知識與經驗。
總之,只要回答他們想要的答案就好,就算是與你的經歷不符,不要猶豫,回答他們要的答案就好。
給人很討厭的感覺,問一些一般公司行號人資會做的事,實際上他們也在做,還惺惺作態,一副清高的樣子,所以,從我去面試直到現在,他們這個職缺永遠都在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