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早就沒有試用期這種東西,而且一開始去就說不會幫員工投勞健保,過了試用期才會投保。明顯違反勞基法!!
徵職內容寫得很好聽,很輕鬆可以追劇、玩手機等等。只是上班地點完全不會提供冷氣,不過你要幾台電風扇都可以提供。還說若是有店家需要支援,需要去其他店家現場顧店,不過時間可以減少。
面試人員邊講解內容工作,疑似老闆一直坐在後面插嘴,一直叫面試人員閉嘴!說什麼如果有身心障礙者希望不要來上班,有男友或另外有身心障礙的也最好不要。
牆面上還有貼一張照面,寫最佳Loser王(業績最差的)還附照片,看了都覺得老闆是不是要先關心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