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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網址
http://805.mnd.gov.tw/公司位置
產業類別
About公司簡介
成立時間 :西元1953年
經營理念 :
(1)經營理念: 願景:Vision: 成為東部地區最受信賴的社區醫院。 To become the most trusted community hospital in the eastern area. 宗旨:Mission: 照護東部地區軍民的身心健康。 To provide care for the well being of military personnel and civilians in the eastern area. 核心價值:Core Values: 以人為本,健康尊嚴,仁心仁術。 Human touch, health and dignity, healing heart and benevolent skills
經營理念 :
(1)經營理念: 願景:Vision: 成為東部地區最受信賴的社區醫院。 To become the most trusted community hospital in the eastern area. 宗旨:Mission: 照護東部地區軍民的身心健康。 To provide care for the well being of military personnel and civilians in the eastern area. 核心價值:Core Values: 以人為本,健康尊嚴,仁心仁術。 Human touch, health and dignity, healing heart and benevolent skills
Environment公司環境
Product/Service產品/服務
醫療保健
Benefits公司福利
福利制度
獎金類
全勤獎金
年終獎金
保險類
意外險
員工撫恤
餐飲類
伙食津貼
居住類
員工宿舍
設備類
育嬰室
有休息寢室
員工餐廳
娛樂類
自強活動
國內旅遊
員工聚餐
下午茶
家庭日
補助類
員工結婚補助
生育補助
員工國內、外進修補助
員工及眷屬喪葬補助
法定項目
勞保
健保
加班費
陪產檢及陪產假
育嬰假
生理假
產假
員工體檢
勞退提繳金
職災保險
哺乳室
注意!本區全部福利項目可能依不同職缺有所不同,實際職缺福利請依面試時與公司面談結果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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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ources其他資源
Jobs工作機會
共 34 個職缺
工作性質
職務類別
工作地區
每頁 10 筆
04 / 14
工作內容 臨床護理照護暨相關行政工作
工作待遇及福利
一、 薪資:正式進用月薪約43,500~55,200元(不含夜班費、獎金)。
二、 夜班費(含固定班別):小夜500元/日(包班700元/日)、大夜700元/日(包班900元/日)。
三、 醫勤獎助金:依醫院營運績效每月核發獎金。
四、 年終獎金:1.5個月薪資。
五、 通過試用期後有簽約獎金5,000元。
六、 休假:每週至少二日休假;婚、喪、產、病假及特別休假皆依照勞基法之休、請假規定實施。
七、 休假補助費:依勞基法給予特別休假,每施休1日給予休假補助費1,600元/日,最高可申請16,000元。
八、 勞、健保費及勞退金(6%)。
九、 工作期間在本院就醫時以員工身份優惠。
十、 員工免費年度健檢。
十一、 每年補助公會常年會費1000元。
十二、 提供外縣市人員舒適安全的員工宿舍。
十三、 健身房、網球場、羽球場及籃球場。
十四、 其他: 護師服/鞋一套、生日禮卷及尾牙聚餐。
十五、 員工房/信貸合庫優惠貸款專案。
十六、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保障同仁權益。
應徵條件
1. 政府立案之護理專科(含)以上學校畢業。
2. 具護理師(或護士)證照或應屆護理科系畢業生。
3. 其他:具臨床工作經驗或各項專業證照者尤佳。
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進用:
1. 犯內亂、外患、不能安全駕駛、賭博罪或刑法妨害風化罪章、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貪污治罪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列之罪,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2.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受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之裁定,或受行政裁罰確定。
3. 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4.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二十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
5. 違反國籍法規定。
6. 迴避進用規定:
(1) 進用單位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單位進用。
(2) 進用單位各級主管長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主管單位進用。
(3) 有權核定(核轉)進用之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核定進用單位進用。
求才期間 即日起
應徵方式: 意者請檢附履歷表、身分證正影本、畢業證書正影本、護士或護理師證照正影本、工作經歷證明影本、良民證、體檢報告表(含B肝及胸部X光、水痘、麻疹、德國麻疹)及相關證照影本等資料,逕寄花蓮縣新城鄉嘉里路163號,國軍花蓮總醫院行政室林貴珠小姐收(須註明應徵職務及聯絡電話),證件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考試內容
一、筆試:題目:50題、每題2分,總分100分;出題範圍:參考考試院護理師檢覈考試題,以內外科護理為主。
二、面試:總分100分
錄取標準 筆試及面試成績均高於75分
考試時間 於接獲履歷後另行通知(請手機保持暢通)
考試地點 國軍花蓮總醫院二樓會議室
工作地點 花蓮
上班時間 另行通知
04 / 14 | 1~5 人應徵
花蓮縣新城鄉
月薪 43,500 至 55,200 元
專科以上
經驗不拘
04 / 14 | 1~5 人應徵
04 / 14
工作內容 臨床護理照護暨相關行政工作
工作待遇及福利
一、 薪資:正職護理師月薪約41,640~51,930元(不含夜班費、獎金)。
二、 夜班費(含固定班別):小夜500元/日(包班700元/日)、大夜700元/日(包班900元/日)。
三、 醫勤獎助金:依醫院營運績效每月核發獎金。
四、 年終獎金:1.5個月薪資。
五、 通過試用期後有簽約獎金5,000元。
六、 休假:每週至少二日休假;婚、喪、產、病假及特別休假皆依照勞基法之休、請假規定實施。
七、 休假補助費:依勞基法給予特別休假,每施休1日給予休假補助費1,600元/日,最高可申請16,000元。
八、 勞、健保費及勞退金(6%)。
九、 工作期間在本院就醫時以員工身份優惠。
十、 員工免費年度健檢。
十一、 每年補助公會常年會費1000元。
十二、 提供外縣市人員舒適安全的員工宿舍。
十三、 健身房、網球場、羽球場及籃球場。
十四、 其他:護師服/鞋一套、生日禮卷及尾牙聚餐。
十五、 員工房/信貸合庫優惠貸款專案。
十六、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保障同仁權益。
應徵條件
1. 政府立案之護理專科(含)以上學校畢業。
2. 具護理師(或護士)證照或應屆護理科系畢業生。
3. 其他:具臨床工作經驗或各項專業證照者尤佳。
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進用:
1. 犯內亂、外患、不能安全駕駛、賭博罪或刑法妨害風化罪章、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貪污治罪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列之罪,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2.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受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之裁定,或受行政裁罰確定。
3. 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4.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二十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
5. 違反國籍法規定。
6. 迴避進用規定:
(1) 進用單位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單位進用。
(2) 進用單位各級主管長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主管單位進用。
(3) 有權核定(核轉)進用之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核定進用單位進用。
求才期間 即日起
應徵方式: 意者請檢附履歷表、身分證正影本、畢業證書正影本、護士或護理師證照正影本、工作經歷證明影本、良民證、體檢報告表(含B肝及胸部X光、水痘、麻疹、德國麻疹)及相關證照影本等資料,逕寄花蓮縣新城鄉嘉里路163號,國軍花蓮總醫院行政室林貴珠小姐收(須註明應徵職務及聯絡電話),證件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考試內容
一、筆試:題目:50題、每題2分,總分100分;出題範圍:參考考試院護理師檢覈考試題,以內外科護理為主。
二、面試:總分100分
錄取標準 筆試及面試成績均高於75分
考試時間 於接獲履歷後另行通知 (請手機保持暢通)
考試地點 國軍花蓮總醫院二樓會議室
工作地點 花蓮
上班時間 另行通知
04 / 14 | 1~5 人應徵
花蓮縣新城鄉
月薪 41,640 至 51,930 元
專科以上
經驗不拘
04 / 14 | 1~5 人應徵
04 / 14
工作內容
協助執行臨床病人基本照護、負責病人檢查及檢體之運送、協助衛材裝備整理、器材之清潔及協助護理師執行量血壓、測血糖及換藥等輔助性工作,需配合臨床任務需求輪值晚夜班
1. 薪資:33,780元/月。
2. 醫勤獎助金:依醫院營運績效每月核發獎金。
3. 年終獎金:1.5個月薪資。
4. 休假:每週至少二日休假;婚、喪、產、病假及特別休假皆依照勞基法之休、請假規定實施。
5. 勞、健保費及勞退金(6%)。
6. 工作期間在本院就醫時以員工身份優惠。
7. 員工免費年度健檢。
8. 健身房、網球場、羽球場及籃球場。
9. 其他:生日禮卷、三節禮品及尾牙聚餐。
10. 員工房/信貸合庫優惠貸款專案。
11.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保障同仁權益。
應徵條件
1. 國民小學(含)以上學校畢業。
2. 照顧服務員訓練結訓(須檢附證明)或護理專科學校畢業,具單一級證照者尤佳。
3. 其他:未具雙重國籍者。
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進用:
1. 犯內亂、外患、不能安全駕駛、賭博罪或刑法妨害風化罪章、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貪污治罪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列之罪,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2.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受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之裁定,或受行政裁罰確定。
3. 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4.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二十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
5. 違反國籍法規定。
迴避進用規定:
(一)進用單位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單位進用。
(二)進用單位各級主管長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主管單位進用。
(一)有權核定(核轉)進用之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核定進用單位進用。
求才期間 即日起
甄試種類 面試:體能、臨場實作、反應及應對能力
錄取標準 面試成績高於75分(總分100分)
考試時間 於接獲履歷後另行通知(請手機保持暢通)
考試地點 國軍花蓮總醫院二樓第二會議室及實作測試
工作地點 花蓮
上班時間 另行通知
04 / 14 | 1~5 人應徵
花蓮縣新城鄉
月薪 32,790 元
專科以上
經驗不拘
04 / 14 | 1~5 人應徵
04 / 14
工作內容
1.臨床護理照護暨相關行政工作。
2.診間各項臨床業務,如檢查前後衛教說明、長者健檢、成人健檢追蹤、癌症篩檢轉介、協助臨床同意書填寫及衛教等。
3.衛教講座。
4.門診滿意度調查。
工作待遇及福利
一、 薪資:正職護理師月薪約36,970~45,390元(不含夜班費、獎金)。
二、 醫勤獎助金:依醫院營運績效每月核發獎金。
三、 年終獎金:1.5個月薪資。
四、 通過試用期後有簽約獎金3,000元。
五、 休假:每週至少二日休假;婚、喪、產、病假及特別休假皆依照勞基法之休、請假規定實施。
六、 休假補助費:依勞基法給予特別休假,每施休1日給予休假補助費1,600元/日,最高可申請16,000元。
七、 勞、健保費及勞退金(6%)。
八、 工作期間在本院就醫時以員工身份優惠。
九、 員工免費年度健檢。
十、 每年補助公會常年會費1000元。
十一、 提供外縣市人員舒適安全的員工宿舍。
十二、 健身房、網球場、羽球場及籃球場。
十三、 其他:護師服/鞋一套、生日禮卷及尾牙聚餐。
十四、 員工房/信貸合庫優惠貸款專案。
十五、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保障同仁權益。
應徵條件
1.政府立案之護理專科(含)以上學校畢業。
2.具護理師(或護士)證照。
3.其他:具臨床工作經驗或各項專業證照者尤佳。
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進用:
1. 犯內亂、外患、不能安全駕駛、賭博罪或刑法妨害風化罪章、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貪污治罪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列之罪,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2.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受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之裁定,或受行政裁罰確定。
3. 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4.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二十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
5.違反國籍法規定。
6. 迴避進用規定:
(1)進用單位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單位進用。
(2)進用單位各級主管長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主管單位進用。
(3)有權核定(核轉)進用之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核定進用單位進用。
求才期間 即日起
應徵方式: 意者請檢附履歷表、身分證影本、畢業證書影本、護士或護理師證照影本、工作經歷證明影本、良民證、體檢報告表(含B肝及胸部X光、水痘、麻疹、德國麻疹)及相關證照影本等資料,逕寄花蓮縣新城鄉嘉里路163號,國軍花蓮總醫院行政室林貴珠小姐收(須註明應徵職務及聯絡電話),證件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考試內容
一、筆試:題目:50題、每題2分,總分100分;出題範圍:參考考試院護理師檢覈考試題,以內外科護理為主。
二、面試:總分100分
錄取標準 筆試及面試成績均高於75分
考試時間 於接獲履歷後另行通知(請手機保持暢通)
考試地點 國軍花蓮總醫院二樓會議室
工作地點 花蓮
上班時間 另行通知
04 / 14 | 1~5 人應徵
花蓮縣新城鄉
月薪 36,970 至 45,390 元
專科以上
經驗不拘
04 / 14 | 1~5 人應徵
04 / 14
工作內容:臨床護理照護暨相關行政工作
工作待遇及福利
一、 薪資:正職護理師月薪約41,640~50,070元。
二、 夜班費(含固定班別):小夜500元/日(包班700元/日)、大夜700元/日(包班900元/日)。
三、 醫勤獎助金:依醫院營運績效每月核發獎金。
四、 年終獎金:1.5個月薪資。
五、 通過試用期後有簽約獎金3,000元。
六、 休假:每週至少二日休假;婚、喪、產、病假及特別休假皆依照勞基法之休、請假規定實施。
七、 休假補助費:依勞基法給予特別休假,每施休1日給予休假補助費1,600元/日,最高可申請16,000元。
八、 勞、健保費及勞退金(6%)。
九、 工作期間在本院就醫時以員工身份優惠。
十、 員工免費年度健檢。
十一、 每年補助公會常年會費1000元。
十二、 提供外縣市人員舒適安全的員工宿舍。
十三、 健身房、網球場、羽球場及籃球場。
十四、 其他:生日禮卷、三節禮品及尾牙聚餐。
十五、 員工房/信貸合庫優惠貸款專案。
十六、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保障同仁權益。
應徵條件
1. 政府立案之護理專科(含)以上學校畢業。
2. 具護理師(或護士)證照或應屆護理科系畢業生。
3. 需具有「長照服務人員證明」與長照level-1研習證明書。
4. 其他:具住宿式機構工作經驗、內外科臨床工作經驗或各項專業證照者尤佳。
5. 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進用:
(1) 犯內亂、外患、不能安全駕駛、賭博罪或刑法妨害風化罪章、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貪污治罪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列之罪,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2)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受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之裁定,或受行政裁罰確定。
(3) 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4)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二十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
(5) 違反國籍法規定。
6.迴避進用規定:
(1)進用單位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單位進用。
(2)進用單位各級主管長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主管單位進用。
(3)有權核定(核轉)進用之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核定進用單位進用。
求才期間:即日起
應徵方式:意者請檢附履歷表、身分證正影本、畢業證書正影本、護士或護理師證書正影本、工作經歷證明影本、良民證、體檢報告表(含B肝及胸部X光、水痘、麻疹、德國麻疹)及相關證照影本等資料,逕寄花蓮縣新城鄉嘉里路163號,國軍花蓮總醫院行政室林貴珠小姐收(須註明應徵職務及聯絡電話),證件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考試內容
一、筆試:題目:50題、每題2分,總分100分;出題範圍:參考考試院護理師檢覈考試題,以內外科護理為主。
二、面試:總分100分
錄取標準 筆試及面試成績均高於75分
考試時間 於接獲履歷後另行通知(請手機保持暢通)
考試地點 國軍花蓮總醫院二樓會議室
工作地點 花蓮
上班時間 另行通知
04 / 14 | 1~5 人應徵
花蓮縣新城鄉
月薪 41,640 至 50,070 元
專科以上
經驗不拘
04 / 14 | 1~5 人應徵
04 / 14
工作內容 臨床護理照護暨相關行政工作
工作待遇及福利
一、 薪資:正職護理師月薪約41,640~50,070元。
二、 夜班費(含固定班別):小夜500元/日(包班700元/日)、大夜700元/日(包班900元/日)。
三、 醫勤獎助金:依醫院營運績效每月核發獎金。
四、 年終獎金:1.5個月薪資。
五、 通過試用期後有簽約獎金3,000元。
六、 休假:每週至少二日休假;婚、喪、產、病假及特別休假皆依照勞基法之休、請假規定實施。
七、 休假補助費:依勞基法給予特別休假,每施休1日給予休假補助費1,600元/日,最高可申請16,000元。
八、 勞、健保費及勞退金(6%)。
九、 工作期間在本院就醫時以員工身份優惠。
十、 員工免費年度健檢。
十一、 每年補助公會常年會費1000元。
十二、 提供外縣市人員舒適安全的員工宿舍。
十三、 健身房、網球場、羽球場及籃球場。
十四、 其他:生日禮卷、三節禮品及尾牙聚餐。
十五、 員工房/信貸合庫優惠貸款專案。
十六、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保障同仁權益。
應徵條件
1. 政府立案之護理專科(含)以上學校畢業。
2. 具護理師(或護士)證照或應屆護理科系畢業生。
3. 需具有「長照服務人員證明」與長照level-1研習證明書。
4. 其他:具住宿式機構工作經驗、精神科臨床工作經驗或各項專業證照者尤佳。
5. 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進用:
(1) 犯內亂、外患、不能安全駕駛、賭博罪或刑法妨害風化罪章、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貪污治罪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列之罪,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2)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受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之裁定,或受行政裁罰確定。
(3) 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4)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二十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
(5) 違反國籍法規定。
6. 迴避進用規定:
(1) 進用單位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單位進用。
(2) 進用單位各級主管長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主管單位進用。
(3) 有權核定(核轉)進用之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核定進用單位進用。
求才期間 即日起
應徵方式: 意者請檢附履歷表、身分證正影本、畢業證書正影本、護士或護理師證書正影本、工作經歷證明影本、良民證、體檢報告表(含B肝及胸部X光、水痘、麻疹、德國麻疹)及相關證照影本等資料,逕寄花蓮縣新城鄉嘉里路163號,國軍花蓮總醫院行政室林貴珠小姐收(須註明應徵職務及聯絡電話),證件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考試內容
一、筆試:題目:50題、每題2分,總分100分;出題範圍:參考考試院護理師檢覈考試題,以內外科護理為主。
二、面試:總分100分
錄取標準 筆試及面試成績均高於75分
考試時間 於接獲履歷後另行通知(請手機保持暢通)
考試地點 國軍花蓮總醫院二樓會議室
工作地點 花蓮
上班時間 另行通知
04 / 14 | 1~5 人應徵
花蓮縣新城鄉
月薪 41,640 至 50,070 元
專科以上
經驗不拘
04 / 14 | 1~5 人應徵
04 / 14
工作內容 臨床護理照護暨相關行政工作
工作待遇及福利
一、 薪資:正式進用月薪約43,500~55,200元(不含夜班費、獎金)。
二、 夜班費(含固定班別):小夜500元/日(包班700元/日)、大夜700元/日(包班900元/日)。
三、 醫勤獎助金:依醫院營運績效每月核發獎金。
四、 年終獎金:1.5個月薪資。
五、 通過試用期後有簽約獎金5,000元。
六、 休假:每週至少二日休假;婚、喪、產、病假及特別休假皆依照勞基法之休、請假規定實施。
七、 休假補助費:依勞基法給予特別休假,每施休1日給予休假補助費1,600元/日,最高可申請16,000元。
八、 勞、健保費及勞退金(6%)。
九、 工作期間在本院就醫時以員工身份優惠。
十、 員工免費年度健檢。
十一、 每年補助公會常年會費1000元。
十二、 提供外縣市人員舒適安全的員工宿舍。
十三、 健身房、網球場、羽球場及籃球場。
十四、 其他:護師服/鞋一套、生日禮卷及尾牙聚餐。
十五、 員工房/信貸合庫優惠貸款專案。
十六、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保障同仁權益。
應徵條件
1. 政府立案之護理專科(含)以上學校畢業。
2. 具護理師(或護士)證照或應屆護理科系畢業生。
3. 其他:具臨床工作經驗或各項專業證照者尤佳。
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進用:
1. 犯內亂、外患、不能安全駕駛、賭博罪或刑法妨害風化罪章、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貪污治罪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列之罪,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2.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受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之裁定,或受行政裁罰確定。
3. 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4.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二十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
5. 違反國籍法規定。
6. 迴避進用規定:
(1)進用單位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單位進用。
(2)進用單位各級主管長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主管單位進用。
(3)有權核定(核轉)進用之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核定進用單位進用。
求才期間 即日起
應徵方式: 意者請檢附履歷表、身分證正影本、畢業證書正影本、護士或護理師證照正影本、工作經歷證明影本、良民證、體檢報告表(含B肝及胸部X光、水痘、麻疹、德國麻疹)及相關證照影本等資料,逕寄花蓮縣新城鄉嘉里路163號,國軍花蓮總醫院行政室林貴珠小姐收(須註明應徵職務及聯絡電話),證件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考試內容
一、筆試:題目:50題、每題2分,總分100分;出題範圍:參考考試院護理師檢覈考試題,以內外科護理為主。
二、面試:總分100分
錄取標準 筆試及面試成績均高於75分(請手機保持暢通)
考試時間 於接獲履歷後另行通知
考試地點 國軍花蓮總醫院二樓會議室
工作地點 花蓮
上班時間 另行通知
04 / 14 | 1~5 人應徵
花蓮縣新城鄉
月薪 43,500 至 55,200 元
專科以上
經驗不拘
04 / 14 | 1~5 人應徵
04 / 14
工作內容
1. 協助生理功能檢查前安排、給予藥物、部分執行、檢查前後衛教等事宜(含腹部超音波、內視鏡、碳-13尿素吹氣、神經功能溫度閾值測定等)。
2. 生理功能檢查室櫃檯檢查報到、檢查相關資料查詢、預約與變更排程、病房病人傳送聯絡、其他電話聯繫等事宜。
3. 內視鏡及腹部超音波相關醫療裝備、衛耗材等保養與管理。
4. 內視鏡清潔消毒、相關器械送消。
5. 參與內視鏡個案管理紀錄、追蹤通知回診。
6. 配合候傳支援緊急內視鏡檢查。
7. 腸胃科相關業務交辦事項。
工作待遇
1. 首三個月為試用期,期間以雇二職等任用,月薪為新台幣36,970元。期間將進行專業技能培訓與工作適應觀察並考核。
2. 正式任用後以聘一職等任用,月薪為新台幣41,640元,且還享有額外的福利金及年終獎金。
3. 依勞基法規定平假日加班可選加班費或補休。
福利
1. 享勞、健保費及勞退金(院方提撥薪資6%)。
2. 工作期間在本院就醫優惠,每年免費員工體檢乙次。
3. 婚、喪、產、病假及慰勞假皆依照勞基法之休、請假規定實施;服務滿半年以上3天特別休假,另享特別休假補助費(1,600元/天)。
上班時間
1. 周一至週五08:00~17:00。
2. 例假日及國定假日休息。
3. 配合輪值候傳支援緊急內視鏡檢查,時間待定。
求才期間 即日起至招聘完成止(以本院文卷室收迄章為憑)
考試時間 另行電話通知
考試地點 國軍花蓮總醫院第二會議室
求才條件
報名資格條件:
1. 護理系畢業,具國內護理師執照。
2. 有消化道內視鏡技術師工作經驗兩年以上或消化系內視鏡技術師證書。
3. 基本護理能力如靜脈注射、靜脈留置針、護理衛教等能力。
4. 文書軟體使用能力,如WORD、試算表軟體如EXCEL與PowerPoint簡報製作能力。
04 / 14 | 1~5 人應徵
花蓮縣新城鄉
月薪 36,970 至 41,640 元
專科以上
2 年以上經驗
04 / 14 | 1~5 人應徵
04 / 17
工作時間: 08:00-1700時(試用期滿後,需配合週六On Call輪值)
工作內容
1.伺服器與資訊設備日常管理維護及問題排除。。
2.網路基礎架構及系統管理維運。
3.協助同仁解決電腦、帳號與系統等相關使用問題。
4.依工作內容需求,必要時會進行工作地點及內容變更。
5.資訊業務相關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待遇 試用期薪資36,970元,試用期滿薪資41,640元
福利 享勞健保、退休金、年終獎金、休假補助費
求才期間 即日起至適用人員進用止
考試時間 電話另行通知
考試地點 國軍花蓮總醫院行政大樓2樓第2會議室
考試項目 實作:電腦效能檢查、資通安全概論(每項25分,共計50分)
面試:由委員隨機出題(總分50分)
應徵條件
一、資格:
1.男女不拘。
2.大學(含)以上學校畢業。
3.電腦應用體裝修丙級(含)或國際(家)資安證照(例如ISO27001)。
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進用:
進用限制:
1.犯內亂、外患、不能安全駕駛、賭博罪或刑法妨害風化罪章、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貪污治罪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列之罪,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2.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受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之裁定,或受行政裁罰確定。
3.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4.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二十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
5.違反國籍法規定。
6.迴避進用規定:
(1)進用單位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單位進用。
(2)進用單位各級主管長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主管單位進用。
(3)有權核定(核轉)進用之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核定進用單位進用。
二、應繳證件:
1.個人履歷表
2.畢業證書影本
3.專業證照影本
4.區域級以上醫院勞工體檢表及相關證照影本等資料。
(需含B肝及胸部X光、水痘、麻疹、德國麻疹檢查等資料)
三、注意事項:
1. 意者請盡速將上述資料逕寄花蓮縣新城鄉嘉里路163號,國軍花蓮總醫院行政組林貴珠小姐收(並請註明應徵職務及聯絡電話),證件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以本院文卷室收迄章為憑)。
2. 經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得應試,繳交資料怒不退還。
04 / 17 | 1~5 人應徵
花蓮縣新城鄉
月薪 36,970 至 41,640 元
大學以上
經驗不拘
04 / 17 | 1~5 人應徵
04 / 17
工作內容
1.健檢客戶健康管理作業。
2.自費、高階、公教健檢。
3.公司行號團檢業務、巡迴健檢(含台東巡檢)。
4.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業務。
5.社區衛教宣導。
6.協助執行體檢排班作業。
7.協助醫院評鑑、查核、督考所需資料之匯整。
8. 社區醫學科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待遇 一、月薪36,970元整。
二、每月發放福利金。(隨醫院業績浮動)
三、享休假補助費。
四、享勞、健保費及勞退金(6%)。
五、工作期間在本院就醫時以員工身份優惠。
工作地點 國軍花蓮總醫院
求才期間 即日起
考試時間 另行電話通知
考試內容 一、面試(50%):總分100分,70分(含)以上合格
二、筆試(50%):總分100分,70分(含)以上合格
出題範圍:(1)excel(統計分析、圖表製作) 佔50。
(2)Word(表格製作) 佔50。
考試地點 國軍花蓮總醫院行政大樓2樓第2會議室
求才條件
資格條件:
1、一般條件:
(1)年齡、男女不拘。
(2)未違反國籍法規定者。
( 3 ) 專科以上學歷。
( 4 ) 具中華民國護理師證書
( 5 )開放院內具護理師條件人員報名,年資併計。
2、優先錄取條件:
(1) 熟悉健檢工作程序或有承做健檢作業經驗者。
(2) 具文書撰寫能力、資料彙整統計分析及管理、
熟悉excel、word、簡報製作能力。
雇用限制:
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進用:
1. 犯內亂、外患、不能安全駕駛、賭博罪或刑法妨害風化罪章章、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貪污治罪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條第1項所列之罪,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2. 違反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受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之裁定,或受行政裁罰確定
3. 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者。
4.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20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者。
5. 違反國籍法規定者。
迴避進用規定:
1. 進用單位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單位進用。
2. 進用單位各級主管長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主管單位進用。
3. 有權核定(核轉)進用之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核定進用單位進用。
應繳證件:(以下均為影本,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俾利審查)
一、 個人履歷表。
二、 最高學歷證件(專科以上畢業證書)。
三、 中華民國護理師證書。
四、 工作經歷證明(若無則免附)。
五、 體檢表:6個月內新進勞工體檢表含:(白血球計數W.B.C、白血球計數W.B.C、血色素 Hb、總膽固醇T-CHOL、三酸甘油脂TG、飯前血糖檢查AC、肌酸酐Creatinine、丙酮轉氨基脢SGPT、高密度脂蛋白HDL-C、B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B型肝炎表面抗體Anti-HBs、德國痲疹IgG抗體Rb-IgG、水痘帶狀皰疹病毒VZVIgG、麻疹IgG、尿蛋白質Pro、尿潛血 OB、胸部X光)。
注意事項:
意者請將上述資料逕寄花蓮縣新城鄉嘉里村嘉里路163號,國軍花蓮總醫院行政室林貴珠收(請註明應徵職務及聯絡電話),證件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以本院文卷室收迄章為憑)。
04 / 17 | 1~5 人應徵
花蓮縣新城鄉
月薪 36,970 元
專科以上
經驗不拘
04 / 17 | 1~5 人應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