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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網址
https://www.tpech.gov.tw公司位置
產業類別
產業說明
醫院
About公司簡介
一、為使市立醫院經營更有效率,服務、教學、研究品質更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自94年1月1日起已整合原十家醫療院所,包括原市醫六家綜合醫院(中興、仁愛、和平、婦幼、陽明、忠孝)、三家專科醫院(市療、慢性病防治院、中醫醫院)、一家性病防治所而成,醫務部分設14部57科、行政部分設1中心8室及41組、19股。將原十家市立醫療院所整合成為「一個聯合醫院、九個院區」的模式後,仍持續以現有的據點繼續服務全體市民。
二、在經營模式轉變後,醫療科未來將以分科經營模式經營並自負盈虧,由各單位試算其成本會計,藉由合理的成本架構訂定經營模式,經由成本效益評估決定科內用人、儀器購置等事宜,而獎勵金改以分科經營模式發給,由科負責人依據評鑑標準以教學、研究、醫療服務等貢獻度,做出獎勵金合理分配。對於行政事務也將進行整合,對於各院區行政部門訂定標準作業規範,集中採購以降低成本、建立資訊平台,加速行政管理效能。
二、在經營模式轉變後,醫療科未來將以分科經營模式經營並自負盈虧,由各單位試算其成本會計,藉由合理的成本架構訂定經營模式,經由成本效益評估決定科內用人、儀器購置等事宜,而獎勵金改以分科經營模式發給,由科負責人依據評鑑標準以教學、研究、醫療服務等貢獻度,做出獎勵金合理分配。對於行政事務也將進行整合,對於各院區行政部門訂定標準作業規範,集中採購以降低成本、建立資訊平台,加速行政管理效能。
Product/Service產品/服務
1)跨院區掛號(2)跨院區批價退(補)費(3)跨院區電子病歷傳送(4)跨院區申請醫療費用證明(5)跨院區病歷資料影印申請(6)提供看診科別服務查詢(7)設置診斷書服務處(8)各項醫療費用證明申請(9)愛心服務台,提供老人專人服務掛號
Benefits公司福利
專屬福利
勞保、健保、績效獎勵金、年終獎金、生日禮券、進修補助、員工餐聽、制服等
福利制度
獎金類
員工生日禮金
年終獎金
保險類
員工團保
娛樂類
自強活動
法定項目
勞保
健保
週休二日
陪產檢及陪產假
育嬰假
特別休假
注意!本區全部福利項目可能依不同職缺有所不同,實際職缺福利請依面試時與公司面談結果為準
Resources其他資源
Jobs工作機會
共 68 個職缺
工作性質
職務類別
工作地區
每頁 10 筆
01 / 06
一、單位:社區安寧發展中心
二、職稱:約用護理人員
三、名額:視實際出缺狀況擇優錄取
四、待遇:
約用護理人員:年薪約42~49萬元(含基本月薪、年終獎金、考核獎金等,年終及考核獎金視考核狀況發給),另依績效發給獎勵金年約4~11萬元(不含夜班費、專業能力進階獎金)
五、報名資格: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不具有公務人員身分,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三)學歷:護理相關學系畢業。
(四)證照:領有護士或護理師執照,且擁有甲類或乙類安寧居家證書者。
六、工作地點:院本部社區安寧發展中心(臺北市鄭州路145號),依業務狀況外派各院區支援。
1.中興院區 (臺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45號)
2.仁愛院區 (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10號)
3.和平婦幼院區(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二段33號、臺北市福州街12號)
4.忠孝院區 (臺北市南港區同德路87號)
5.陽明院區 (臺北市士林區雨聲街105號)
七、工作項目:
1.安寧居家護理服務業務推展與執行。
2.瞭解個案與家屬的需要與狀況,提供安寧居家療護服務需求。
3.執行安寧居家療護、善終準備及臨終關懷服務。
八、報名方式:即日起於上班時間洽本中心聯絡人黃小姐(02)25553000分機 2596。
九、繳交證件:
(一)應繳證件:
1.履歷表(請下載報名表黏貼2吋照片1張,並留白天聯絡電話)。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最高學歷之畢業證書影本1份。
4.相關醫事證書或專業證明正反面影本1份。
5.符合經歷之證明文件影本1份。
6.其他需繳附文件。
(二)注意事項:
1.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
2.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3.前項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4.錄取人員經通知報到者須親持體檢合格表單與規定證件完成報到手續。(體檢事宜請洽詢院本部職安室章小姐2555-3000分機2563)
5.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十、甄試方式:面試50%、專業測驗(筆試)50%,總分70分以上擇優錄取。
*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詳情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網頁(https://tpech.gov.taipei/Content_List.aspx?n=F9AA159A0FBD7D5B&ccms_cs=1)瀏覽。】
01 / 06 | 已被閱覽 100+ 次 | 1~5 人應徵
台北市大同區
月薪 35,000 至 37,000 元
學歷不拘
經驗不拘
01 / 06 | 已被閱覽 100+ 次 | 1~5 人應徵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婦幼專案辦公室婦產科招募四級個案管理師
一、單位:婦幼專案辦公室婦產科
二、職稱:約用個案管理師
三、名額:正取2名,備取2名(候補期間至多3個月)
四、資格條件及應徵方式: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待遇:月薪4.5萬元以上,另依績效及考核狀況發給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及獎勵金。
(三)福利:勞健保、文康活動、生日禮金。
(四)報名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2.學經歷:
學歷:大學或專科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
經歷:且具2年以上醫療相關工作經驗,經本院認定者。
3.證書(照):具中華民國醫事(護理)人員證書。
4.其它要求:
(1)悉office作業系統電腦操作、文書作業。
(2)具有耐心、細心者尤佳。
5.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五)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5年3月13日止,以郵戳為憑,請自行預留郵寄時間,逾時不予受理。
(六)報名網址: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website.tpech.gov.tw/job/index.aspx)徵才公告完成線上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
(七)報名方式:
1.採線上報名及繳交報名表件(含下載之報名表、身分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明、工作經歷服務證明、專業證照等影本資料,請詳閱備註欄應繳證件說明)方式辦理。
2.報名表件需於規定期限內以掛號郵寄至「(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一股收」,始完成報名程序,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
3.如未依規定期限寄出報名表件,網路報名視為無效。
(八)資格初審合格及甄試訊息公告日期:預計將於報名截止後兩週內,於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初審公告查詢,不另行通知,請務必主動查詢,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等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九)甄試方式:面試30%、專題報告70%,總分75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專題報告題目:【做為一位個案管理師,如何增加孕婦來本院看診及生產的意願,請說明具體的方法與作為】。寄送報名表時請一併繳交1份專題報告書面資料,甄試當日請攜帶專題報告簡報電子檔,並以口頭簡報方式進行,進行時間每人10分鐘為限。
(十)甄試時間及地點:於初審合格名單公告載明。
五、工作項目:
(一)婦產科個案管理與追蹤,包含資料登錄及個案聯絡
(二)婦產科相關業務之衛教及說明
(三)門診諮詢服務,配合婦產科門診時段輪值,含上午、下午、間及假日門診
(四)行政相關庶務工作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婦幼院區(臺北市福州街12號)。※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人事室黃小姐:聯絡電話02-25553000轉2317,傳真電話02-23028407,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來電。
八、應繳證件:(請以A4紙張格式影印、勿裁切、勿裝釘)
(一)請列印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
(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甄試報名表並黏貼2吋照片1張。
(二)身分證正反面(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1.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本年度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就讀學校所開立「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倘為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則另檢附論文指導教授簽署「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於6個月內可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俾憑審查,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畢業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四)符合資格條件之中華民國醫事人員證書。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錄取報到時需檢附醫事人員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五)符合資格條件之其他專業證照正反面。
(六)工作經歷證明文件:採認各機關(構)、公司或學校開立之「在職證明」、「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記載任職起訖期間、單位、職稱或工作內容等資料,足資證明報名條件規定之年資及工作內容,不得僅出示勞保投保或執業登記相關資料,如應試職缺未要求工作經歷者則免附。
(七)其他需繳附文件。
九、注意事項:
(一)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二)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三)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四)錄取人員應於本院通知期限內完成報到,倘逾期未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不再進用,由本院通知次一順位錄取人員依序遞補。
(五)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六)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詳情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HOME/Index)瀏覽。】
02 / 12 | 已被閱覽 60+ 次 | 1~5 人應徵
台北市中正區
月薪 45,000 元以上
專科、大學
2 年以上經驗
02 / 12 | 已被閱覽 60+ 次 | 1~5 人應徵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影像醫學科招募醫事放射師
一、單位:陽明院區影像醫學科
二、職稱:約用醫事放射師
三、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候補期間至多3個月)
四、資格條件及應徵方式: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待遇:月薪4.8萬元以上,另依績效及考核狀況發給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及獎勵金。
(三)福利:勞健保、文康活動、生日禮金。
(四)報名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2.學經歷:
學歷:放射相關科系學士以上畢業。
經歷:不拘。
3.證書(照):
具中華民國醫事放射師證書(請檢附證書正反面影本)。
醫事人員需符合各類醫事人員相關醫事法規之執業登記規定。【如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應繳證件請詳閱「備註欄」。】
4.其它要求:
5.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五)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5年3月12日止,以郵戳為憑,請自行預留郵寄時間,逾時不予受理。
(六)報名網址: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HOME/Index)徵才公告完成線上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
(七)報名方式:
1.採線上報名及繳交報名表件(含下載之報名表、身分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明、工作經歷服務證明、專業證照等影本資料,請詳閱備註欄應繳證件說明)方式辦理。
2.報名表件需於規定期限內以親送或掛號郵寄至「(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一股收」,始完成報名程序,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
3.如未依規定期限寄出報名表件,網路報名視為無效。
(八)資格初審合格及甄試訊息公告日期:
預計將於報名截止後兩週內,於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
(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初審公告查詢,不另行通知,請
務必主動查詢,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等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九)甄試方式:面試30%、專業測驗(筆試)70%,總分8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測驗範圍:【放射診斷】。
(十)甄試時間及地點:於初審合格名單公告載明。
五、工作項目:
(一)放射科一般攝影、CT、MRI、乳房攝影、骨質密度檢查等,必要時需支援院方其他科室業務。
(二)須輪值大小夜班及假日值班。
(三)科內行政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臺北市雨聲街105號)。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人事室黃小姐:聯絡電話02-25553000轉2317,傳真電話02-23028407,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來電。
八、應繳證件:(請以A4紙張格式影印、勿裁切、勿裝釘)
(一)請列印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
(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甄試報名表並黏貼2吋照片1張。
(二)身分證正反面(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1.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本年度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就讀學校所開立「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倘為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則另檢附論文指導教授簽署「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於6個月內可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俾憑審查,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畢業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四)符合資格條件之中華民國醫事人員證書。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錄取報到時需檢附醫事人員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五)符合資格條件之其他專業證照正反面。
(六)工作經歷證明文件:採認各機關(構)、公司或學校開立之「在職證明」、「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記載任職起訖期間、單位、職稱或工作內容等資料,足資證明報名條件規定之年資及工作內容,不得僅出示勞保投保或執業登記相關資料,如應試職缺未要求工作經歷者則免附。
(七)其他需繳附文件。
九、注意事項:
(一)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二)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三)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四)錄取人員應於本院通知期限內完成報到,倘逾期未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不再進用,由本院通知次一順位錄取人員依序遞補。
(五)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六)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詳情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HOME/Index)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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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士林區
月薪 48,000 元以上
大學
經驗不拘
02 / 11 | 已被閱覽 60+ 次 | 1~5 人應徵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影像醫學科招募約用醫事放射師
一、單位:仁愛院區影像醫學科
二、職稱:約用醫事放射師
三、名額:正取2名,備取1名(候補期間至多3個月)
四、資格條件及應徵方式: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待遇:月薪4.8萬元以上,另依績效及考核狀況發給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及獎勵金。
(三)福利:勞健保、文康活動、生日禮金。
(四)報名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2. 學經歷:放射科系學士以上畢業,經歷不拘。
【如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應繳證件請詳閱「備註欄」。】
3.證書(照):具中華民國醫事放射師證書(請檢附證書正反面影本)。
【應繳證件請詳閱「備註欄」。】醫事人員需符合各類醫事人員相關醫事法規之執業登記規定。
4.其它要求:具輻射防護師證書者尤佳。
5.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五)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5年3月2日止,以郵戳為憑,請自行預留郵寄時間,逾時不予受理。
(六)報名網址: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HOME/Index)徵才公告完成線上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
(七)報名方式:
1.採線上報名及繳交報名表件(含下載之報名表、身分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明、工作經歷服務證明、專業證照等影本資料,請詳閱備註欄應繳證件說明)方式辦理。
2.報名表件需於規定期限內以親送或掛號郵寄至「(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收發室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一股黃小姐收」,始完成報名程序,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
3.如未依規定期限寄出報名表件,網路報名視為無效。
(八)資格初審合格及甄試訊息公告日期:預計將於報名截止後兩週內,於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初審公告查詢,不另行通知,請務必主動查詢,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等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九)甄試方式:面試30%、筆試70%,總分8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十)甄試時間及地點:於初審合格名單公告載明。
五、工作項目:
(一)醫事放射師工作事項。
(二)須輪值大小夜班及假日值班。
(三)影像傳輸作業系統。
(四)輻射曝露品保作業。
(五)影像醫學科櫃台業務。
(六)教學研究、醫院評鑑及教學院評鑑相關事項。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10號)。※本院為無菸職場。
七、聯絡方式:人事室黃小姐:聯絡電話02-25553000轉2317,傳真電話02-23028407,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來電。
八、應繳證件:(請以A4紙張格式影印、勿裁切、勿裝釘)
(一)請列印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
(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甄試報名表並黏貼2吋照片1張。
(二)身分證正反面(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1.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本年度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就讀學校所開立「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倘為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則另檢附論文指導教授簽署「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於6個月內可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俾憑審查,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畢業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四)符合資格條件之中華民國醫事人員證書。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錄取報到時需檢附醫事人員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五)符合資格條件之其他專業證照正反面。
(六)工作經歷證明文件:採認各機關(構)、公司或學校開立之「在職證明」、「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記載任職起訖期間、單位、職稱或工作內容等資料,足資證明報名條件規定之年資及工作內容,不得僅出示勞保投保或執業登記相關資料,如應試職缺未要求工作經歷者則免附。
(七)其他需繳附文件。
九、注意事項:
(一)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二)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三)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四)錄取人員應於本院通知期限內完成報到,倘逾期未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不再進用,由本院通知次一順位錄取人員依序遞補。
(五)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六)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詳情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HOME/Index)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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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大安區
月薪 48,000 元以上
大學
經驗不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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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忠孝院區社區整合照護科招募員二級(約用)管理師(從事長照業務)
一、單位:忠孝院區社區整合照護科
二、職稱:員二級(約用)管理師
三、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備取有效期限自榜示之翌日起3 個月內有效。
四、資格條件及應徵方式: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待遇:月薪約3.8萬元以上,另依績效及考核狀況發給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及獎勵金。
(三)福利:勞健保、文康活動、生日禮券。
(四)報名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2.學經歷:(需檢附足資證明工作年資及內容之經歷證明文件,應繳證件請詳閱「備註欄」)
(1)醫學、護理、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營養、藥學、公共衛生、老人照顧、醫務管理、社會工作、長期照顧等相關科系學士以上學位,且具三年以上長期照顧服務相關工作經驗,經本院認定者。
(2)老人照顧及公共衛生相關科、系、所碩士以上學位,且具一年以上長期照顧服務相關工作經驗,經本院認定者。
(3)專科以上學校醫事人員相關科、系、所畢業或公共衛生、醫務管理、社會工作、老人照顧或長期照顧相關科、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且具六年以上長期照顧服務相關工作經驗,經本院認定者。
*長期照顧服務經驗說明:服務對象為身心失能者或其家庭照顧者,工作內容以個案為中心,含評估、轉介、協調與整合多元服務資源。
3.其他要求:具長照中心個案管理師、居家護理師工作經驗尤佳。
4.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五)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5年2月8日止,以郵戳為憑,請自行預留郵寄時間,逾時不予受理。
(六)報名網址: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徵才公告完成線上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
(七)報名方式:
1.採線上報名及繳交報名表件(含下載之報名表、身分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明、工作經歷服務證明、專業證照等影本資料,請詳閱備註欄應繳證件說明)方式辦理。
2.報名表件需於規定期限內以親送或掛號郵寄至「(10851)台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收發室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一股收」,始完成報名程序,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
3.如未依規定期限寄出報名表件,網路報名視為無效。
(八)資格初審合格及甄試訊息公告日期:預計將於報名截止後兩週內,於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初審公告查詢,不另行通知,請務必主動查詢,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等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九)甄試方式:面試30%、專案報告70%(*詳注意事項(七)),總分8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十)甄試時間及地點:於初審合格名單公告載明。
五、工作項目:
(一)執行長照計畫業務。
(二)執行長照個案管理。
(三)長照服務個案資料之彙整分析。
(四)照顧品質監測。
(五)協助院區社區營造,並與院外單位溝通協調。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忠孝院區(臺北市南港區同德路87號)。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忠孝院區社區整合照護科林小姐:電話02-2786-1288轉6775;人事室黃小姐:電話02-2555300轉2317,傳真電話02-23614854,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來電。
八、應繳證件:(請以A4紙張格式影印、勿裁切、勿裝釘)
(一)請列印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
(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甄試報名表並黏貼2吋照片1張。
(二)身分證正反面(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1.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本年度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就讀學校所開立「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倘為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則另檢附論文指導教授簽署「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於6個月內可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俾憑審查,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畢業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四)符合資格條件之中華民國醫事人員證書。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錄取報到時需檢附醫事人員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五)符合資格條件之其他專業證照正反面。
(六)工作經歷證明文件:採認各機關(構)、公司或學校開立之「在職證明」、「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記載任職起訖期間、單位、職稱或工作內容等資料,足資證明報名條件規定之年資及工作內容,不得僅出示勞保投保或執業登記相關資料,如應試職缺未要求工作經歷者則免附。
(七)其他需繳附文件。
九、注意事項:
(一)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二)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三)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四)錄取人員應於本院通知期限內完成報到,倘逾期未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不再進用,由本院通知次一順位錄取人員依序遞補。
(五)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六)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七)<專題報告題目>:林伯伯離異與長子、長媳同住,長照評估時案長子因為工作未到場。經長照評估後,照專已確認案主有身心障礙手冊,障別1類(失智症)中度,CMS等級4級。個管員發現林伯伯身上不同的地方有不明的黑青,包含大腿內側、腹部等,另雙手有被束縛過的痕跡,經詢問後案長媳陳小姐後,陳小姐表示案主常常自己想走動,但是卻常常跌倒,家屬感到很困擾所以偶爾家屬不在時會把案主綁起來。
請以簡報製作報告討論以下問題(題目未說明之狀況,可自行假設):
請問依照您的評估,案家、案主可能需要甚麼長照服務?可能需要甚麼長照服務以外的處置或轉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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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南港區
月薪 38,000 元以上
專科、大學
1 年以上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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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婦幼專辦婦產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
一、職稱:約用主治醫師。
二、名額:正取1名。
三、報名資格: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醫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籍人士需來臺設籍10年以上)並領有國民身分證。
(三)具備「醫事人員人事條例」任用資格。
(四)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之醫學系畢業。
(五)領有國內醫師證書
(六)領有醫師考試及格證書
(七)具有效期婦產科專科醫師證書。
(八)具有效期(截止日期至少需於到職日)ETTC證書、ACLS證書、APLS證書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
四、甄試方式:面試30%、專業測驗(專案報告,題目:個人經歷與未來發展期望,5-10分鐘)70%,總分75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五、工作項目:
(一) 婦產科醫療業務
(二) PGY/住院醫師教學、公共衛生勤務支援
(三) 其他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點: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婦幼專辦※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婦幼專辦婦產科,林小姐,02-22523234轉2512
八、報名方式:
(一)即日起至115年3月6日17:00止,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徵才公告」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以親送或限時掛號郵寄(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二股郭小姐收,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臺北市新北市以外地區請務必自行預留郵件送達時間)。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職稱及寄件人姓名,且確實勾選必備資料(依實際收件證件資料為準)。
(二)應繳證件:(必備文件)
1.報名表或履歷表(請留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黏貼2吋照片1張)。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之醫學系畢業證書影本1份。
4.醫師證書影本1份及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各1份。
5.具有效期婦產科專科證書影本1份。
6.有效期(截止日期至少需於到職日)ETTC證書、ACLS證書、APLS證書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影本。
7.專案報告1份。
8.其他自行提供資料:婦產科次專科證書影本、相關證照或學經歷證明文件。
(三)注意事項:
1.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未註明應試類科、未貼妥照片、未填寫自傳、應備文件若有資料不全、未附或資格條件不符者,即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附文件、退件或及變更報考類科。
3.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如需返還報名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以落實環保政策。
4.各項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5.報名表所填具之電子郵件信箱、通訊地址、聯絡電話等資料有異動者,請傳真通知本院並同時來電確認,以維護錄取人員權益。
6.甄試及報到應依本院指定日期前來,參加甄試人員及錄取人員逾通知甄試時間、報到期限而未參加甄試或報到者,視為放棄,並註銷其資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保留。
7.依本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肆、二十三、(五)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但「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院長核准。
(四)放榜地點:請至「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錄取公告」查詢。
(五)甄試訊息:另行通知。
(六)備註:
1.待遇:依「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所屬醫療機構人員獎勵金發給基準」辦理。
2.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3.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法第23條第1項第4款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4.錄取人員應持合格體檢報告(3個月內有效期)始得完成報到手續(相關疑問請洽院本部勞安室2555-3000分機2569)。
02 / 10 | 1~5 人應徵
台北市中正區
待遇面議
學歷不拘
經驗不拘
02 / 10 | 1~5 人應徵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院區病理科招募約用醫事檢驗師
一、單位:和平院區病理科
二、職稱:約用醫事檢驗師
三、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
四、資格條件及應徵方式: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待遇:年薪 60至80萬元,另依績效及考核狀況發給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及獎勵金。
(三)福利:勞健保、文康活動、生日禮金。
(四)報名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2.學經歷:
學歷:醫技系學士以上畢業。
【如為本年度應屆畢業生或研究所應屆畢業生,應繳證件請詳閱「備註欄」】
經歷:不拘。
3.證書(照):具中華民國醫事檢驗師證書(請檢附證書正反面影本)。
醫事人員需符合各類醫事人員相關醫事法規之執業登記規定。
【如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應繳證件請詳閱「備註欄」。】
4.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五)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5年2月28日止,以郵戳為憑,請自行預留郵寄時間,逾時不予受理。
(六)報名網址: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徵才公告完成線上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
(七)報名方式:
1.採線上報名及繳交報名表件(含下載之報名表、身分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明、工作經歷服務證明、專業證照等影本資料,請詳閱備註欄應繳證件說明)方式辦理。
2.報名表件需於規定期限內以掛號郵寄至「(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一股收」,始完成報名程序,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
3.如未依規定期限寄出報名表件,網路報名視為無效。
(八)資格初審合格及甄試訊息公告日期:預計將於報名截止後兩週內,於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初審公告查詢,不另行通知,請務必主動查詢,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等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九)甄試方式:面試30%、專業測驗(筆試、實作)70%,總分75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測驗範圍:【病理科相關範圍】。
(十)甄試時間及地點:於初審合格名單公告載明。
五、工作項目:
(一)基本細胞病理檢體處理及閱片工作。
(二)外科病理檢切,切片,包埋、染色等工作。
(三)進階人員可訓練做特殊分子病理檢測等。
(四)協助病理部之各項行政、支援業務。
(五)其他長官交辦事宜。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院區(臺北市中華路2段33號)。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和平院區解剖病理科徐小姐:電話23889595轉8210;人事室黃小姐:電話25553000轉2317,傳真23028407,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來電。
八、應繳證件:(請以A4紙張格式影印、勿裁切、勿裝釘)
(一)請列印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
(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甄試報名表並黏貼2吋照片1張。
(二)身分證正反面(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1.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本年度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就讀學校所開立「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倘為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則另檢附論文指導教授簽署「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於6個月內可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俾憑審查,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畢業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四)符合資格條件之中華民國醫事人員證書。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錄取報到時需檢附醫事人員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五)符合資格條件之其他專業證照正反面。
(六)工作經歷證明文件:採認各機關(構)、公司或學校開立之「在職證明」、「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記載任職起訖期間、單位、職稱或工作內容等資料,足資證明報名條件規定之年資及工作內容,不得僅出示勞保投保或執業登記相關資料,如應試職缺未要求工作經歷者則免附。
(七)其他需繳附文件。
九、注意事項:
(一)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二)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三)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四)錄取人員應於本院通知期限內完成報到,倘逾期未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不再進用,由本院通知次一順位錄取人員依序遞補。
(五)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六)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詳情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HOME/Index)瀏覽。】
02 / 10 | 已被閱覽 30+ 次 | 1~5 人應徵
台北市中正區
年薪 600,000 至 800,000 元
大學
經驗不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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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口腔醫學科招募約用住院醫師公告
一、職稱:約用住院醫師
二、名額:正取 1 名,備取 1 名。
三、報名資格: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醫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籍人士需來臺設籍 10 年以上)。
(三)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之牙醫學系畢業
(四)具有牙醫師證書、考試及格證書,二年期牙醫師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完訓証明。
(五)本職缺適用勞動基準法第 84-1 條。
四、工作項目:
(一)口腔醫學科臨床業務、社區到宅醫療、偏鄉醫療。
(二)牙科門診、急診、病房會診。
(三)篩檢塗氟公衛業務:兒童塗氟、學童健檢、幼稚園篩檢、兵役體檢、社區衛教及篩檢、口腔癌篩檢。配合二年期家庭牙醫科專科醫師訓練計畫。
(四)教學研究、受訓牙醫師、實習牙醫學生之臨床指導教學訓練。
(五)科內行政工作,及訓練計畫、評鑑相關行政業務。
(六)其他主管、師長交辦事項。
五、甄試方式:面試 30%、專業測驗(筆試)70%,總分 80 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11556 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 4 段 10 號) ※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口腔醫學科黃小姐,聯絡電話:02-27093600 分機3262
八、備註事項:
(一)報名方式:即日起至 115年3月2日止,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事求人專區」 https://websrv01.tpech.gov.tw/job/index.aspx 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以親送或掛號郵寄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 101 號 11F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二股郭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以郵戳為憑,請自行預留郵寄時間。
(二)繳交證件:
1.甄試報名表(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事求人專區」網路報名,自行列印甄試報
名表並留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黏貼2 吋照片 1 張)。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1 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任用資格之牙醫學系畢業證書影本 1 份。
4.牙醫師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各 1 份。
5.二年期牙醫師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完訓証明影本 1 份。
6.其他需繳附文件。
(三)注意事項:
1.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各項資料請以 A4 紙張影印(請勿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如需返還報名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以落實環保政策。
3.前項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4.報名表所填具之電子郵件信箱、通訊地址、聯絡電話等資料有異動者,請傳真通知本院並同時來電確認,以維護錄取人員權益。
5.甄試及報到應依本院指定日期前來,參加甄試人員及錄取人員逾通知甄試時間、報到期限而未參加甄試或報到者,視為放棄,並註銷其資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保留。
6.依本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二十三、(五)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但「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院長核准。
(四)備註:
1.約用住院醫師參照勞工退休金條例提撥勞工退休金。
2.錄取人員應持合格體檢報告(3 個月內有效期)始得完成報到手續(相關疑問請洽院本部勞安室 2555-3000 分機 2569)
3.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4.錄取人員須簽訂本院勞基法第 84-1 條約定書並經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核備。
(五)放榜地點:請至「聯醫事求人專區」」(https://websrv01.tpech.gov.tw/job/index.aspx)查詢。
(六)甄試訊息:科內另行通知。
02 / 10 | 1~5 人應徵
台北市大安區
待遇面議
學歷不拘
經驗不拘
02 / 10 | 1~5 人應徵
02 / 10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口腔醫學科招募受訓牙醫師公告
一、職稱:受訓牙醫師
二、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
三、報名資格: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醫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籍人士需來臺設籍10年以上)。
(三)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之牙醫學系畢業
(四)具有牙醫師證書、考試及格證書。
(五) 本職缺適用勞動基準法第84-1條。
四、工作項目:
(一)牙科臨床醫療業務
(二)公衛勤務支援
(三)上級交辦事項
(四)配合二年期牙醫師PGY訓練計畫
五、甄試方式:面試30%、專業測驗(筆試)70%,總分8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11556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4段10號) ※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口腔醫學科黃小姐,聯絡電話:02-27093600分機3262
八、備註事項:
(一)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15年3月2日止,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https://websrv01.tpech.gov.tw/job/index.aspx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以親送或掛號郵寄1034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F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二股郭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以郵戳為憑,請自行預留郵寄時間。
(二)繳交證件:
1.甄試報名表(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事求人專區」網路報名,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留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黏貼2吋照片1張)。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任用資格之牙醫學系畢業證書影本1份。
4.牙醫師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各1份。
5.其他需繳附文件。
(三)注意事項:
1.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請勿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如需返還報名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以落實環保政策。 3.前項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4.報名表所填具之電子郵件信箱、通訊地址、聯絡電話等資料有異動者,請傳真通知本院並
同時來電確認,以維護錄取人員權益。
5.甄試及報到應依本院指定日期前來,參加甄試人員及錄取人員逾通知甄試時間、報到期限而未參加甄試或報到者,視為放棄,並註銷其資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保留。
6.依本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二十三、(五)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但「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院長核准。
(四)放榜地點:請至「聯醫事求人專區」」(https://websrv01.tpech.gov.tw/job/index.aspx)查詢。
(五)甄試訊息:科內另行通知。
(六)備註:
1.受訓牙醫師參照勞工退休金條例提撥勞工退休金。
2.錄取人員應持合格體檢報告(3個月內有效期)始得完成報到手續(相關疑問請洽院本部勞安室2555-3000分機2569)。
3.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4.錄取人員須簽訂本院勞基法第84-1條約定書並經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核備始得辦理報到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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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10 | 1~5 人應徵
台北市大安區
待遇面議
學歷不拘
經驗不拘
02 / 10 | 1~5 人應徵
仁愛院區重症醫學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加護病房專責) 1 名 (F777)
一、職稱:約用主治醫師。
二、名額:正取 1 名,備取 1 名。
三、報名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籍人士需來臺設籍 10 年以上)並領有國民身分證。
(二)具備「醫事人員人事條例」任用資格。
(三)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之醫學系、中醫學系選醫學系雙主修畢業。
(四)具國內醫師證書。
(五)具考試院考試及格證書。
(六)具有效期急診醫學科、內科、外科、神經外科、神經科、麻醉科、職業醫學科之任一項專科醫師證書。
(七)具有效期內重症醫學專科醫師證書
(八)具有效期(截止日期至少需於到職日)ETTC 證書、ACLS 證書、APLS 證書或 NRP 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
四、甄試方式:
面試 30%、專業測驗(專案報告題目:重症照顧的現在與未來,5~10分鐘)70%,總分8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五、工作項目:
(一)加護病房臨床醫療業務。
(二)教學。
(三)輪值班。
(三)其他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10號。
※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人及電話:曾小姐,聯絡電話:27093600分機1279。
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間來電
八、報名方式:
(一)即日起至115年2月25日17:00 止,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徵才公告」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以親送或限時掛號郵寄(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 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二股李小姐收,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臺北市新北市以外地區請務必自行預留郵件送達時間)。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職稱及寄件人姓名,且確實勾選必備資料(依實際收件證件資料為準)。
(二)應繳證件:
必備文件:
1.報名表或履歷表(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徵才公告」網路報名,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留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黏貼 2吋照片 1 張)、自傳各 1 份。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之醫學系、中醫學系選醫學系雙主修畢業證書影本。
4.醫師證書影本。
5.考試院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6.有效期急診醫學科、內科、外科、神經外科、神經科、麻醉科、職業醫學科之任一項專科醫師證書影本。
7.有效期內重症醫學專科醫師證書
8.有效期(效期截止日期至少需至報到日)ETTC 證書、ACLS 證書、APLS 證書或 NRP 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影本。
(三)注意事項:
1.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未註明應試類科、未貼妥照片、未填寫自傳、應備文件若有資料不全、未附或資格條件不符者,即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附文件、退件或及變更報考類科。
3.各項資料請以 A4 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如需返還報名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以落實環保政策。
4.各項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5.報名表所填具之電子郵件信箱、通訊地址、聯絡電話等資料有異動者,請傳真通知本院並同時來電確認,以維護錄取人員權益。
6.甄試及報到應依本院指定日期前來,參加甄試人員及錄取人員逾通知甄試時間、報到期限而未參加甄試或報到者,視為放棄,並註銷其資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保留。
7.依本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肆、二十三、(五)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但「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院長核准。
(四)放榜地點:請自行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錄取公告」查詢
(五)甄試訊息: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初審公告」查詢(或洽聯絡人確認)
(六)備註:
1.待遇:依「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所屬醫療機構人員獎勵金發給基準」辦理。
2.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3.錄取人員應持合格體檢報告(3 個月內有效期)始得完成報到手續(相關疑問請洽院本部職業安全衛生室電話:2555-3000 分機 2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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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驗不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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