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公司資訊

公司簡介

行政院於民國六十八年(西元一九七九年)二月六日頒布了 「加強文化及育樂活動方案」,決定籌設一所培育藝術創作、展演及學術研究人才之高等學府,「國立藝術學院」於焉誕生。 民國六十八年十月廿二日,行政院正式核定成立國立藝術學 院籌備處,廣邀藝術界、教育界人士,參與建校籌設、討論建校的 理想、教學的目標,並分組討論、歸納,草擬「國立藝術學院建校 計劃綱要」。 民國七十一年七月一日,國立藝術學院奉准正式成立,鮑幼 玉先生擔任首任院長。學院初設音樂、美術、戲劇三學系。校址暫 借台北市辛亥路三段國際青年活動中心二、三樓,並單獨辦理招生及考試,第二年學院奉准增設舞蹈學系,完成基本四系的設置。民國七十四年四月,全校暫遷台北縣蘆洲鄉原國立僑生大學先修班校址。學校雖仍是篳路藍縷,以啟山林的艱辛走來,但辦學的特色,展演的成功,已獲得社會文化界、藝術界的重視與肯定。畢業校友也在台灣藝術舞台上嶄露頭角。民國七十九年九月,關渡校區的建校工程次第完成。民國八十年七月下旬正式遷校。「出蘆入關」是國立藝術學院發展史上的一件大事;從民國七 十一年七月一日建校,到民國八十年七月,歷經整整九年,克服了 諸多困難,終於完成基本建設,並舉校遷往關渡校區。「出蘆入關」,當時在戲劇學系主導下,全校及各系熱烈支援參與中,完成了謝土祈福的展演儀式,全校師生由蘆洲一路遊行走來,步入全新而將永續 的校區,建立新的紀元。 民國八十年八月一日,馬水龍教授榮任為第二任院長。其間學 校在教育、創作、研究的發展上,因需要增設了藝術研究所、傳統藝 術研究所、舞蹈研究所、科技藝術中心、電算中心、共同學科及展演 藝術中心,以求學校在藝術教育、人文學養、學術研究、展演活動及 藝術創作上能有更深厚完整的發展。同時音樂學系為了因應社會對於音樂專業人才的迫切需求,也增設為雙班。民國八十三年,劉思量教授榮任為第三任院(校)長。學校增設劇場 藝術研究所碩士班、傳統音樂學系、劇場設計學系。直至目前國立藝術學院,設有音樂、美術、戲劇、舞蹈、傳統音樂、劇場設計六個學系。碩士班有音樂學系碩士班、戲劇學系碩士班、舞蹈學系碩士班、傳統藝術研究所、劇場藝術研究所及美術史、美術創作碩士班。全校學生約一千人。「以傳統文化為基礎,本人文精神,培育藝術創作、展演及學 術研究人才,並以求創造藝術發展的新契機」這是學校創校的宗旨。十數年來,整個教學方針與教育理念,都以此為原則。進而將「傳統 與現代」、「中國與西方」、「經驗與理論」、「創作與研究」交相 並融,相互滲透,輾轉化為學校特有的風格與光采。自由、試驗、全 力以赴,並在展演與創作中學習成長也成為學生學習的精神和心理特質。 民國八十六年十月十六日,邱坤良教授榮任第四任校長。學校 又邁入另一新的紀元。許多因故停滯的校園工程得以繼續進行。短短的一年半中,校園的美化、藝術品的設置、露天劇場、校園公車的完成與規劃,使學校頓顯得朝氣蓬勃,不僅充滿了藝術性,也充滿了喜 悅,全校各系間的合作也呈現新景況。民國八十七年招收舞蹈學系七 年一貫制的舞蹈系班。民國八十八年八月一日,成立美術創作碩士班。 民國八十九年八月一日,設立管弦與擊樂研究所碩士班、音樂學研究 所碩士班、美術史研究所、藝術行政與管理研究所及成立教育學程中 心。民國八十九年十月辦理「亞太藝術論壇」的大型國際藝術活動, 推展了國際學術交流。民國八十九年十月十六日,邱校長坤良教授連任第五任校長。學校繼續推動配合社區總體營造的理念,以藝術文化建設關渡地區,將藝文資源回饋鄉里,提昇整個社會的人文與藝術品質。並重新規劃 學校未來的中、長程計劃,使學校繼續朝著更理想、更完善的未來發展、行進,邁向成為藝術大學。民國九十年二月本校美術館落成並舉辦「台灣美術百年」展覽,隨後完成音樂第二系館工程,持續改善教學環境,提昇教學品質與學術研究。加強推展建教合作與推廣教育。民國九十年八月一日起,本校奉准改名為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同時增設成立科技藝術研究所碩士班、音樂學系碩士在職專班及音樂學博士班。逐步邁向「立足關渡,放眼國際」的教學、創作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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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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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本校人事室相關人事法規
http://personnel.tnua.edu.tw/flash/statut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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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區全部福利項目可能依不同職缺有所不同,實際職缺福利請依面試時與公司面談結果為準

工作機會

藝術社會實踐暨推廣教育中心 徵專任助理1名
應徵人數:1 ~ 5人
  • 週休二日
  • 日班
  • 工作經驗不拘
  • 大學、碩士

一、職 稱:專任助理 二、工作項目: (一)協助執行藝術社會實踐暨推廣教育中心之業務及相關行政庶務。 (二)協助執行本校高教深耕USR Hub計畫相關育成業並協助匯整校級USR計畫業務執行、管考、核銷及成果報告等。 (三)彙整計畫相關資料、撰寫教學實踐報告、辦理課程、講座、工作坊、創作展演活動等事項。 (四)負責USR Hub網站經營及臉書經營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公告日期:113年3月27日 四、聘用期間:自起聘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年終依本校年度考核作業辦理續聘。) 五、待遇:新臺幣33800元至38600元,學士學位以上,依工作經驗聘任,並依法投保勞、健保及提撥退休金。 六、資格條件: (一)未具學生身分 (二)學歷:教育部核可國內外大專院校畢業取得碩士學位或學士學位,人文社會或藝術相關科系。 (三)專長: 1.對跨文化藝術交流、社區營造具有熱忱者,具藝術社會實踐經驗者佳。 2.具文書處理、行政業務執行、資料蒐集、報告彙整能力者。 3.具溝通協調能力和專案管理能力。 4.具獨立策劃藝術展演活動與課程規劃經驗者或計畫撰寫申請經驗者佳。 七、上班時間: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並需配合晚間及假日輪值。 八、其他: (一)加班: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二)特別休假:依勞基法規定日數辦理。 (三)試用期2個月,再依表現考核是否續聘。 (四)本校得視需要錄取正取1名、備取1名。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校不予僱用;如僱用後經本校查察受僱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即予解僱: (一)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二)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三)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四)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五)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六)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十、應徵方式:應徵者請備妥下列資料,並註明應徵職稱,113年3月31日前 Email至電子郵件:yhliao@design.tnua.edu.tw。 (一)最高學(經)歷證明文件 (二)證照專長等證明文件影本 (三)個人自傳履歷表 合則約談,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時,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十一、洽詢:若有任何問題,請電洽(02)2896-1000轉(2802 廖小姐)

2024/03/28
應徵人數:1 ~ 5人
  • 週休二日
  • 日班
  • 工作經驗不拘
  • 大學、碩士
2024/03/28
劇場設計學系徵技術助教1名
應徵人數:1 ~ 5人
  • 日班、假日班、輪班
  • 工作經驗不拘
  • 學歷不拘

一、工作項目: (一)支援燈光技術與劇場實習課程,以及學期製作和畢業製作演出燈光技術輔助教學,電腦燈光實驗室管理等工作。 (二)本系展演製作管理支援、線上畢業展輔導。 (三)擔任學士班四年級助理導師。 (四)本系工讀生加保、課程(含畢業製作補助)、計畫、活動及辦公室備品等經費編列與採購核銷事宜。 (五)獨立執行計畫案或專案規畫、執行業務。 (六)其他主管交辦事務。 二、公告起迄日:自113年3月20日至113年4月17日。 三、聘用期間:自113年5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止,年終依本校年度考核作業辦理續聘。(依核定日期調整) 四、待遇:月薪為新臺幣38,539元,享勞健保。 五、資格條件: (一)學歷:表演藝術相關系所學士學位(燈光專業領域為優),並有相關工作經驗。 (二)專長: 1. 具劇場燈光技術實務操作經驗。 2. 諳MS Office文書軟體、網站維護技能。 3. 具專案規劃、執行能力及工作熱忱。 4. 個性穩定,配合度高,具溝通協調能力,可獨立執行專案業務。 六、上班時間: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並需配合晚間及假日輪值。 七、其他: (一)加班: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二)特別休假:依勞基法規定日數辦理。 (三)試用期:試用期3個月,再依其表現考核是否續聘,通過期滿考核合格者,正式聘僱;不合格者終止契約。 (四)本校得視需要錄取正備取各1名。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校不予僱用;如僱用後經本校查察受僱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即予解僱。 (一)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二)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三)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四)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五)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六)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九、應徵方式:請備妥下列資料合併成一個PDF電子檔,檔名為「應徵技術助教」113年4月17日中午12點前,Email至電子郵件:chiaohsin@design.tnua.edu.tw。合則約談,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時,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一)最高學(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二)個人自傳履歷表(含近三個月照片)。 (三)重要成果或專門著作。 (四)曾參與展演活動、製作等案例資料或實務經驗證明。 十、如有任何問題請洽:劇場設計學系辦公室,電話:2896-1000轉分機 3715 。

2024/03/27
應徵人數:1 ~ 5人
  • 日班、假日班、輪班
  • 工作經驗不拘
  • 學歷不拘
2024/03/27
總務處營繕組徵二等工程師1名
應徵人數:1 ~ 5人
  • 日班
  • 工作經驗不拘
  • 學歷不拘

一、工作項目: (一) 校區各館舍及公共設施營繕採購事務。 (二) 臨時交辦事項。 二、公告起迄日:自113年3月8日至113年3月29日。 三、聘用期間:自113年4月1日起,年底依本校年度考核作業辦理續聘。 四、待遇:月薪為新臺幣32,453元,享勞健保,後續每年得依年終考核結果良好者辦理晉薪。 五、資格條件: (一)學歷: 1.國內外大學以上建築、土木、室內設計等相關學系畢業 2.專科以上建築、土木、室內設計等相關學系畢業,具有與擬任設計或工程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1年以上者 (二)專長: 1.擁有建築、室內裝修、土木工程等相關設計監造經驗者尤佳。 2.具備電腦OFFICE系統操作(WORD、EXCEL…)、公文製作經驗或採購專業人員證書、公共工程品管人員證書尤佳。 六、上班時間: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並配合必要時加班。 七、其他: (一)加班: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二)特別休假:依勞基法規定日數辦理。 (三)試用期:試用期3個月,再依其表現考核是否續聘,通過期滿考核合格者,正式聘僱;不合格者終止契約。 (四)本校得視需要錄取正備取各1名。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校不予僱用;如僱用後經本校查察受僱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即予解僱。 (一)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二)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三)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四)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五)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六)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九、應徵方式:請備妥下列資料合併成一個PDF電子檔,檔名為「應徵(營繕組二等工程師)」,Email至電子郵件:lyh1541@general.tnua.edu.tw。合則約談,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時,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一)最高學歷證明文件 (二)個人自傳履歷表 (三)工作經歷證明文件 (四)證照專長等證明文件 十、如有任何問題請洽:林組長,電話:2896-1000轉分機 1541 。

2024/03/27
應徵人數:1 ~ 5人
  • 日班
  • 工作經驗不拘
  • 學歷不拘
2024/03/27

防詐檢舉/反應不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