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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馬公市前寮里90號產業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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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災保險
就業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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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本區全部福利項目可能依不同職缺有所不同,實際職缺福利請依面試時與公司面談結果為準
工作機會JOB OPPORTUNITIES
共 13 個職缺
工作性質
職務類別
工作地區
每頁 10 筆
一、工作地點:澎湖縣馬公市前寮里90號。
二、報名截止日期:至114年12月22日17時止(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本職缺如提前完成甄選作業,將提前截止報名並關閉職缺公告,恕不另行通知,敬請留意。
三、甄試日期:俟收迄履歷完成資審後,另行電話通知甄試事宜。
四、招考職缺及條件:【醫務行政室醫品管理員】(需求1員)
(一)學歷:醫務管理、公共衛生、健康管理相關專科(含)以上學歷。
(二)具備證照:無。
(三)經歷:無。
(四)其他條件:無。
五、工作項目:
(一)工作責任:
1.核心業務:
(1)醫療品質及病人安全事宜推動。
(2)醫院評鑑及外部認證相關業務。
(3)醫師報備支援相關業務。
(4)兼職兼課作業。
(5)室務會議召開相關事宜。
(6)各科室招募事宜。
(7)申請人員進用需求作業。
(8)統計、分析本分院人員異動或資料更新。
(9)員工職務工作職掌彙整相關事宜。
(10)本分院大事日記編撰訂製。
(11)院史館陳展管理與運用。
2.臨時性業務交辦: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二)職務內容:
管理上述「工作責任」內相關系統維運順遂、相關文書採購作業、相關督導整備及上級臨時交辦作業。
六、薪資與福利:試用期以工時190元起薪,正式進用以雇一等一級40,870起薪(含地域加給)。聘雇人員年度考成結果在乙等以上者,服務本等職務屆滿一年以上者,於每年1月1日辦理晉支薪級一級,但以晉至本等最高薪級為限。年終獎金比照軍公教人員發放標準,本院員工有勞健保、住院期間享有病房費優待,休假制度依勞基法規定。
七、考試項目:
(一)筆試(選擇題)及口試。
(二)命題範圍:醫務管理概論、文書檔案處理手冊。
八、錄取標準:筆試70%、口試30%,筆、面試成績任一單項未達60分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者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九、檢附資料:個人簡歷、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明影本、證書影本、服務證明影本等。【郵寄澎湖縣馬公市前寮里90號,國防醫學大學三軍總醫院澎湖分院 醫務行政室 人事招募員陳小姐收】。
十、一般規定:經考試通過但具有下列情形之ㄧ者,不得辦理進用:
(一)檢附資料不全或不合格者。
(二)通緝在案尚未結案者。
(三)受有期徒刑之宣告,尚未結案或緩刑在案者。
(四)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者。
(五)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20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者。
(六)曾犯內亂外患罪經判決確定或曾服公職有貪污行為經判決確定或依法停止任用、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者。
(七)違反國籍法規定者。
(八)曾於公務機關或國防單位任軍、文職期間有思想、品德、操守等不良記錄者。
(九)依「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醫療事業基金聘雇人員管理作業規定」:通過本分院各類聘雇人員進用必須為單一『中華民國國籍』者,方可辦理進用。
(十)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者,不得進用。
(十一)進用(聘雇)單位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單位進用,或進用為直接隸屬機關(機構、部隊、學校、單位)之長官;進用(聘雇)單位各級主管長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主管單位進用;有權核定(核轉)進用之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核定進用(聘雇)單位進用。
十一、聯絡電話及聯絡人:06-9211116#59953人事招募員陳小姐。(請於週一至週五0800~1200;1300~1700時間內來電)。
薪資與福利措施
一、福利津貼:
(一)地域加給:每月可領7,150元(依規定調整)。
(二)休假獎金:最多可申領16,000元。
(三)年終獎金:每年有年終獎金(約1.5個月)。
(四)醫勤獎助金:按月發放。
二、保險: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
三、工作時數:依本院「工作規則」及「勞動基準法」規定。
四、其他福利:本院員工住院期間享有病房費優待,本院門診掛號費、員工配偶及直系親屬亦享有特殊之醫療優待。
五、休假規定:依本院「工作規則」及「勞動基準法」規定。
六、住宿:有提供員工宿舍(床位有限,外縣市人員優先),住宿無須付費,宿舍內部附設有衛浴設備、洗衣機、烘乾機、曬衣場、飲水機、電視機等設備。
七、簽約:通過試用期(2~3個月)。
12 / 15 | 1~5 人應徵
澎湖縣馬公市
時薪 190 元以上
專科以上
經驗不拘
12 / 15 | 1~5 人應徵
12 / 05
三、甄試日期:俟收迄履歷完成資審後,另行電話通知甄試事宜。
四、招考職缺及條件:【放射科技術員(醫事放射師)】
(一)學歷:具國內外放射相關科系副學士(含)以上學位。
(二)具備證照:須具醫事放射師證書。
(三)經歷:有臨床放射、乳房超音波相關工作經驗較佳。
(四)其他條件:無。
五、工作項目:
(一)工作責任:
1.操作放射診斷相關儀器。
2.配合單位排班。
3.主管交辦業務。
(二)職務內容:
1.該類人力整體運用規劃:任用後由單位負責規劃運用。
2.執行放射診斷、乳房超音波相關檢查。
3.參與或協助科內教學及醫院評鑑與行政業務工作之推展。
六、薪資與福利:試用期及正式進用以聘一等一級48,790元起薪(含地域加給)。
聘雇人員年度考成結果在乙等以上者,服務本等職務屆滿一年以上者,於每年1月1日辦理晉支薪級一級,但以晉至本等最高薪級為限。
年終獎金比照軍公教人員發放標準,本院員工有勞健保、住院期間享有病房費優待,休假制度依勞基法規定。
七、考試項目:
(一)筆試(選擇題)及口試。
(二)命題範圍:放射診斷相關。
八、錄取標準:筆試70%、口試30%,筆、面試成績任一單項未達60分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者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九、檢附資料:個人簡歷、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明影本、證書影本、服務證明影本等。【郵寄澎湖縣馬公市前寮里90號,國防醫學大學三軍總醫院澎湖分院 醫務行政室 人事招募員吳小姐收】。
十、一般規定:經考試通過但具有下列情形之ㄧ者,不得辦理進用:
(一)檢附資料不全或不合格者。
(二)通緝在案尚未結案者。
(三)受有期徒刑之宣告,尚未結案或緩刑在案者。
(四)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者。
(五)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20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者。
(六)曾犯內亂外患罪經判決確定或曾服公職有貪污行為經判決確定或依法停止任用、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者。
(七)違反國籍法規定者。
(八)曾於公務機關或國防單位任軍、文職期間有思想、品德、操守等不良記錄者。
(九)依「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醫療事業基金聘雇人員管理作業規定」:通過本分院各類聘雇人員進用必須為單一『中華民國國籍』者,方可辦理進用。
(十)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者,不得進用。
(十一)進用(聘雇)單位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單位進用,或進用為直接隸屬機關(機構、部隊、學校、單位)之長官;進用(聘雇)單位各級主管長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主管單位進用;有權核定(核轉)進用之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核定進用(聘雇)單位進用。
十一、聯絡電話及聯絡人:06-9211116#59923人事招募員吳小姐。(請於週一至週五0800~1200;1300~1700時間內來電)。
薪資與福利措施
一、福利津貼:
(一)地域加給:每月可領7,150元(依規定調整)。
(二)休假獎金:最多可申領16,000元。
(三)年終獎金:每年有年終獎金(約1.5個月)。
(四)醫勤獎助金:按月發放。
二、保險: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
三、工作時數:依本院「工作規則」及「勞動基準法」規定。
四、其他福利:本院員工住院期間享有病房費優待,本院門診掛號費、員工配偶及直系親屬亦享有特殊之醫療優待。
五、休假規定:依本院「工作規則」及「勞動基準法」規定。
六、住宿:有提供員工宿舍(床位有限,外縣市人員優先),住宿無須付費,宿舍內部附設有衛浴設備、洗衣機、烘乾機、曬衣場、飲水機、電視機等設備。
七、簽約:通過試用期(2~3個月)。
12 / 05 | 已被閱覽 100+ 次 | 1~5 人應徵
澎湖縣馬公市
月薪 48,790 元以上
大學以上
經驗不拘
12 / 05 | 已被閱覽 100+ 次 | 1~5 人應徵
12 / 11
一、工作地點:澎湖縣馬公市前寮里90號。
三、甄試日期:俟收迄履歷完成資審後,另行電話通知甄試事宜。
四、招考職缺及條件:【內科主治醫師】
(一)學歷:大學(含)以上(不限科系)。
(二)具備證照:內科專科醫師證書。
(三)經歷:無。
(四)其他條件:
1.國內外各大學院校醫學系、學士後醫學系畢業。
2.外國籍醫師或國外醫學院校畢業者,需領有我國西醫醫師證書。
五、工作項目:
(一)工作責任:
本院內科醫師將負責為澎湖地區居民提供專業的內科醫療服務,涵蓋範圍廣泛,包含內科各項疾病的診斷、治療及保健教育,具體職掌如下:
1.內科疾病診斷與治療:診斷和治療各種內科疾病,制定個人化治療計畫,並提供專業的內科健康指導與建議。為疑難或慢性內科病患者提供專業的醫療建議與長期管理計畫。
2.內科保健及教育推廣:
(1)提供日常內科保健指導。
(2)配合醫院舉辦社區活動,推廣內科健康知識及預防措施的講座。
(3)與公共衛生機構合作,推動內科疾病預防計畫,應對澎湖特有的環境挑戰。
3.配合國軍醫療體系任務:參與大澎湖地區的各項醫療任務,包含公家或民間舉辦活動時需醫師駐守的任務。
4.優渥的薪資福利與職涯發展:
(1)有競爭力的薪資待遇:提供具競爭力的薪資、績效獎金、休假獎金及地域加給,依醫師表現再額外增加其餘獎金或升等。
(2)住宿與交通補助:提供外地醫師免費宿舍,內部附設有衛浴設備、洗衣機及烘乾機、曬衣場、微波爐、開飲機、電視機等設備,協助醫師適應澎湖生活。
(3)進修機會與補助:支持醫師參與國內外學術會議及專業進修,並提供適當公費補助,協助醫師持續提升專業能力。
(4)實戰與專業訓練:澎湖的獨特環境與多元的醫療支援活動(如IDS、國軍醫療任務、居家、體檢、澎監看診等),為您提供廣泛的臨床實戰經驗和全面的職業成長機會。
(5)工作壓力相對較小:澎湖擁有美麗的自然景觀和悠閒的生活環境,相較於繁忙的都市醫院,澎湖的醫療節奏適中,讓您在專業發展的同時,能享有工作與生活的平衡,浮潛、潛水、海釣等豐富的海島休閒活動,紓壓身心,平衡生活,在專業與個人生活上實現雙贏,體驗享有成長與愜意的工作經驗。
(二)職務內容:
1.上級交辦事項。
2.內科疾病診斷與治療。
3.健康教育與推廣,包含病患指導衛教、社區活動講座。
4.配合參與醫療照護團隊討論會及科會等會議。
5.配合輪值國軍及地方政府的醫療任務。
6.配合主管機關相關計畫執行。
7.配合輪值院內居家、體檢、澎湖監獄看診等勤務安排。
8.配合院內推行政策安排。
9.按班表完成科內分配之工作及教學活動。
10.須輪流值班,負責科內照會及緊急照會、急診、救災值班、病房、二線等相關科內勤務輪值。
11.配合醫療部任務交辦事宜。
12.臨時性業務交辦。
六、薪資與福利:試用期及正式進用以聘五等一級64,800起薪(含地域加給);聘雇人員年度考成結果在乙等以上者,服務本等職務屆滿一年以上者,於每年1月1日辦理晉支薪級一級,但以晉至本等最高薪級為限。年終獎金比照軍公教人員發放標準,本院員工有勞健保、住院期間享有病房費優待,休假制度依勞基法規定。
七、考試項目:
(一)術科口試及面試。
(二)命題範圍:一般內科學。
八、錄取標準:術科口試50%、面試50%,術科口試、面試成績任一單項未達60分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者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九、檢附資料:個人簡歷、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明影本、證書影本、服務證明影本等。【郵寄澎湖縣馬公市前寮里90號,國防醫學大學三軍總醫院澎湖分院 醫務行政室 人事招募員吳小姐收】。
十、一般規定:經考試通過但具有下列情形之ㄧ者,不得辦理進用:
(一)檢附資料不全或不合格者。
(二)通緝在案尚未結案者。
(三)受有期徒刑之宣告,尚未結案或緩刑在案者。
(四)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者。
(五)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20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者。
(六)曾犯內亂外患罪經判決確定或曾服公職有貪污行為經判決確定或依法停止任用、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者。
(七)違反國籍法規定者。
(八)曾於公務機關或國防單位任軍、文職期間有思想、品德、操守等不良記錄者。
(九)依「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醫療事業基金聘雇人員管理作業規定」:通過本分院各類聘雇人員進用必須為單一『中華民國國籍』者,方可辦理進用。
(十)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者,不得進用。
(十一)進用(聘雇)單位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單位進用,或進用為直接隸屬機關(機構、部隊、學校、單位)之長官;進用(聘雇)單位各級主管長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主管單位進用;有權核定(核轉)進用之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核定進用(聘雇)單位進用。
十一、聯絡電話及聯絡人:06-9211116#59923人事招募員吳小姐。(請於週一至週五0800~1200;1300~1700時間內來電)。
薪資與福利措施
一、福利津貼:
(一)地域加給:每月可領7,150元(依規定調整)。
(二)休假獎金:最多可申領16,000元。
(三)年終獎金:每年有年終獎金(約1.5個月)。
(四)醫勤獎助金:按月發放。
二、保險: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
三、工作時數:依本院「工作規則」及「勞動基準法」規定。
四、其他福利:本院員工住院期間享有病房費優待,本院門診掛號費、員工配偶及直系親屬亦享有特殊之醫療優待。
五、休假規定:依本院「工作規則」及「勞動基準法」規定。
六、住宿:有提供員工宿舍(床位有限,外縣市人員優先),住宿無須付費,宿舍內部附設有衛浴設備、洗衣機、烘乾機、曬衣場、飲水機、電視機等設備。
七、簽約:通過試用期(2~3個月)。
12 / 11 | 已被閱覽 100+ 次 | 1~5 人應徵
澎湖縣馬公市
月薪 64,800 元以上
大學以上
經驗不拘
12 / 11 | 已被閱覽 100+ 次 | 1~5 人應徵
12 / 13
三軍總醫院澎湖分院附設民眾診療服務處
「工程員」招募
一、工作地點:澎湖縣馬公市前寮里90號。
二、本職缺如提前完成甄選作業,將提前截止報名並關閉職缺公告,恕不另行通知,敬請留意。
三、甄試日期:俟收迄履歷完成資審後,另行電話通知甄試事宜。
四、招考職缺及條件:【工程員】
(一)學歷:國內、外大專院校(同等學歷)以上土木、建築、機械、電機、資訊管理等相關科(系)。
(二)具備證照:具建築師、土木技師、結構技師、土地代書、工地主任或(營造業)品管工程師等以上任一資格檢定證書。
(三)經歷:辦理軍事機關或公家機關工程採購業務經驗、工程履約管理、專案管理等5年以上經驗者。
(四)其他條件:無。
五、工作項目:
(一)工作責任:
主要執行新建工程案專案管理,有關專案各項協調及相關整備事宜。
(二)職務內容:
1.綜理工程執行之技術性問題研究、修訂與精進。
2.擔任專案計畫主持人負責管理建案規劃設計及預算執行,掌握全案成本、進度及推動(含協助其他計畫新建大樓建案)。
3.負責執行專案所需各項文書、行政作業以及一般行政業務輪替值勤。
4.執行院方交辦事項。
5.工作時間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範,配合單位正常工時,並配合醫務行政室及翔醫專案小組任務需求彈性調整。
6.工作地點須配合翔醫專案指定地點上班(提供住宿)。
六、薪資與福利:試用期以雇二等一級44,120起薪(含地域加給),正式進用以聘三等一級53,920起薪(含地域加給)。聘雇人員年度考成結果在乙等以上者,服務本等職務屆滿一年以上者,於每年1月1日辦理晉支薪級一級,但以晉至本等最高薪級為限。年終獎金比照軍公教人員發放標準,本院員工有勞健保、住院期間享有病房費優待,休假制度依勞基法規定。
七、考試項目:
(一)筆試(選擇題、是非題)、口試、術科。
(二)筆試命題範圍:政府採購法、專案管理、營建管理。
(三)術科:標案管理系統登載。
八、錄取標準:筆試40%、口試30%、術科30%,筆試、口試、術科成績任一單項未達60分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者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九、檢附資料:個人簡歷、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明影本、證書影本、服務證明影本等。【郵寄澎湖縣馬公市前寮里90號,國防醫學大學三軍總醫院澎湖分院 醫務行政室 人事招募員吳小姐收】。
十、一般規定:經考試通過但具有下列情形之ㄧ者,不得辦理進用:
(一)檢附資料不全或不合格者。
(二)通緝在案尚未結案者。
(三)受有期徒刑之宣告,尚未結案或緩刑在案者。
(四)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者。
(五)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20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者。
(六)曾犯內亂外患罪經判決確定或曾服公職有貪污行為經判決確定或依法停止任用、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者。
(七)違反國籍法規定者。
(八)曾於公務機關或國防單位任軍、文職期間有思想、品德、操守等不良記錄者。
(九)依「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醫療事業基金聘雇人員管理作業規定」:通過本分院各類聘雇人員進用必須為單一『中華民國國籍』者,方可辦理進用。
(十)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者,不得進用。
(十一)進用(聘雇)單位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單位進用,或進用為直接隸屬機關(機構、部隊、學校、單位)之長官;進用(聘雇)單位各級主管長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主管單位進用;有權核定(核轉)進用之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核定進用(聘雇)單位進用。
十一、聯絡電話及聯絡人:06-9211116#59923人事招募員吳小姐。(請於週一至週五0800~1200;1300~1700時間內來電)。
薪資與福利措施
一、福利津貼:
(一)地域加給:每月可領7,150元(依規定調整)。
(二)休假獎金:最多可申領16,000元。
(三)年終獎金:每年有年終獎金(約1.5個月)。
(四)醫勤獎助金:按月發放。
二、保險: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
三、工作時數:依本院「工作規則」及「勞動基準法」規定。
四、其他福利:本院員工住院期間享有病房費優待,本院門診掛號費、員工配偶及直系親屬亦享有特殊之醫療優待。
五、休假規定:依本院「工作規則」及「勞動基準法」規定。
六、住宿:有提供員工宿舍(床位有限,外縣市人員優先),住宿無須付費,宿舍內部附設有衛浴設備、洗衣機、烘乾機、曬衣場、飲水機、電視機等設備。
七、簽約:通過試用期(2~3個月)。
12 / 13 | 已被閱覽 200+ 次 | 1~5 人應徵
澎湖縣馬公市
月薪 44,120 元以上
專科以上
5 年以上經驗
12 / 13 | 已被閱覽 200+ 次 | 1~5 人應徵
一、工作地點:澎湖縣馬公市前寮里90號。
三、甄試日期:俟收迄履歷完成資審後,另行電話通知甄試事宜。
四、招考職缺及條件:【病歷管理員】
(一)學歷:大專以上(醫務管理學系)。
(二)具備證照:病歷管理師證照。
(三)經歷:無。
(四)其他條件:無。
五、工作項目:
(一)工作責任:
執行病歷資訊管理等相關業務,俾利本分院民診業務遂行。
(二)職務內容:
1.門、急診病歷檔區管理。
2.負責雲端藥歷相關查詢及稽核作業。
3.負責線上病歷及各類診斷證明書申請。
4.配合民診處申報及各項借調及歸還作業。
5.負責不活動及死亡病歷下架相關作業。
6.協助推動電子病歷及掃描上傳相關作業。
7.門、急診自費同意書整理。
8.病歷評鑑業務。
9.協助完成主管交付之事項。
六、薪資與福利:試用期以時薪190元給薪,正式進用以雇二等一級44,120元起薪(含地域加給)。
聘雇人員年度考成結果在乙等以上者,服務本等職務屆滿一年以上者,於每年1月1日辦理晉支薪級一級,但以晉至本等最高薪級為限。
年終獎金比照軍公教人員發放標準,本院員工有勞健保、住院期間享有病房費優待,休假制度依勞基法規定。
七、考試項目:
(一)筆試(選擇題、是非題)及口試。
(二)命題範圍:病歷資訊管理理論及實務、醫務管理概論。
八、錄取標準:筆試70%、口試30%,筆、面試成績任一單項未達60分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者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九、檢附資料:個人簡歷、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明影本、證書影本、服務證明影本等。【郵寄澎湖縣馬公市前寮里90號,國防醫學大學三軍總醫院澎湖分院 醫務行政室 人事招募員吳小姐收】。
十、一般規定:經考試通過但具有下列情形之ㄧ者,不得辦理進用:
(一)檢附資料不全或不合格者。
(二)通緝在案尚未結案者。
(三)受有期徒刑之宣告,尚未結案或緩刑在案者。
(四)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者。
(五)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20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者。
(六)曾犯內亂外患罪經判決確定或曾服公職有貪污行為經判決確定或依法停止任用、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者。
(七)違反國籍法規定者。
(八)曾於公務機關或國防單位任軍、文職期間有思想、品德、操守等不良記錄者。
(九)依「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醫療事業基金聘雇人員管理作業規定」:通過本分院各類聘雇人員進用必須為單一『中華民國國籍』者,方可辦理進用。
(十)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者,不得進用。
(十一)進用(聘雇)單位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單位進用,或進用為直接隸屬機關(機構、部隊、學校、單位)之長官;進用(聘雇)單位各級主管長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主管單位進用;有權核定(核轉)進用之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核定進用(聘雇)單位進用。
十一、聯絡電話及聯絡人:06-9211116#59923人事招募員吳小姐。(請於週一至週五0800~1200;1300~1700時間內來電)。
薪資與福利措施
一、福利津貼:
(一)地域加給:每月可領7,150元(依規定調整)。
(二)休假獎金:最多可申領16,000元。
(三)年終獎金:每年有年終獎金(約1.5個月)。
(四)醫勤獎助金:按月發放。
二、保險: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
三、工作時數:依本院「工作規則」及「勞動基準法」規定。
四、其他福利:本院員工住院期間享有病房費優待,本院門診掛號費、員工配偶及直系親屬亦享有特殊之醫療優待。
五、休假規定:依本院「工作規則」及「勞動基準法」規定。
六、住宿:有提供員工宿舍(床位有限,外縣市人員優先),住宿無須付費,宿舍內部附設有衛浴設備、洗衣機、烘乾機、曬衣場、飲水機、電視機等設備。
七、簽約:通過試用期(2~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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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馬公市
時薪 190 元
專科以上
經驗不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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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14
三軍總醫院澎湖分院附設民眾診療服務處「護理科護理佐理員」招募
一、工作地點:澎湖縣馬公市前寮里90號。
三、甄試日期:俟收迄履歷完成資審後,另行電話通知甄試事宜。
四、招考職缺及條件:【護理科護理佐理員(護佐員)】
(一)學歷: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備證照:領有照顧服務員訓練結業證明、領有照顧服務員職類技術士證。備註:護理或長照相關科系可不需具備前述證書,但需出具相關證明文件。
(三)經歷:有護理照護工作經驗較佳或實際執行照服員工作者、具工作熱忱及良好溝通能力。
(四)其他條件:具本國國籍、不可雙重國籍。
五、工作項目:
(一)工作責任:
1.為輪班職務,配合主管排班。
2.協助護理長執行各項業務推動,並適時反映單位問題。
3.協助有效控制病房用物成本。
4.確定病房物品使用量充足(如:點滴、衛材、被服等)。
5.保持單位用物功能良好。
6.協助護理師臨床護理照護相關業務。
(二)職務內容:
1.為輪班職務。
2.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1)保持單位用物功能良好,裝備使用後歸位及清潔。
(2)在護理人員指導下,量測病人生命徵象,如心跳、血壓、血氧、呼吸和體溫。
(3)協助收治病人事宜:如量身高體重、印製床頭床尾卡、準備病人單位(含交班必需備妥之用物及枕頭棉被等)、環境介紹、衛教輸出入量登記、訂餐、備抽痰設備(抽痰瓶、抽痰管、水瓶)過床時使用滑板移床(收新病人、CI30轉診時、推床HBO病人、臨終返家車庫接回時)。
(4)病人出院後回收防跌單及告示牌。
(5)病人轉床協助改床號、移床、督促出院床位清床。
(6)協助無家屬病人翻身、進食(灌食)、更換尿布、倒尿袋、尿壺、服藥、擦澡、換床單、環境清潔。
(7)協助於護理站接應各式庶務諮詢-如接電話、紅鈴處理、線上報修。
(8)接觸隔離病人-備垃圾桶(一大一小)、手套及隔離服、且每日查看衛材是否足夠。每日收感染垃圾及被服(指接觸隔離的病床)。
(9)護理工作車整理及補衛材、管理配膳間冰箱及溫飯箱。
(10)適時協助每1-2小時探視病人,協助易跌病人活動、如廁等。
(11)依護理師指示協助放置減壓墊,以預防壓傷產生,並於使用後,回收庫房。
(12)瞭解標準防護措施、抗藥性菌種接觸隔離措施、火災及單位逃生計畫,以及醫療廢棄之尖銳物處理。
3.完成主管及上級交付之臨時任務,其他特殊事件視狀況調整。
六、薪資與福利:試用期及正式進用為雇一等一級40,870元起薪(含地域加給)。
聘雇人員年度考成結果在乙等以上者,服務本等職務屆滿一年以上者,於每年1月1日辦理晉支薪級一級,但以晉至本等最高薪級為限。
年終獎金比照軍公教人員發放標準,本院員工有勞健保、住院期間享有病房費優待,休假制度依勞基法規定。
七、考試項目:
(一)筆試(選擇題、是非題、問答或申論題)、口試、術科(灌食、翻身)。
(二)命題範圍:照服員訓練課程內容。
八、錄取標準:筆試40%、口試30%、術科30%,筆試、口試、術科成績任一單項未達60分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者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九、檢附資料:個人簡歷、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明影本、證書影本、服務證明影本等。【郵寄澎湖縣馬公市前寮里90號,國防醫學大學三軍總醫院澎湖分院 醫務行政室 人事招募員吳小姐收】。
十、一般規定:經考試通過但具有下列情形之ㄧ者,不得辦理進用:
(一)檢附資料不全或不合格者。
(二)通緝在案尚未結案者。
(三)受有期徒刑之宣告,尚未結案或緩刑在案者。
(四)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者。
(五)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20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者。
(六)曾犯內亂外患罪經判決確定或曾服公職有貪污行為經判決確定或依法停止任用、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者。
(七)違反國籍法規定者。
(八)曾於公務機關或國防單位任軍、文職期間有思想、品德、操守等不良記錄者。
(九)依「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醫療事業基金聘雇人員管理作業規定」:通過本分院各類聘雇人員進用必須為單一『中華民國國籍』者,方可辦理進用。
(十)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者,不得進用。
(十一)進用(聘雇)單位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單位進用,或進用為直接隸屬機關(機構、部隊、學校、單位)之長官;進用(聘雇)單位各級主管長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主管單位進用;有權核定(核轉)進用之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核定進用(聘雇)單位進用。
十一、聯絡電話及聯絡人:06-9211116#59923人事招募員吳小姐。(請於週一至週五0800~1200;1300~1700時間內來電)。
薪資與福利措施
一、福利津貼:
(一)地域加給:每月可領7,150元(依規定調整)。
(二)休假獎金:最多可申領16,000元。
(三)年終獎金:每年有年終獎金(約1.5個月)。
(四)醫勤獎助金:按月發放。
二、保險: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
三、工作時數:依本院「工作規則」及「勞動基準法」規定。
四、其他福利:本院員工住院期間享有病房費優待,本院門診掛號費、員工配偶及直系親屬亦享有特殊之醫療優待。
五、休假規定:依本院「工作規則」及「勞動基準法」規定。
六、住宿:有提供員工宿舍(床位有限,外縣市人員優先),住宿無須付費,宿舍內部附設有衛浴設備、洗衣機、烘乾機、曬衣場、飲水機、電視機等設備。
七、簽約:通過試用期(2~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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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馬公市
月薪 40,870 元以上
高中職以上
經驗不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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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14
三軍總醫院澎湖分院附設民眾診療服務處「加護病房護理員」招募
一、工作地點:澎湖縣馬公市前寮里90號。
三、甄試日期:俟收迄履歷完成資審後,另行電話通知甄試事宜。
四、招考職缺及條件:【加護病房護理員】
(一)學歷:具國內外大專院校護理學科系(含)以上學位。
(二)具備證照:具護理師證書且可辦理執業登記者。
(三)經歷:無。
(四)其他條件:無。
五、工作項目:
(一)工作責任:
1.配合護理長執行各項業務推動,並適時反映單位問題。
2.協助有效控制病房用物成本:
(1)確定使用量充足(如:藥品、裝備、衛材、儀器)。
(2)保持病房用物功能良好。
3.配合護理長臨床護理教育及研究之推動。
4.依標準作業流程執行護理臨床工作,以維護照護品質及各項技術之正確性,並不定期檢討與反映。
5.配合護理科單位間人力支援調度,以及功能班任務指派。
(二)職務內容:
1.長官臨時交辦事項(為必須明列項目)。
2.為三班護理照護性質之輪班工作。
3.完成該班應該完成之相關表單及評估、測量生命徵象、靜脈注射、傷口處理及照護、病人急救、輔助醫師執行相關侵入性治療用物準備及遞物,和相關醫療輔助行為;收新病人及病人出院相關事宜、CI30轉診時轉運病人,以及檢查相關準備事宜。
4.協助病人翻身、進食(灌食)、更換尿布、倒尿袋、尿壺、服藥、擦澡、換床單、環境清潔、病人醫療用物準備及廢棄物處理、護理工作車整理及補衛材;保持單位用物功能良好,裝備使用後歸位及清潔;管理配膳間冰箱。
5.衛材裝備收整及維護相關事宜。
6.協助於護理站接應各式庶務諮詢-如接電話、紅鈴處理、線上報修、病人安全事件通報、火警時緊急應變及病人疏散、緊急大量傷患或災難事件之人力支援。
7.配合護理長臨床護理教育及研究之推動。
8.依標準作業流程執行護理臨床工作,以維護照護品質及各項技術之正確性,並不定期檢討與反映。
9.配合護理科單位間人力支援調度,以及功能班任務指派。
六、薪資與福利:試用期及正式進用以聘二等一級50,650元起薪(含地域加給)。
聘雇人員年度考成結果在乙等以上者,服務本等職務屆滿一年以上者,於每年1月1日辦理晉支薪級一級,但以晉至本等最高薪級為限。
年終獎金比照軍公教人員發放標準,本院員工有勞健保、住院期間享有病房費優待,休假制度依勞基法規定。
七、考試項目:
(一)筆試(選擇題、是非題、問答或申論題)及口試。
(二)命題範圍:基礎醫學、基本護理技術、內外科護理學、檢驗檢查及相關異常值之照護、急重症護理學。
八、錄取標準:筆試70%、口試30%,筆、面試成績任一單項未達60分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者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九、檢附資料:個人簡歷、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明影本、證書影本、服務證明影本等。【郵寄澎湖縣馬公市前寮里90號,國防醫學院三軍總醫大學澎湖分院 醫務行政室 人事招募員吳小姐收】。
十、一般規定:經考試通過但具有下列情形之ㄧ者,不得辦理進用:
(一)檢附資料不全或不合格者。
(二)通緝在案尚未結案者。
(三)受有期徒刑之宣告,尚未結案或緩刑在案者。
(四)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者。
(五)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20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者。
(六)曾犯內亂外患罪經判決確定或曾服公職有貪污行為經判決確定或依法停止任用、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者。
(七)違反國籍法規定者。
(八)曾於公務機關或國防單位任軍、文職期間有思想、品德、操守等不良記錄者。
(九)依「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醫療事業基金聘雇人員管理作業規定」:通過本分院各類聘雇人員進用必須為單一『中華民國國籍』者,方可辦理進用。
(十)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者,不得進用。
(十一)進用(聘雇)單位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單位進用,或進用為直接隸屬機關(機構、部隊、學校、單位)之長官;進用(聘雇)單位各級主管長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主管單位進用;有權核定(核轉)進用之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核定進用(聘雇)單位進用。
十一、聯絡電話及聯絡人:06-9211116#59923人事招募員吳小姐。(請於週一至週五0800~1200;1300~1700時間內來電)。
薪資與福利措施
一、福利津貼:
(一)地域加給:每月可領7,150元(依規定調整)。
(二)休假獎金:最多可申領16,000元。
(三)年終獎金:每年有年終獎金(約1.5個月)。
(四)醫勤獎助金:按月發放。
二、保險: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
三、工作時數:依本院「工作規則」及「勞動基準法」規定。
四、其他福利:本院員工住院期間享有病房費優待,本院門診掛號費、員工配偶及直系親屬亦享有特殊之醫療優待。
五、休假規定:依本院「工作規則」及「勞動基準法」規定。
六、住宿:有提供員工宿舍(床位有限,外縣市人員優先),住宿無須付費,宿舍內部附設有衛浴設備、洗衣機、烘乾機、曬衣場、飲水機、電視機等設備。
七、簽約:通過試用期(2~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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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馬公市
月薪 50,650 元以上
專科以上
經驗不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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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13
一、工作地點:澎湖縣馬公市前寮里90號。
三、甄試日期:俟收迄履歷完成資審後,另行電話通知甄試事宜。
四、招考職缺及條件:【藥師】
(一)學歷:政府立案之各公私立專科(含)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備證照:藥師證照。
(三)經歷:無。
(四)其他條件:
1.應試人員請先將下列相關資料以電郵或紙本郵寄提供本院:
(1)履歷表。
(2)身份證(影本或掃描檔)。
(3)考試院及格證書(影本或掃描檔)。
(4)藥師證照(影本或掃描檔)。
(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或掃描檔)。
2.有意願參加者,請事先與本分院聯繫:
(1)聯絡電話:06-9211116#59003傅俊逸藥師。
(2)E-Mail:chunyiforwork@gmail.com。
(3)聯絡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前寮里90號。
五、工作項目:
(一)工作責任:
1.藥品調劑管理。
2.用藥諮詢與衛教。
3.臨床藥事照護。
4.藥事行政。
5.協助評鑑或督導資料整備。
6.其他與臨床藥事科業務需要之相關作業。
※將視人力及業務需求調整※
(二)職務內容:
襄助藥局主任推動上述「工作責任」內各項業務(包含但不限於下列事項,視人員資歷、人力狀況、業務需求及醫院願景規劃等滾動調整)順遂,並配合相關督導完成整備工作及其他臨時上級長官交辦事項。
1.抗生素使用評估。
2.門診處方用藥合理性評估。
3.急診處方用藥合理性評估。
4.住院處方用藥合理性評估。
5.THIS、ADR、NEAR MISS等資料統計。
6.公藥查核與品質管控。
7.藥物不良反應評估。
8.醫療人員用藥教育。
9.社區民眾用藥教育。
10.出院準備用藥整合與用藥教育。
11.入院病人用藥整合與用藥教育。
12.藥物辨識系統維護作業。
13.醫療系統藥品基本檔維護作業。
14.實習藥學生指導作業。
15.醫院評鑑整備作業。
16.教學醫院評鑑整備作業。
17.衛生局督考整備作業。
18.醫療品質及病人安全工作目標醫品病安計畫執行作業。
19.藥品庫儲管理作業
雇用期前3個月為試用期,考核通過者得正式簽約錄用。未通過考核者,得延長試用期一個月,若仍未通過考核,不予正式錄用。
六、薪資與福利:試用期及正式進用以聘三等一級53,920起薪(含地域加給)。
聘雇人員年度考成結果在乙等以上者,服務本等職務屆滿一年以上者,於每年1月1日辦理晉支薪級一級,但以晉至本等最高薪級為限。
年終獎金比照軍公教人員發放標準,本院員工有勞健保、住院期間享有病房費優待,休假制度依勞基法規定。
七、考試項目:
(一)筆試(選擇題、是非題、問答或申論)及口試(如因個案特性,評估須以視訊方式進行考試時,則無筆試項目)。
(二)命題範圍:臨床藥學及藥事行政。
八、錄取標準:
(一)非視訊考試:筆試70%、口試30%,筆、面試成績任一單項未達60分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者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二)視訊考試:專業口試70%、一般口試30%,未達60分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者以專業口試部分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九、檢附資料:個人簡歷、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明影本、證書影本、服務證明影本等。【郵寄澎湖縣馬公市前寮里90號,國防醫學大學三軍總醫院澎湖分院 醫務行政室 人事招募員吳小姐收】。
十、一般規定:經考試通過但具有下列情形之ㄧ者,不得辦理進用:
(一)檢附資料不全或不合格者。
(二)通緝在案尚未結案者。
(三)受有期徒刑之宣告,尚未結案或緩刑在案者。
(四)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者。
(五)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20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者。
(六)曾犯內亂外患罪經判決確定或曾服公職有貪污行為經判決確定或依法停止任用、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者。
(七)違反國籍法規定者。
(八)曾於公務機關或國防單位任軍、文職期間有思想、品德、操守等不良記錄者。
(九)依「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醫療事業基金聘雇人員管理作業規定」:通過本分院各類聘雇人員進用必須為單一『中華民國國籍』者,方可辦理進用。
(十)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者,不得進用。
(十一)進用(聘雇)單位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單位進用,或進用為直接隸屬機關(機構、部隊、學校、單位)之長官;進用(聘雇)單位各級主管長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主管單位進用;有權核定(核轉)進用之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核定進用(聘雇)單位進用。
十一、聯絡電話及聯絡人:06-9211116#59923人事招募員吳小姐。(請於週一至週五0800~1200;1300~1700時間內來電)。
薪資與福利措施
一、福利津貼:
(一)地域加給:每月可領7,150元(依規定調整)。
(二)休假獎金:最多可申領16,000元。
(三)年終獎金:每年有年終獎金(約1.5個月)。
(四)醫勤獎助金:按月發放。
二、保險: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
三、工作時數:依本院「工作規則」及「勞動基準法」規定。
四、其他福利:本院員工住院期間享有病房費優待,本院門診掛號費、員工配偶及直系親屬亦享有特殊之醫療優待。
五、休假規定:依本院「工作規則」及「勞動基準法」規定。
六、住宿:有提供員工宿舍(床位有限,外縣市人員優先),住宿無須付費,宿舍內部附設有衛浴設備、洗衣機、烘乾機、曬衣場、飲水機、電視機等設備。
七、簽約:通過試用期(2~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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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馬公市
月薪 53,920 元以上
專科以上
經驗不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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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甄試日期:俟收迄履歷完成資審後,另行電話通知甄試事宜。
四、招考職缺及條件:【放射科技術員(醫事放射師)】
(一)學歷:具國內外放射相關科系副學士(含)以上學位。
(二)具備證照:須具醫事放射師證書。
(三)經歷:有臨床放射相關工作經驗較佳。
(四)其他條件:無。
五、工作項目:
(一)工作責任:
1.操作放射相關儀器。
2.配合單位排班,需輪值三班。
3.主管交辦業務。
(二)職務內容:
1.該類人力整體運用規劃:任用後由單位負責規劃運用。
2.執行放射診斷相關檢查。
3.參與或協助科內教學及醫院評鑑與行政業務工作之推展。
六、薪資與福利:試用期及正式進用以聘一等一級48,790元起薪(含地域加給)。
聘雇人員年度考成結果在乙等以上者,服務本等職務屆滿一年以上者,於每年1月1日辦理晉支薪級一級,但以晉至本等最高薪級為限。
年終獎金比照軍公教人員發放標準,本院員工有勞健保、住院期間享有病房費優待,休假制度依勞基法規定。
七、考試項目:
(一)筆試(選擇題)及口試。
(二)命題範圍:輻射防護、輻射生物學、輻射度量、輻射劑量學、游離輻射防護法規等。
八、錄取標準:筆試70%、口試30%,筆、面試成績任一單項未達60分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者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九、檢附資料:個人簡歷、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明影本、證書影本、服務證明影本等。【郵寄澎湖縣馬公市前寮里90號,國防醫學大學三軍總醫院澎湖分院 醫務行政室 人事招募員吳小姐收】。
十、一般規定:經考試通過但具有下列情形之ㄧ者,不得辦理進用:
(一)檢附資料不全或不合格者。
(二)通緝在案尚未結案者。
(三)受有期徒刑之宣告,尚未結案或緩刑在案者。
(四)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者。
(五)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20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者。
(六)曾犯內亂外患罪經判決確定或曾服公職有貪污行為經判決確定或依法停止任用、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者。
(七)違反國籍法規定者。
(八)曾於公務機關或國防單位任軍、文職期間有思想、品德、操守等不良記錄者。
(九)依「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醫療事業基金聘雇人員管理作業規定」:通過本分院各類聘雇人員進用必須為單一『中華民國國籍』者,方可辦理進用。
(十)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者,不得進用。
(十一)進用(聘雇)單位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單位進用,或進用為直接隸屬機關(機構、部隊、學校、單位)之長官;進用(聘雇)單位各級主管長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主管單位進用;有權核定(核轉)進用之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核定進用(聘雇)單位進用。
十一、聯絡電話及聯絡人:06-9211116#59923人事招募員吳小姐。(請於週一至週五0800~1200;1300~1700時間內來電)。
薪資與福利措施
一、福利津貼:
(一)地域加給:每月可領7,150元(依規定調整)。
(二)休假獎金:最多可申領16,000元。
(三)年終獎金:每年有年終獎金(約1.5個月)。
(四)醫勤獎助金:按月發放。
二、保險: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
三、工作時數:依本院「工作規則」及「勞動基準法」規定。
四、其他福利:本院員工住院期間享有病房費優待,本院門診掛號費、員工配偶及直系親屬亦享有特殊之醫療優待。
五、休假規定:依本院「工作規則」及「勞動基準法」規定。
六、住宿:有提供員工宿舍(床位有限,外縣市人員優先),住宿無須付費,宿舍內部附設有衛浴設備、洗衣機、烘乾機、曬衣場、飲水機、電視機等設備。
七、簽約:通過試用期(2~3個月)。
12 / 14 | 已被閱覽 100+ 次 | 1~5 人應徵
澎湖縣馬公市
月薪 48,790 元以上
大學以上
經驗不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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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地點:澎湖縣馬公市前寮里90號。
三、甄試日期:俟收迄履歷完成資審後,另行電話通知甄試事宜。
四、招考職缺及條件:【心導管室技術員(放射師)】(需求2員)
(一)學歷:專科以上放射科系畢業。
(二)具備證照:放射師執照。
(三)經歷:無。
(四)其他條件:
1.到職後需取得ACLS證書。
2.需上手術台協助醫師進行心導管檢查與治療(需穿鉛衣)。
3.可接受24小時輪班制度。.
4.需接受總院心導管室技術員訓練。
五、工作項目:
(一)工作責任:
1.人力整體運用規劃:任用後由單位負責規劃運用。
2.主管交辦業務。
3.值班期間可不住在醫院內,但為因應責任急救醫院評鑑,需於通知後30分鐘內到達醫院。
(二)職務內容:
1.負責操作心導管設備,協助醫師進行心導管檢查與治療。
2.協助心導管室裝備管理及保養。
3.與其他心導管室人員輪流值班。
4.操作放射相關儀器。
5.心導管室之評鑑相關事務。
6.支援放射科臨床業務。
六、薪資與福利:試用期以聘一等一級48,790起薪(含地域加給),正式進用以聘二等一級50650起薪(含地域加給)。
聘雇人員年度考成結果在乙等以上者,服務本等職務屆滿一年以上者,於每年1月1日辦理晉支薪級一級,但以晉至本等最高薪級為限。
年終獎金比照軍公教人員發放標準,本院員工有勞健保、住院期間享有病房費優待,休假制度依勞基法規定。
七、考試項目:
(一)筆試(選擇題、問答或申論)及口試。
(二)命題範圍:心臟解剖學、基本放射學、高級心臟救命術(ACLS)、基本心電圖判讀及緊急處置。
八、錄取標準:筆試70%、口試30%,筆、面試成績任一單項未達60分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者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九、檢附資料:個人簡歷、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明影本、證書影本、服務證明影本等。【郵寄澎湖縣馬公市前寮里90號,國防醫學大學三軍總醫院澎湖分院 醫務行政室 人事招募員吳小姐收】。
十、一般規定:經考試通過但具有下列情形之ㄧ者,不得辦理進用:
(一)檢附資料不全或不合格者。
(二)通緝在案尚未結案者。
(三)受有期徒刑之宣告,尚未結案或緩刑在案者。
(四)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者。
(五)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20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者。
(六)曾犯內亂外患罪經判決確定或曾服公職有貪污行為經判決確定或依法停止任用、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者。
(七)違反國籍法規定者。
(八)曾於公務機關或國防單位任軍、文職期間有思想、品德、操守等不良記錄者。
(九)依「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醫療事業基金聘雇人員管理作業規定」:通過本分院各類聘雇人員進用必須為單一『中華民國國籍』者,方可辦理進用。
(十)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者,不得進用。
(十一)進用(聘雇)單位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單位進用,或進用為直接隸屬機關(機構、部隊、學校、單位)之長官;進用(聘雇)單位各級主管長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主管單位進用;有權核定(核轉)進用之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核定進用(聘雇)單位進用。
十一、聯絡電話及聯絡人:06-9211116#59923人事招募員吳小姐。(請於週一至週五0800~1200;1300~1700時間內來電)。
薪資與福利措施
一、福利津貼:
(一)地域加給:每月可領7,150元(依規定調整)。
(二)休假獎金:最多可申領16,000元。
(三)年終獎金:每年有年終獎金(約1.5個月)。
(四)醫勤獎助金:按月發放。
二、保險: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
三、工作時數:依本院「工作規則」及「勞動基準法」規定。
四、其他福利:本院員工住院期間享有病房費優待,本院門診掛號費、員工配偶及直系親屬亦享有特殊之醫療優待。
五、休假規定:依本院「工作規則」及「勞動基準法」規定。
六、住宿:有提供員工宿舍(床位有限,外縣市人員優先),住宿無須付費,宿舍內部附設有衛浴設備、洗衣機、烘乾機、曬衣場、飲水機、電視機等設備。
七、簽約:通過試用期(2~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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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馬公市
月薪 48,790 元以上
專科以上
經驗不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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