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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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類別
About公司簡介
新北市地廣人稠,幅員遼闊,移入人口眾多,新住民人口數更高居全國之冠。新北市政府社會局為服務日益增多新住民,於94年12月1日成立「新住民家庭服務中心」,負責全市新住民福利服務的提供。為克服本市幅員廣大、福利輸送不利的問題及縮短城鄉之差距,自96年起結合29個區公所、社區發展協會及民間團體等單位,於各區設置「新住民關懷服務站」,利用社區的人力及特色,提供在地化且就近的服務,運用當地的社區提供在地的社區關懷服務,共同加入新住民關懷服務之行列,於新北29區皆設置1處「新住民關懷服務站」。
中心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08:30~12:30;下午13:30~17:30
行政電話:(02)8985-8509
行政傳真:(02)8985-6342
中心地址:新北市三重區溪尾街73號6樓
中心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08:30~12:30;下午13:30~17:30
行政電話:(02)8985-8509
行政傳真:(02)8985-6342
中心地址:新北市三重區溪尾街73號6樓
Product/Service產品/服務
一、0800-250-880免付費電話諮詢服務:服務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4時至17時。
二、電話關懷:新住民關懷服務。(備有通譯員協助翻譯)
三、家庭訪視:依新住民的需求進行家庭訪視,並視需要提供相關資源媒合。(備有通譯員協助翻譯)
四、個案服務:針對自行求助、電話關懷、家庭訪視及其他相關機構轉介,具多元複雜問題之需求民眾提供個案服務。
五、建置服務網絡平台:結合相關單位設置各地關懷服務站,並召開相關資源網絡平台會議及訓練,以推動、落實新住民在地各項服務。
六、法律諮詢
七、異國小棧:雜誌書報、以供新住民閱覽及借閱。
二、電話關懷:新住民關懷服務。(備有通譯員協助翻譯)
三、家庭訪視:依新住民的需求進行家庭訪視,並視需要提供相關資源媒合。(備有通譯員協助翻譯)
四、個案服務:針對自行求助、電話關懷、家庭訪視及其他相關機構轉介,具多元複雜問題之需求民眾提供個案服務。
五、建置服務網絡平台:結合相關單位設置各地關懷服務站,並召開相關資源網絡平台會議及訓練,以推動、落實新住民在地各項服務。
六、法律諮詢
七、異國小棧:雜誌書報、以供新住民閱覽及借閱。
Benefits公司福利
法定項目
勞保
健保
勞退提繳金
注意!本區全部福利項目可能依不同職缺有所不同,實際職缺福利請依面試時與公司面談結果為準
Resources其他資源
Jobs工作機會
共 9 個職缺
05 / 15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1.辦理防救災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學歷/檢定要求】:
一、資格應符合下列條件之ㄧ:
1.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
2.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第一項規定,於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曾修習社會工作(福利)實習或實地工作學分,並修畢相關課程45學分,領有畢業證書與修課證明文件者。(應屆畢業可)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報名手續】:
1.意者請檢附
(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至本局公告項下下載 https://www.sw.ntpc.gov.tw/home.jsp?id=dec5a2b78aef6c85&act=be4f48068b2b0031&dataserno=62b2055763c4bddd8064c775096b280c)。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註明-僅供身分查驗用)。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4)成績單影本及其他學經歷證明等相關資料。
資料不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資料請使用長尾夾固定即可,勿裝訂,信封上請務必註明「應徵社會局社會救助科暫僱人員(社會工作員)」,掛號郵寄至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樓,新北市政府社會局社會救助科吳小姐收,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5694,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
2.報名期限至114年5月26日止。
甄 試:
3.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參加專業實務測驗及面試,專業實務測驗佔總成績40%,面試佔總成績60%;於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4.未獲甄試或經甄試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面試結果將公告本局網站(首頁→訊息公告→徵才資訊→錄取公告)。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於投件時併附足額回郵信封,不足額恕不寄還。
5.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之翌日起3個月內,以遞補本項職缺或等級相同、工作性質相當之職缺為限。
05 / 15 | 已被閱覽 60+ 次 | 1~5 人應徵
新北市板橋區
月薪 38,898 元以上
大學以上
經驗不拘
05 / 15 | 已被閱覽 60+ 次 | 1~5 人應徵
05 / 12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1.辦理婦女福利及新住民相關業務。
2.提供個案管理服務、辦理團體方案及業務宣導等相關行政事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新北市
薪 資:每月薪資為新臺幣38,898元整起(如具社會工作師執業執照每月加給新臺幣4,000元整;具專科社工師每月加給新臺幣2,000元整;具碩士(社工相關)以上學歷者,每月加給新臺幣2,000元整)。
學歷/檢定要求:
一、資格應符合下列條件之ㄧ:
1.大學以上社會工作相關科系學校畢業。
2.領有「專科社會工作師證書」或「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
3.「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中華民國國民於公立、依法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曾修習社會工作(福利)實習或實地工作學分,並修畢五領域十五學科,每學科至多採計三學分,總計達四十五學分以上課程,領有畢業證書與修課證明文件者。
二、並應具備下列條件:
1.熟悉電腦文書處理等各項操作能力。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3.未曾受懲戒或刑事處分,品德操守端正,具服務熱忱者。
報名手續:
1.意者請檢附(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至本公告項下下載)、(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註明-僅供身分查驗用)、(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4)成績單影本及其他學經歷證明等相關資料(資料不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資料請使用長尾夾固定即可,勿裝訂);信封上請務必註明「應徵社會局社區發展與婦女福利科暫僱人員(新住民家庭服務業務)」,掛號郵寄至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樓,新北市政府社會局李小姐收,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3947,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
2.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參加專業實務測驗及面試,專業實務測驗佔總成績40%,面試佔總成績60%;於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3.未獲甄試或經甄試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面試結果將公告新北市社會局網站(首頁-訊息公告-徵才資訊-錄取公告)。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於投件時併附足額回郵信封,不足額恕不寄還。
4.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之翌日起3個月內,以遞補本項職缺或等級相同、工作性質相當之職缺為限。
備 註:
1.薪資待遇:
(1)每月薪資為新臺幣38,898元整起(如具社會工作師執業執照每月加給新臺幣4,000元整;具專科社工師每月加給新臺幣2,000元整;具碩士(社工相關)以上學歷者,每月加給新臺幣2,000元整)。
(2)12月份在職者年終獎金 1.5 個月,且依實際到職月數比例計支 。
2.進用期間: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一年一聘,依據工作表現得予續聘)
3.正取:2人;備取:1人(候用期限:3個月)
05 / 12 | 已被閱覽 200+ 次 | 1~5 人應徵
新北市三重區
月薪 38,898 元以上
大學以上
經驗不拘
05 / 12 | 已被閱覽 200+ 次 | 1~5 人應徵
05 / 11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1.辦理社會救助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薪 資:月薪3萬8,898元〔具社工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增加2,000元;專科社會工作師證書加給增加2,000元,社會工作師執業執照加給增加4,000元。〕
學歷/檢定要求:
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
二、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第一項規定,於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曾修習社會工作(福利)實習或實地工作學分,並修畢相關課程45學分,領有畢業證書與修課證明文件者。(應屆畢業可)
●同時須符合下列條件: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報名手續:
1.意者請檢附
(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至本公告項下下載)。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註明-僅供身分查驗用)。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4)成績單影本及其他學經歷證明等相關資料。
資料不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資料請使用長尾夾固定即可,勿裝訂,信封上請務必註明「應徵社會局社會救助科暫僱人員(社會工作員)」,掛號郵寄至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樓,新北市政府社會局社會救助科吳小姐收,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5694,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
2.報名期限至114年5月23日止。
●甄 試:
3.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參加專業實務測驗及面試,專業實務測驗佔總成績40%,面試佔總成績60%;於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4.未獲甄試或經甄試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面試結果將公告本局網站(首頁-> 訊息公告-> 徵才資訊-> 錄取公告)。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於投件時併附足額回郵信封,不足額恕不寄還。
5.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之翌日起3個月內,以遞補本項職缺或等級相同、工作性質相當之職缺為限。
05 / 11 | 已被閱覽 100+ 次 | 1~5 人應徵
新北市板橋區
月薪 38,898 元以上
大學以上
經驗不拘
05 / 11 | 已被閱覽 100+ 次 | 1~5 人應徵
05 / 09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1.辦理脫貧方案(如: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發展帳戶、社勞政聯合服務及脫貧方案)等相關業務
2.其他支援社福中心活動或臨時交辦事項,不含負責脆家案件及值機。
●工作地點:新北市轄內社福中心(本局得參酌本次招募情形,及應徵者意願協調辦公地點)
●薪 資:聘用社會工作員於296至424薪點範圍內聘用(新臺幣42,742元至61,225元)
●學歷/檢定要求:
一、資格應符合下列條件之ㄧ:
1.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
2.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第一項規定,於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曾修習社會工作(福利)實習或實地工作學分,並修畢相關課程45學分,領有畢業證書與修課證明文件者。(應屆畢業可)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三、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籍。
●報名手續:
1.意者請檢附
(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至本局公告項下下載https://www.sw.ntpc.gov.tw/home.jsp?id=dec5a2b78aef6c85&act=be4f48068b2b0031&dataserno=02e3fa1fd3986a5dee7fa74181ada8ae)。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註明-僅供身分查驗用)。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資料不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資料請使用長尾夾固定即可,勿裝訂);信封上請務必註明「應徵社會局社會救助科聘用社會工作員(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脫貧方案家庭服務),掛號郵寄至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樓,新北市政府社會局社會救助科吳小姐收,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5694,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
2.報名期限至114年5月23日止。
●甄 試:
3.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參加專業實務測驗及面試,專業實務測驗佔總成績40%,面試佔總成績60%;於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4.未獲甄試或經甄試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面試結果將公告本局網站(首頁→訊息公告→徵才資訊→錄取公告)。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於投件時併附足額回郵信封,不足額恕不寄還。
5.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之翌日起3個月內,以遞補本項職缺或等級相同、工作性質相當之職缺為限。
●備 註:
1.薪資待遇:
(1)『聘用社會工作員於296至424薪點範圍內聘用(新臺幣42,742元至61,225元),第一年比照六等二階支296薪點,具相關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或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者第一年比照六等三階支312薪點。
(2)聘用社會工作員符合下列要件者,得採計經銓敘部備查有案最近一次報酬薪點比照敘薪:
A.曾任職務性質與擬任職務性質須為同一屬性,其工作經驗確為現職工作所需者。
B.須有銓敘部備查有案之聘用社會工作員或社會工作督導資格。
(3)前項比照敘薪,新進人員應於報到後二週內,檢附符合上述所定相關書面資料提出申請。但比照敘薪以至該職等敘薪最高階者為限。
(4)12月份在職者年終獎金1.5個月,且依實際到職月數比例計支。
2.進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一年一聘,依據工作表現得予續聘)。
3.名額:正取:6人;備取:2人
官網徵才網址:
https://www.sw.ntpc.gov.tw/home.jsp?id=dec5a2b78aef6c85&act=be4f48068b2b0031&dataserno=02e3fa1fd3986a5dee7fa74181ada8ae
05 / 09 | 已被閱覽 30+ 次 | 1~5 人應徵
新北市板橋區
月薪 42,742 元以上
大學以上
經驗不拘
05 / 09 | 已被閱覽 30+ 次 | 1~5 人應徵
05 / 10
截止日期:2025-05-22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職缺別:全職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1.處理脆弱家庭直接服務及社區資源連結、宣導事項。
2.辦理社會福利服務中心資源方案及行政相關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薪 資:於296至424薪點範圍內聘用(新臺幣42,742元至61,225元),第一年比照六等二階支296薪點,具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或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者第一年比照六等三階支312薪點;每月風險加給新臺幣1,000元。
徵才條件:
一、 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應屆畢業生可)
1.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
2.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第一項規定,於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曾修習社會工作(福利)實習或實地工作學分,並修畢相關課程學分,領有畢業證書與修課證明文件者。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三、 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籍。
報名手續:
1.意者請檢附(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本公告項下)、(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註明-僅供身分查驗用)、(3)大學以上及最高學歷證件影本、(4)成績單影本及其他學經歷證明等相關資料(資料不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資料請使用長尾夾固定即可,勿裝訂);信封上請註明「(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社會福利服務中心-七星中心)」,掛號郵寄至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2樓,新北市政府社會局社工科華小姐收,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3151,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
2.工作地點:新北市政府社會局七星社會福利服務中心。
3.新北市政府社會局社福中心地址,請參考下列網址:https://www.sw.ntpc.gov.tw/home.jsp?id=dcb8a590a4a5dad6
4.報名期限至114年5月22日止。
甄 試:
5.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參加專業實務測驗及面試,專業實務測驗佔總成績40%,面試佔總成績60%;於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6.未獲甄試或經甄試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面試結果將公告本局網站(首頁→主題專區→新北市政府社會局甄試人員錄取公告)。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於投件時併附足額回郵信封,不足額恕不寄還。
7.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之翌日起5個月內,以遞補本項職缺或等級相同、工作性質相當之職缺為限。
05 / 10 | 已被閱覽 100+ 次 | 1~5 人應徵
新北市汐止區
月薪 42,742 元以上
大學以上
經驗不拘
05 / 10 | 已被閱覽 100+ 次 | 1~5 人應徵
05 / 09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1.辦理「身心障礙者服務中心提升品質及人力補助計畫」之服務中心管理、採購案。
2.擔任中心通報窗口,並辦理經費控管及核銷、召開相關會議、相關行政庶務。
3.其他交辦事項。
●薪 資:聘用人員於296薪點範圍內聘用(新臺幣39,960元)。
●學歷/檢定要求:
應符合下列條件:
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畢業。(應屆畢業可)
●同時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二、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籍。
●報名手續:
1.意者請檢附(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至本局公告項下下載https://www.sw.ntpc.gov.tw/home.jsp?id=dec5a2b78aef6c85&act=be4f48068b2b0031&dataserno=c8a8bcbea9732f8e1a27268f1174bd38)、(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註明-僅供身分查驗用)、(3)大學以上及最高學歷證件影本、(4)成績單影本及其他學經歷證明等相關資料(資料不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資料請使用長尾夾固定即可,勿裝訂);信封上務請註明「應徵新北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 聘用人員」,掛號郵寄至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樓新北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蔡小姐收(聯絡電話:02-2959-7121分機39),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
2.報名期限至114年5月16日止。
●甄 試:
3.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參加專業實務測驗及面試,專業實務測驗佔總成績40%,面試佔總成績60%;於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4.未獲甄試或經甄試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面試結果將公告本局網站(首頁→徵才資訊→錄取公告)。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於投件時併附足額回郵信封,不足額恕不寄還。
5.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之翌日起5個月內,以遞補本項職缺或等級相同、工作性質相當之職缺為限。
05 / 09 | 已被閱覽 200+ 次 | 6~10 人應徵
新北市板橋區
月薪 39,960 元
大學以上
經驗不拘
05 / 09 | 已被閱覽 200+ 次 | 6~10 人應徵
05 / 12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1.辦理身心障礙者需求評估之電訪個案、個案家庭訪視等相關業務。
2.參加在職訓練及相關會議。
3.相關需求評估行政事務及系統處理等業務。
4.其他交辦事項。
●薪 資:聘用社會工作員於296至424薪點範圍內聘用(新臺幣42,742元至61,225元),第一年比照六等二階支296薪點,具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或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者第一年比照六等三階支312薪點。
●學歷/檢定要求:
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
二、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第一項規定,於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曾修習社會工作(福利)實習或實地工作學分,並修畢相關課程45學分,領有畢業證書與修課證明文件者。(應屆畢業可)
同時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二、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籍。
●報名手續:
1.意者請檢附(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至本公告項下下載)、(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註明-僅供身分查驗用)、(3)大學以上及最高學歷證件影本、(4)成績單影本及其他學經歷證明等相關資料(資料不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資料請使用長尾夾固定即可,勿裝訂);信封上務請註明「應徵新北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聘用社會工作員」,掛號郵寄至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樓新北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蔡小姐收(聯絡電話:02-2959-7121分機39),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
2.報名期限至114年5月20日止。
●甄 試:
3.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參加專業實務測驗及面試,專業實務測驗佔總成績40%,面試佔總成績60%;於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4.未獲甄試或經甄試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面試結果將公告本局網站(首頁→徵才資訊→錄取公告)。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於投件時併附足額回郵信封,不足額恕不寄還。
5.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之翌日起5個月內,以遞補本項職缺或等級相同、工作性質相當之職缺為限。
05 / 12 | 已被閱覽 100+ 次 | 1~5 人應徵
新北市板橋區
月薪 42,742 元以上
大學以上
經驗不拘
05 / 12 | 已被閱覽 100+ 次 | 1~5 人應徵
05 / 12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1.辦理「需求評估人力補助計畫」之電訪個案、個案家庭訪視等相關業務。
2.參加在職訓練及相關會議。
3.相關需求評估行政事務及系統處理等業務。
4.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新北市
●薪 資:聘用需求評估人員於296至424薪點範圍內聘用(新臺幣41,528元至59,487元),第一年比照六等二階支296薪點,具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或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者第一年比照六等三階支312薪點。
●學歷/檢定要求:
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社會工作、特殊教育、復健諮商、心理諮商或醫事等科系學士學歷。(應屆畢業可)
二、社會工作人員可包括符合專門職業及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以下簡稱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
●徵才條件:
同時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二、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籍。
●報名手續:
1.意者請檢附(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至本局公告項下下載 https://www.sw.ntpc.gov.tw/home.jsp?id=dec5a2b78aef6c85&act=be4f48068b2b0031&dataserno=bc0e6c2a9850f66d11a8b8904f6d54d1)、(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註明-僅供身分查驗用)、(3)大學以上及最高學歷證件影本、(4)成績單影本及其他學經歷證明等相關資料(資料不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資料請使用長尾夾固定即可,勿裝訂);信封上務請註明「應徵新北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 聘用需求評估人員」,掛號郵寄至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樓新北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蔡小姐收(聯絡電話:02-2959-7121分機39),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
2.報名期限至114年5月19日止。
●甄 試:
3.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參加專業實務測驗及面試,專業實務測驗佔總成績40%,面試佔總成績60%;於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4.未獲甄試或經甄試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面試結果將公告本局網站(首頁→徵才資訊→錄取公告)。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於投件時併附足額回郵信封,不足額恕不寄還。
5.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之翌日起5個月內,以遞補本項職缺或等級相同、工作性質相當之職缺為限。
05 / 12 | 已被閱覽 100+ 次 | 1~5 人應徵
新北市板橋區
月薪 41,528 元以上
大學以上
經驗不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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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 12
工作內容:
1. 辦理資訊系統及資通安全業務。
2. 社政資訊系統軟硬體管理、系統需求分析及採購等相關業務。
3. 其他資訊相關業務。
工作地點:新北市
薪 資:
1.月薪44,280元(328薪點;配合軍公教待遇調薪調整)
2.12月份在職者年終獎金 1.5 個月,且依實際到職月數比例計支。
徵才條件:
1. 國內外教育部公告認可學歷,有下列條件之一:(應屆畢業生可)
(1) 碩士學位以上,具備資訊業務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2) 大學學歷須具有資訊業務相關工作經驗2年以上(須附工作證明未附證明不受理)。
2. 具有資訊系統及資安相關業務規劃、整合及管理等經驗者優先。
3. 有資安證照、資安職能證書或其他資通安全專業證照者為佳。
4. 個性積極、細心負責、品德端正,有服務熱忱並具備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
5.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6. 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籍。
報名手續:
1.意者請檢附(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至本局網站-訊息公告-徵才資訊下載:https://www.sw.ntpc.gov.tw/home.jsp?id=dec5a2b78aef6c85)、(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註明-僅供身分查驗用)、(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4)成績單影本(非應屆畢業得免付)、(5)資安證照、資安職能證書或其他資訊相關證照(無者免附)及(6)其他學經歷證明等相關資料(資料不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資料請使用長尾夾固定即可,勿裝訂);信封上請務必註明「應徵社會局綜合企劃科約僱人員」,掛號郵寄至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5樓,新北市政府社會局綜合企劃科湯小姐收,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3726,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
2.報名期限至114年5月16日止。
甄 試:
3.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參加筆試、面試,筆試佔總成績40%、面試佔總成績60%;於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4.未獲甄試或經甄試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面試結果將公告本局網站(訊息公告-徵才資訊-錄取公告)。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於投件時併附足額回郵信封,不足額恕不寄還。
5.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之翌日起3個月內,以遞補本項職缺或等級相同、工作性質相當之職缺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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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板橋區
月薪 44,280 元以上
大學、碩士
經驗不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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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社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