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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網址 https://www.mohw.gov.tw/mp-1.html
- 產業類別 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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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out公司簡介
我國衛生行政組織原分為「中央、省、縣(市)」等三級,配合民國88年「地方制度法」公布施行,及政府完成「精簡台灣省政府組織」作業後,衛生行政組織業已簡化為「中央、直轄市及縣(市)」二級。在中央,衛生福利部為我國最高衛生及社會福利行政機關,負責全國衛生及社會福利行政事務,並對各級地方衛生及社會福利機關負有業務指導、監督和協調的責任。我國中央衛生及社會福利主管機關之組織型態,歷經政府北伐、 抗戰、國民政府遷臺等政局動盪亦隨之迭有更動,自民國17年4月,政府成立內政部衛生司後,隨後歷經十次改組,過程如下:
1.民國17年11月改為衛生部
2.民國24年4月改為內政部衛生署
3. 民國25年11月改為行政院衛生署
4. 民國27年4月改為內政部衛生署
5. 民國29年4月改為行政院衛生署
6. 民國36年5月改為衛生部
7. 民國38年5月改為內政部衛生署
8. 民國38年8月改為內政部衛生司
9. 民國60年3月17日 改為行政院衛生署
10. 民國102年7月23日 改為衛生福利部
行政院衛生署,初設有醫政處、藥政處、防疫處、保健處、環境衛生處及企劃室(民國86年4月13日改為企劃處 )等五處一室。民國71年擴大編制,內部業務單位增設食品衛生處,原「環境衛生處」改為「環境保護局」,民國76年環境保護局改制為行政院環境保護局,正式脫離衛生署管轄。
附屬機關方面,依成立先後順序,計有管制藥品管理局(成立於民國24 年7月1日,原稱「麻醉藥品管理處」,民國88年7月1日改名) 、預防醫學研究所(成立於民國64年7月1日)、藥物食品檢驗局(成立於民國67年9月20日)、檢疫總所(成立於民國78年7月1日) 及中央健康保險局(成立於民國84年1月1日)、中醫藥委員會(成立於民國84年11月1日)、全民健康保險監理委員會(成立於民國84年4月28八日)、全民健康保險爭議審議委員會(成立於民國84年5月26日)及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協定委員會(成立於民國85年11月8日)等。
為使衛生署組織保持活化,自民國88年起,便以「精簡組織,增加行政效率,建立活力政府」、「落實政策訂定及執行之分工」及「重整現有資源,落實事權統一」等項原則,逐步進行組織調整,近年完成之重要工作,有:
1.整合防疫處、檢疫總所、預防醫學研究所等三個防疫單位,於民國88年7月1日成立「疾病管制局」。
2.配合政府精簡台灣省政府組織,收編「台灣省政府衛生處」,改制為衛生署中部辦公室,36家省立醫院及家庭計畫研究所、公共衛生研究所與婦幼衛生研究所,亦改隸為本署之附屬機關,於民國88年7月1日統一掛牌運作。
3.簡併四個國民保健體系,整合保健處、家庭計畫研究所、公共衛生研究所及婦幼衛生研究所,於民國90年7月12掛牌成立「國民健康局」。
4.重建結核病防治體系,將公共衛生業務回歸防疫體系,原「慢性病防治局」自民國90年7月起,改制「胸腔病院」,負責病患醫療照護。
5.配合後SARS重建,再度進行衛生署組織再造工程,於民國93年7月1起,(1)將「醫政處」改名「醫事處」。(2)成立「護理及健康照護處」,專責推動山地離島醫療及長期照護服務業務(3)「國際合作處」,專責國際衛生事務拓展業務。(4)成立「醫院管理委員會」,專責署立醫院及療養院之監督與管理。
6.民國102年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成立「衛生福利部」,將原衛生署署內21個單位與任務編組、5個所屬機關、內政部社會司、兒童局、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國民年金監理會以及教育部國立中國醫藥研究所等單位,一起整併為8司6處事權統一的新機關-「衛生福利部」及6個所屬三級機關(構)包括:「疾病管制署」、「食品藥物管理署」、「中央健康保險署」、「國民健康署」、「社會及家庭署」及「國家中醫藥研究所」,打造以人為中心的衛生福利網,提升國民的健康與幸福。
醫院管理委員會:http://www.hso.mohw.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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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衛生行政組織原分為「中央、省、縣(市)」等三級,配合民國88年「地方制度法」公布施行,及政府完成「精簡台灣省政府組織」作業後,衛生行政組織業已簡化為「中央、直轄市及縣(市)」二級。在中央,衛生福利部為我國最高衛生及社會福利行政機關,負責全國衛生及社會福利行政事務,並對各級地方衛生及社會福利機關負有業務指導、監督和協調的責任。我國中央衛生及社會福利主管機關之組織型態,歷經政府北伐、 抗戰、國民政府遷臺等政局動盪亦隨之迭有更動,自民國17年4月,政府成立內政部衛生司後,隨後歷經十次改組,過程如下:
1.民國17年11月改為衛生部
2.民國24年4月改為內政部衛生署
3. 民國25年11月改為行政院衛生署
4. 民國27年4月改為內政部衛生署
5. 民國29年4月改為行政院衛生署
6. 民國36年5月改為衛生部
7. 民國38年5月改為內政部衛生署
8. 民國38年8月改為內政部衛生司
9. 民國60年3月17日 改為行政院衛生署
10. 民國102年7月23日 改為衛生福利部
行政院衛生署,初設有醫政處、藥政處、防疫處、保健處、環境衛生處及企劃室(民國86年4月13日改為企劃處 )等五處一室。民國71年擴大編制,內部業務單位增設食品衛生處,原「環境衛生處」改為「環境保護局」,民國76年環境保護局改制為行政院環境保護局,正式脫離衛生署管轄。
附屬機關方面,依成立先後順序,計有管制藥品管理局(成立於民國24 年7月1日,原稱「麻醉藥品管理處」,民國88年7月1日改名) 、預防醫學研究所(成立於民國64年7月1日)、藥物食品檢驗局(成立於民國67年9月20日)、檢疫總所(成立於民國78年7月1日) 及中央健康保險局(成立於民國84年1月1日)、中醫藥委員會(成立於民國84年11月1日)、全民健康保險監理委員會(成立於民國84年4月28八日)、全民健康保險爭議審議委員會(成立於民國84年5月26日)及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協定委員會(成立於民國85年11月8日)等。
為使衛生署組織保持活化,自民國88年起,便以「精簡組織,增加行政效率,建立活力政府」、「落實政策訂定及執行之分工」及「重整現有資源,落實事權統一」等項原則,逐步進行組織調整,近年完成之重要工作,有:
1.整合防疫處、檢疫總所、預防醫學研究所等三個防疫單位,於民國88年7月1日成立「疾病管制局」。
2.配合政府精簡台灣省政府組織,收編「台灣省政府衛生處」,改制為衛生署中部辦公室,36家省立醫院及家庭計畫研究所、公共衛生研究所與婦幼衛生研究所,亦改隸為本署之附屬機關,於民國88年7月1日統一掛牌運作。
3.簡併四個國民保健體系,整合保健處、家庭計畫研究所、公共衛生研究所及婦幼衛生研究所,於民國90年7月12掛牌成立「國民健康局」。
4.重建結核病防治體系,將公共衛生業務回歸防疫體系,原「慢性病防治局」自民國90年7月起,改制「胸腔病院」,負責病患醫療照護。
5.配合後SARS重建,再度進行衛生署組織再造工程,於民國93年7月1起,(1)將「醫政處」改名「醫事處」。(2)成立「護理及健康照護處」,專責推動山地離島醫療及長期照護服務業務(3)「國際合作處」,專責國際衛生事務拓展業務。(4)成立「醫院管理委員會」,專責署立醫院及療養院之監督與管理。
6.民國102年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成立「衛生福利部」,將原衛生署署內21個單位與任務編組、5個所屬機關、內政部社會司、兒童局、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國民年金監理會以及教育部國立中國醫藥研究所等單位,一起整併為8司6處事權統一的新機關-「衛生福利部」及6個所屬三級機關(構)包括:「疾病管制署」、「食品藥物管理署」、「中央健康保險署」、「國民健康署」、「社會及家庭署」及「國家中醫藥研究所」,打造以人為中心的衛生福利網,提升國民的健康與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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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duct/Service產品/服務
‧ 家庭醫學
‧ 職業醫學
‧ 老人醫學
‧ 預防醫學
Benefits公司福利
- 勞保
- 健保
- 育嬰假
- 特別休假
- 員工宿舍
- 員工停車位或停車補助
- 員工餐廳
- 自強活動
- 員工在職教育訓練
注意!
本區全部福利項目可能依不同職缺有所不同,實際職缺福利請依面試時與公司面談結果為準
Resources其他資源
Jobs工作機會 ( 共 308 個職缺 )
營養科約用營養師(職務代理人113.10.21~114.07.30)
衛生福利部所屬醫院
台中市豐原區
月薪 36,719元
1.臨床營養照護。 2.團體膳食管理。 3.社區營養宣導。 4.需配合值班。 5.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約用外醫照服員(護理科)-衛生福利部玉里醫院
衛生福利部所屬醫院
花蓮縣玉里鎮
月薪 31,000 至 34,800元
(1)負責病人外就醫及檢查等相關業務。 (2)主要為住民日常生活照護與記錄、配合執行健康促進相關活動、配合協助醫護人員執行護理相關活動及病室環境維護與單位主管臨時交辦業務。
約用中級專員(總務室)-衛生福利部玉里醫院
衛生福利部所屬醫院
花蓮縣玉里鎮
月薪 36,000 至 37,600元
1.辦理採購、專案計畫、經費核銷、行政、庶務等(需配合輪班)。 2.其他主管臨時交辦事項。
約用專科護理師培訓學員(家庭醫學科) _衛生福利部玉里醫院
衛生福利部所屬醫院
花蓮縣玉里鎮
月薪 37,856 至 42,856元
1.協助病房主治醫師及護理長進行臨床醫療工作及教學。 2.參加主治醫師平日查房及教學查房,並負責記錄。 3.各項實驗室檢查報告及簡易判讀,如有異常需與主治醫師討論後續處理,並紀錄於病歷上。 4.評估個案復健潛能,與主治醫師討論訂定未來治療計劃。 5.與醫科晨會交班參與住院醫師晨會,針對需立即處理的狀況討論治療計畫,並負責紀錄。 6.與其他團隊成員合作、進行治療計劃及參與相關治療活動。 7.協助及參與相關教育訓練。 8.參與醫療團隊業務。
約用醫師(住院醫師、主治醫師/一般精神科)-衛生福利部玉里醫院
衛生福利部所屬醫院
花蓮縣玉里鎮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 4 萬元或以上)
1.對外或院區門診服務 2.住院醫師教學業務 3.代診及醫師執勤業務 4.院內教學研究計畫 5.科內教學活動報告 6.其他相關業務
衛生福利部草屯療養院約用社會工作師
衛生福利部所屬醫院
南投縣草屯鎮
月薪 39,621元 以上
衛生福利部草屯療養院 用人單位:社會工作科 人員區分:約用人員 職 稱:約用社會工作師 名 額:1名,備取若干名。 甄選方式:作文30%、面試70% 性 別:不拘 上網期間:即日起至113年10月04日 一、資格條件: 1.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具社會工作師證書,具精神醫療工作或實習經驗者尤佳。 2.對精神醫療工作有熱誠、願意付出與學習,並具團隊合作精神者。 3.錄取113年社工師考試者,可先以錄取通知應徵。 二、工作項目: 1.精神醫療社會工作、心理演劇、家族治療等臨床業務。 2.行政工作及研究。 三、待遇福利: 1.起薪:研究所畢業42,484元/月、大學畢業40,336元/月、專科畢業39,621元/月。 2.專業加給:心理衛生專科社會工作師證書者加給2,000元/月。 3.其他福利:績效獎金(季發)、年終獎金1.5個月、生日禮券、員工文康活動、享勞健保及公提退休金等。 四、教育訓練: 1.參加本院2年期社工師訓練課程及各項在職訓練課程。 2.本院為心理衞生專科社會工作師合格訓練組織,曾於精神醫療或心理衛生領域工作滿2年以上並以員工身分受訓者,免收每年4,000元代訓費用。 五、工作地址:衛生福利部草屯療養院(南投縣草屯鎮玉屏路161號) 六、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8:00~16:30(彈性上下班時間:8:00-8:30/16:30-17:00)中午休息時間:12:00-12:30。 七、聯絡方式: (一)採郵遞通訊報名,請檢具:1.履歷表。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其他相關證件影本。以掛號郵遞,恕不退件【請務必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用社會工作師職務】;專人送達者,請逕送本院一樓收發室登記收件。 (二)報名截止日期:113年9月30日止。【郵遞以郵戳日期或收發室登記收件時間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審查通過者將擇優通知面試,通知參與面試未到者視同放棄。未通過或未經錄用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甄審成績未達標準者得從缺。另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三)受理單位:衛生福利部草屯療養院人事室(地址:南投縣草屯鎮玉屏路161號) (四)聯絡人電話:詳洽本院社會工作科049-2550800-2200 裘主任 或本院人事室049-2550800-1103詹小姐 附註: 1.履歷表表格請至本院網站 (http://www.ttpc.mohw.gov.tw/?aid=515&pid=99&page_name=sub_list)→便民服務→資料下載→人事室→履歷表格式→[下載]。 2.為符合醫院感染管制會規定,錄取者應於通知報到當日,繳交報到日前三個月內之體格檢查報告(含X光、B肝抽血檢查、麻疹、德國麻疹及水痘抗體IgG檢查),未依規定繳交者,本院得取消錄取資格。 *歡迎原住民族、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之職務* *本院為無菸醫院,全院禁止吸菸*
醫務行政室約用初級專員
衛生福利部所屬醫院
台南市新營區
月薪 31,369 至 32,104元
應徵人數:0-10 人
分析- 排休
- 日班、晚班、大夜班、假日班、輪班、中班
- 工作經驗不拘
- 專科以上
1.門急診掛號、批價、體檢業務、辦理住院業務及出院收款。 2.門急診及住院應收帳款欠款催收。 3.病房各項醫療費用計價、書記業務及出院手續。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嘉南療養院]成癮暨司法精神科-研究助理(職代)(矯正機關效益評估計畫)
衛生福利部所屬醫院
台南市仁德區
月薪 33,680元
1、執行計畫工作項目並協助計畫成果彙整(含統計)。 2、計畫經費管理與核銷,整理相關帳目及費用申請。 3、協助辦理成癮相關課程活動及成果發表。 4、相關合作部門及網絡單位之協調溝通。 5、系統、設備管理及文書或其他庶務。 6、院方交辦業務、主管臨時交辦事項。 7、其他院方交辦事宜 8、本中心另有辦理其他成癮相關計畫,擇優備取者將作為儲備人員,未來若有相關缺額釋出,待計畫核定後晉用。
[嘉南療養院]資訊室-部份工時人員
衛生福利部所屬醫院
台南市仁德區
時薪 183元
1、協助院內硬體維修 2、ISO27001:2022條文執行確認及文件發行 3、個資及資安應辦事項追蹤及處理 4、電子病歷及個資小組會議應辦事項之執行控管 5、協助作業系統基本操作、資料備份與復原、資訊設備環境設定、資訊設備檢測及故障排除 6、協助處理交辦事宜、文件收集、文件編寫及整理 7、協助處理院方交辦事宜、其他院方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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