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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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無視一例一休該如何處理?

一例一休制度開始,我已經在在此公司待近5年(因為可以給我正常日班,家庭肩顧得到)…可是我們老闆無視仍維持月休6天,沒補假、沒特休、每年放過年假必須扣月休6天假的2天、沒健勞保、沒福利,也沒加薪。
請問我該如何爭取我的權利,(員工人數3人,其他2人都無意見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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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起來有點扯,雖然不知道你的老闆是在想什麼,但假設他有良善的一面,建議可以給他一些提議,讓他好好想想,好好對待妳們這些員工才是。

1.雖然未滿5人未達勞保門檻,但是仍可自願加入勞保,如此一來勞工有了保險,如果有什麼萬一,也還有勞保的給付在,雇主負擔也會少一些。

2.勞退還是要依法提繳的,你去檢舉他,他會被罰,而且你還擁有請求權可以要求雇主補足。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4條第1項規定:「雇主每月負擔之勞工退休金提繳率,不得低於勞工每月工資百分之六。」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53條第1項規定:「雇主違反第十四條第一項、第十九條第一項或第二十條第二項規定,未按時提繳或繳足退休金者,自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完繳前一日止,每逾一日加徵其應提繳金額百分之三之滯納金至應提繳金額之一倍為止。」

3.一例一休雖然是剛上路,但是聽你這樣說,你的老闆應該是屬於我行我素的那種,建議他多多上勞動部網站查詢,勞動部宣導的很辛苦啊...哈

 

答:

1.勞動基準法所訂標準是最低標準,雇主不能以任何理由違反勞動基準法,應給予勞基法內所訂勞動條件之保障。

2.勞工保險係強制保險,只要符合勞基法勞工之要件→受僱、從事勞動、獲致工資之條件者,雇主友為勞工投保的責任,而且勞保可為雇主分擔職業災害的風險,且勞退金的提撥係依附於勞保局退休金帳戶中,因此未投勞保,對於勞工而言影響權益至鉅。

3.本案之雇主明顯違反勞動基準法,建議向縣市政府勞動局申訴,以確保自身權益。

員工未滿五人雖不一定要幫員工投勞保,但員工一人以上就是就業保險強制投保單位(勞保局FAQ)
另外,勞退也是仍然要提撥的。

相對於雇主而言,勞工總是屬於弱勢的一方
也因此才要以法令為勞工規範最低保障
您公司的問題癥結不在一例一休
因為在一例一休修法之前,貴公司老闆就已經不想給予員工最基本的保障了

該如何處理?
與雇主溝通當然是第一步
溝通無效的話,不是向勞工局申訴,就是選擇離開
只是對於制度不完整的小企業,尤其是人數這麼少的公司來說
一旦向勞工局申訴,即使是目的達到了,又有吹哨者條款保護
但是勞雇之間關係恐怕也很難完全像從前一樣了
這是勞工的弱勢與悲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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