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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例一休 製造業加班費計算與裁罰?

變形工時的加班費計算

1.針對目前修法暫不可能的情況下,光目前各行業有2周、4周、8周變形工時的狀態,加班費的計算方式多達18種以上,試問政府準備充足輔導人力在宣傳期、輔導期間對產業進行輔導應對嗎?

 

裁罰機制

另外針對稽核人員,未來的裁罰機制為何?

對於一般罰2~100萬,"眾"罰2~150萬,且採連續罰則部分,是否已經做足夠的宣導?

這些稽核是否適用於公家的行政及立法單位,如果連行政立法機關都無法完全合法,如何要求企業必需完全合法,合於稽核機制?

 

 

熱門回應

答:所詢問題,筆者以擔任業界人資主管角度觀之,擬簡覆如下,提請  卓參:

1.勞動部為落實勞動法修法之內容,業已訂頒勞動基準法修正之監督及檢查處理原則,明訂本(106)年1-3月為《宣導期》;4-6月為《輔導期》;7月份為《檢查期》,據以強化新法全面的落實與執行。

2.為應新修勞動法帶來成本的增加及勞動法之檢查,企業應如何因應呢?謹從人資角度提出《為應勞動法一例一休制度變革》的六大具體措施,期以降低勞動法規修訂對人事成本之衝擊,茲說明如下:

   (1)人資應確實瞭解本次修法內涵及一例一休修法重點以資提醒

   (2)立即著手修訂工作規則,提報勞工主管機關核備

   (3)強化員工績效考核制度,提升公司整體績效

   (4)舉辦員工說明會,讓全體員工了解勞動法修法對企業的衝擊

   (5)辦理員工工作技能教育訓練

   (6)研擬提升人力運用效能相關配套措施

3.綜上析述,本次勞動法《一例一休》之修法,雖為企業帶來成本的增加,但《危機》就是《轉機》,事業單位可利用此機會主動檢討人資管理制度之適法性,讓人資管理制度更臻週延與完備,才能提升企業競爭力,而非消極等待勞檢的稽查甚或科罰,當能開創《勞》、《資》、《政》三贏之目標,方是企業經營之道。

1.應依照貴公司的行業來審視適用何種變形工時,再依規定進行排班,以利釐清工時與延長工時及休息日、例假日....等計算,才能夠準確地依法發給加班費,針對新法上路後加班費的計算方式,也建議可以參考1111的一例一休專區勞動部專題網站

2.目前僅知道北市府勞動局有提出4個月緩衝期的說法,4月底前若企業違反新修正法令,會先輔導改進,除非重大、刻意違規才會開罰。但其他直轄市則不跟進。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61224/37496552/

3.勞基法的裁罰在所有適用勞基法的單位都有可能會發生,本次修法聲勢浩大,加上目前勞工意識抬頭,建議企業本身還是先做好適法的檢視,以免受檢、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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