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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提高勞資會議召開率 勞動部擬要求上市櫃公司須召開至少4次勞資會議
勞資記者-夏明定
為提高勞資會議召開率、鼓勵企業認真召開勞資會議,勞動部現研議,對於申請上市上櫃及申請外勞的企業,將要求須檢附最近一年的勞資會議紀錄,亦即至少要開過4次勞資會議才能上市櫃。
目前對於申請上市櫃公司,證交所或櫃買中心都會詢問各部會意見,勞動部僅要求須檢附最近1次會議紀錄,因此,要上市櫃公司必須要召開勞資會議。
民間也不時傳出,不少企業為了上市櫃只開過一次勞資會議;而勞團不時批評,企業開勞資會議是開假的,不僅直接指派勞方代表,甚至偽造勞資會議紀錄。
勞動部現積極與證交所及櫃買中心溝通中,未來擬要求檢附近一年勞資會議紀錄,因勞資會議是每3個月應召開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亦即須至少檢附4次會議紀錄,才能上市櫃。
至於企業初次申請外勞,勞動部擬比照辦理,將要求企業檢附近一年勞資會議紀錄。勞動部預訂本周與地方政府展開溝通。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長王厚偉表示,在這波《勞基法》修法過程中,資方都主張應回歸到勞資協商,既然如此,企業應履行承諾,落實勞資協商給社會大眾看,建立社會大眾對勞資會議信心。
勞動部官員表示,政策拍板後,為避免影響經濟活動,對於即將申請上市櫃公司,將會給予一些寬限,真正目的是希望企業好好召開勞資會議,落實勞資協商,而不是只為了申請上市櫃而虛應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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