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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延長工時上限46小時的認定,可參閱:逾每月加班上限 計薪資所得課稅
所以:
- 國定假日加班,8小時內不納入計算每月46小時上限,超過8小時的部份要納入計算
- 只要是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出勤,一律都不用納入計算每月46小時上限
- 同上,只要是符合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的前提,都不納入計算
但要提醒一點,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出勤,必須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
如果核備不通過,就不能被認定為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出勤
仍要依照出勤日期屬性,納入計算每月46小時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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