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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行政總處公告的政府行政機關行事曆,本來就是主要給政府行政機關看的
對一般企業並無約束力,只不過不少企業會比照作息而已
為此,勞動部還特別公告
企業若比照政府行政機關行事曆,則允許採用八週變形工時制度
(勞動條 3字第 1050130120 號公告、2016/4/18追加新聞稿)
所以如果公司未特別聲明比照政府行政機關行事曆
甚至企業採雙週/四週/八週變形工時,有自己的班表
則本來就不一定要比照彈性放假
不過除非您公司所屬行業,本來就具備八週變形工時的資格
否則一旦比照政府機關行事曆,又不完全比照,可能會失去八週變形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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