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工作
評價: 0 回應: 2 閱覽: 1451
置頂

關於2周變形工時的疑問

目前我從事保全業.12小時.月休六.採兩周變形工時

請問兩周變形工時,我記得不是應該兩周內要有4天的假嗎??這樣一個月應該是八天,為啥我們只有六天然後這樣的班表,政府還會核備呢??

熱門回應

保全業不只適用雙週變形,其實還適用四週變形
不過基本上這些變形工時制度,可能都是給後勤人員用的
因為保全人員本身適用勞基法第84-1條的責任制,可參閱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工作者​
既然是勞動部核定公告的責任制工作者
則工作時間、例假、休假、女性夜間工作由勞雇雙方「另行約定並核備」,
不受勞基法第30條(工作時間)、第32條(加班上限)、第36條(一例一休)、第37條(國定假日)、第49條(女性夜間工作)規定之限制
雖是責任制,但還是有其基本工資與加班費的相關規定,可參閱勞動部常見問答
且工作時間仍有其規範,可參閱保全人員工作時間審核參考指引的工作時間規定:
(一)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0小時;連同延長工作時間,1日不得超過12小時。2出勤日之間隔至少應有11小時。
(二)保全業之一般保全人員每月正常工時上限為240小時,每月延長工時上限為48小時,每月總工時上限為288小時。

所以,主管機關是依責任制的審核參考指引來核備保全人員的勞動契約
而非以變形工時的標準來核備

會員登入 (先登入會員才能回覆留言喔!)

Facebook留言

意見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