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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薪加班費的問題
老師好:
請問老師日薪人員的休息日加班費,以下我這樣計算是正確的嗎?
雇主並沒有說公司休息日是哪一日,只有說周日是固定休假,但有工作周日也要來上班,這樣雇主是否應該要算給我週6休息日的加班費。
問題1.
1月份出勤25日,每周都超過工時40小時,有連續上班12日的情況,這個月份遇週6上班的日子,雇主是否要給週六休息日的加班費??
問題2.
2月份出勤15日,這個月每周沒有超過工時40小時,也沒有連續工作6日的情況,但剛好週6有工作叫我週6上班,這個月份雇主是不是不用給週6休息日的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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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工時基本上都與全時勞工相同,甚至超過。故假設您是全時勞工日薪制
要看加班費如何計算,應該先看班表
假設公司採用雙週變形工時制度,則應該先訂出循環不斷的雙週班表
接著在班表上註記例假日、休息日、國定假日等,做為加班費計算依據
若固定休週日,則可視為以週日為例假日
基本上例假日除非天災、事變、突發事件等前提,否則不可輕易出勤,出勤則違法
休息日即使約定出勤,也應註記在班表上
如果採雙週變形,休息日可在二週內調動,未必都在週六
未註記、也未給加班費,可視為未給休息日,也已違法
所以您的兩個問題,都一樣要回到班表檢視
除非確認公司未採用任何變形工時制度
否則不宜一律依當週工時超過40小時來計算加班費
畢竟週循環與月循環並不一致
建議將您實際出勤的班表,以及薪資計算明細,向勞工局申訴
由勞檢出面釐清實際狀況後,
再依雇主態度,評估是否需要透過勞資爭議調解,追討加班費
至於日薪制的加班費計算方式,基本上比照時薪制的方式
可參閱:『曹新南專欄』時薪制人員的1例1休與加班費怎麼算?
(PS.休息日已取消做一給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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