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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碧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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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班的地方有所謂的小暑假,在八月有三天,這三天是校方規定哪三天,並不是我們自己決定的,但是卻是扣我們的特休,請問,合理嗎?
vacationQuestion
莫瑞斯
14921
回覆2018-08-17 18:18:05
「小暑假」是部份企業因應行業淡季所設之制度
一方面有部份福利、一方面消耗勞工的補休、特休
這樣的制度,在以往是可行的
因為以往補休雖有函釋,但畢竟未入法,勞工多不知權益所在
特休由勞資雙方協商排定,協商不成,還可雙方各排一半
然而勞基法新制上路後
補休已正式入法,明文規定必須依勞工意願選擇,不可限定加班一律補休
特休則是將排定權交給勞工,雇主不能強制排休
因此企業若仍有小暑假的制度
可能要略加調整制度內容,以免觸法
曹新南
5356
回覆2018-08-17 15:50:38
依勞基法第38條第2項規定
前項之特別休假期日,由勞工排定之。但雇主基於企業經營上之急迫需求 或勞工因個人因素,得與他方協商調整。
這裡講得很清楚,特別休假的排假權是在勞工,而不是在雇主。
當雇主基於經營上的急迫需求時,才可以與勞工協商。但是,所謂協商,必須是雙方都同意才算數。換言之,特休的排假權就是在勞工身上,雇主可以商量、敦請,但不能強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