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工作
評價: 0 回應: 1 閱覽: 95
置頂

留職停薪特休計算問題!

你好!我在科技公司上班.98.12.2到職.公司採用曆年制.去年特休還有15天.

107年因病療養.請半年特休.於107.4.9留職.107.10.11復職.

但今年公司計算給的假卡.寫99年6.4留停後特休起算日.

108.1.1~108.6.3~0小時

108.6.4~108.12.31~70小時?

公司是否計算有錯?我要做到今年6.4號才能請特休嗎?

非常感謝你的回答!

熱門回應

曆年制是將特休統一在12/31(日曆年度)結算的制度
為了不低於法令規定的特休天數,會將週年制特休天數從12/31切成兩段
依兩段所佔的日數(或月數),依比例計算並重新組合而成
以下依任職天數比例計算至小數第2位
您公司若設定不同,請自行調整

98/12/2到職
107年度特休計算方式:
滿八年特休15天*335/365+滿九年特休15天*30/365=13.77+1.23=15天
107/4/9~107/10/10留職停薪計185天,不計年資
相當於將到職日推遲185天,以99/6/5為年資起算日
以年資起算日來看,108年度若無留停影響的特休計算方式:
滿八年特休15天*155/365+滿九年特休15天*210/365=6.37+8.63=15天
可是107年度已經給過的特休中,滿八年的特休已經給完了;且滿九年的特休,已經給了1.23天
因此,108年度特休天數將修正為:
滿八年特休剩餘0天+滿九年特休15天*210/365-107年度已給滿九年的1.23天8.63-1.237.4天(59.2小時)
109年度回到正常的計算:
滿九年特休15天*155/365+滿十年特休16天*210/365=6.37+9.21=15.58天(124.64小時)

不過既然是曆年制
108年度的7.4天(59.2小時),使用期間應該是108/1/1~108/12/31,並非6/5以後才能使用
此外,您公司換算年資起算日的邏輯沒錯,不過細部數字有出入
應該進一步比對釐清,如上計算公式,可進一步驗算:
週年制滿九年應有特休15天,107年度1.23天+108年度7.4天+109年度6.37天=15天

會員登入 (先登入會員才能回覆留言喔!)

Facebook留言

意見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