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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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公司沒有勞健保

想請問因為最近找到一間咖啡廳的工作

但是因為他是五人以下的店面
所以他沒有任何勞健保以及就業保險
總之就是所有保險都沒有必須自己處理
 
然後月休八天 上班時間12-22 月薪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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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五人以上才是勞保的強制投保單位
如果公司員工未滿五人,沒成立投保單位、沒投勞保,未必違法
但就業保險與勞退提撥,仍具有強制性
而如果是主要工作,健保也應投保
只是沒投勞保,則職災補償金,雇主要全額支付,無法由勞保給付抵充

若公司員工五人以上
勞工保險條例第72條第1項:
投保單位違反本條例規定,未為其所屬勞工辦理投保手續者,按自僱用之日起,至參加保險之前一日或勞工離職日止應負擔之保險費金額,處四倍罰鍰。勞工因此所受之損失,並應由投保單位依本條例規定之給付標準賠償之。
未保勞保,除了會依保費金額的4倍處以罰鍰之外(行政機關裁罰,與個人求償無關)
勞工申請給付,因雇主未投保造成無法申請或申請金額短少
其損失金額要由雇主賠償(透過訴訟求償)
不過如果即使雇主依規定投保,勞工仍不符合勞保給付請領資格
則沒有賠償的問題(且勞保年資無法追溯)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84條第1項:
投保單位未依第十五條規定,為所屬被保險人或其眷屬辦理投保手續者,除追繳保險費外,並按應繳納之保險費,處以二倍至四倍之罰鍰。
健保也沒有很明確的損害賠償問題
因為在區公所加保有保費;但在公司加保也有個人負擔,是否針對差額求償,請自行評估

勞退則是可以要求雇主補提繳至勞工的退休金帳戶

2

勞保規定僱用員工五人以上事業單位為強制納保單位,勞保局表示,員工未滿五人雖不一定要幫員工投勞保,但員工一人以上就是就業保險強制投保單位,一定要為員工保就保,因此如大廈管理委員會、私人小診所及安親班等小型單位員工,即使雇主未為員工投勞保,還是要投就保,以免損及員工領取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失業給付等權益。

3

若公司未為員工加勞保,但就業保險法規定,僱用員工一人以上單位,即為就業保險的強制投保單位,所以如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補習班、私人診所、人民團體等僱用員工四人以下公司行號,如果不願參加勞保,仍應於員工到職當日申報參加就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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