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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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你怎樣從面試看一家公司的病症.面試人員面試你同時也是你面試面試人員.

台灣很多笨廠商.很蠢的做法.

1.問:東西怎麼這麼快就壞掉了. 答:不快點壞掉怎麼賣你新的. 我反答:是喔!那以後永遠不買這一家了.去支持他的競爭對手好了.讓他競爭對手更強回頭把他滅掉. 這就是誰規定快點壞掉買新的還會買你這一家?傻子?明知到爛當然不在買你這一家啦! 

所以反過來應該是 問:東西怎麼這麼快就壞掉了. 答:快點壞掉才能快點讓你支持經爭對手啊!

2.去科技廠面試 面試人員:你們也知道配合公司加班能快點升正職,也績效較好吧!

答:恩我知道. 喔對了可以問嗎?為何總是在人力銀行或者就業服務站都在看你們徵才啊!

面試人員:你也知道科技廠有淡季跟旺季吧! 旺季就是徵人. 淡季你也知道了...

於是心裡想:恩這就是經常看裁員. 恩那麼認真幹嘛?績效好升正職然後在一腳踢開. 難怪我爸媽說:一家公司.能否做的老.看那家公司有沒有年資很久的老人.

3.A公司面試人員:恩大致問一問.....恩這家公司症狀輕微 人事普通問問.

B公司面試人員:恩的超深入超專業...恩這家公司症狀中度 經常有員工離職.人事面試到煩了也經驗老到了.所以想要一口氣找出誰不離職.面試超嚴厲超專業.

C公司面試人員:恩來了...好錄取了....恩這家公司如果不是初創期缺人而是一家老公司....那就是末期了....人員流失到有來就上吧!面試???只是一種表面功夫啦!至少看得順眼的就能上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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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勞基法所訂的「變形工時」簡要說明(勞基法第30條、第30-1條):

2週變形工時:

內容:得將其2週內2日之正常工作時數,分配於其他工作日。其分配於其他工作日之時數,每日不得超過2小時,每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48小時(《勞基法》第30條第2項)。

說明:在2週變形工時期間,計有16小時之工作時間可分配於其他工作日,但每日最高正常工時為10小時,超過10小時仍屬加班。正常工時與加班時數合計每日不得超過12小時,每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48小時。每週至少應有1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8週變形工時:

內容:得將8週內之正常工作時數加以分配,但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48小時(《勞基法》第30條第3項)。

說明:在8週變形工時期間,8周總工時(84×2=168小時)可於此期間加以分配,但每日正常工時需維持為8小時,超過者仍依加班之規定,此外,每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48小時。每週至少應有1日之休息,作為例假。依立法理由之說明,此一規定可解決二週84小時工時形成的每週2小時零碎工時的問題,讓零碎工時得集中。

4週變形工時:

內容:4週內正常工作時數分配於其他工作日之時數,每日不得超過2小時,不受第30條第2項至第4項規定之限制。當日正常工時達10小時者,其延長之工作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2週內至少有2日之休息,作為例假,不受第36條之限制(《勞基法》第30-1條)。

說明:在4週變形工時期間,每日最高正常工時為10小時,超過10小時仍屬加班。正常工時與加班時數合計每日仍不得超過12小時,每週工作總時數最高為70小時,但4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84×2=168小時。例假部分,2週內至少有2日之休息,作為例假。依此,勞工可能連續工作24日,僅於24之前2日與後2日有例假為休息,例如2月1、2日休息,自2月3日工作至2月26,於2月27、28日始得再休息。此外,女性勞工,除妊娠或哺乳期間者外,於夜間工作,不受第49條第1項之限制。但雇主應提供必要之安全衛生設施。

所謂的四班二輪制是做二休二.但是一次12小時.所以一個月平均等於做了15天
15天*12小時=180小時.但是這是沒有國定假日的制度和工作時間又長.
而一個月每周做5天,每天八小時.那麼就是(30/7)*5*8=1200/7=171+3/7小時
所以四班二輪制比正常的周休二日多做8+4/7小時 但是正常的周休二日的制度還有國定假日.所以你說四班二輪制你多吃虧. 所以自己好好去算算吧!(做二休二工作天數比周休二日少 所以不算假日或者國定假日等加班.(所以比照一例一休計算方式也沒影響) 只能算是平常日的8小時候的加班 變成有幾天是做12小時 這樣才正確 所以在計算上 應該把一半多出來的算(1+1/3)倍 另一半多出來的算(1+2/3)倍 如果想要多出來的加班時數全都計算(1+1/3)倍那麼他只能每四天的其中兩天都是10小時的四班二輪制.
另外做二休二已經不屬於變形工時的範疇了.另外法律規定是1+1/3倍以上或者1+2/3倍以上 那麼不該算1.33倍或者1.66倍應該是1+1/3倍或者1.34倍 1+2/3倍或者1.67倍 所以1.33是低於1+1/3倍 1.66是低於1+2/3倍 依法可以開罰.)

我算2019年的周休二日放假和上班時數好了.全年總放假勞工116天.所以365-116=249天
249*8=1992小時工作時數.
但是如果四班二輪制平均就是365/2天*12小時=182.5天*12小時=2190小時
足足多了198小時 
但是別忘了這198小時要算加班費由於是四班二輪一次都是做12小時 所以加班費就要看成前兩個小時4/3倍後兩個小時5/3倍 所以剛好切一半 等於198/2=94小時是*4/3倍薪資 94小時是*5/3倍薪資
94*4/3+94*5/3=282小時的薪資才對
所以所以在找四班二輪制比一班的周休二日工作時數換算成的薪資應該要是周休二日的幾倍薪資才公平?
(1992+282)/1992=1.14156626506 平均約1.141倍
所以以後看到四班二輪制的薪資先除以1.141倍 就是他跟其他公司周休二日公司比較的正常月薪了.
例如: 某某科技廠如果詳細列薪資30000 但是四班二輪 那麼其實是跟其他周休二日的公司30000/1.141=26292 大約這樣就差不多公平了.
在教你們怎樣看廠商玩的把戲.通常浮動薪資 你最好永遠看最低薪資那一塊.別看上限多少. 就好比你買電子產品.只要你注意看規格 重要的規格你想找 但是他都沒詳細列出來.或者跟你玩文字遊戲模糊帶過.你就要知道 別看了 他這項規格 永遠比人爛.所以他才不敢列出來. 如果比人強 他早就大肆廣告了在商品外面一定大大的字說明優點了.

所以我做出了公式幫助你們推導什麼叫做公平以後看見四班二輪制的薪資x元換算成周休二日的薪資y元 周休二日一年總上班天數n 四班二輪一年總上班天數m
那就是y=x/{[(8n+(12m-8n)/2*(4/3+5/3)]/8n}=4nx/(9m-2n)
2019年n=249 m=182.5
所以y=996x/1144.5這是最精準的無誤差計算
所以最精準來看假設四班二輪30000元 等於周休二日的996*30000/1144.5=26107.4705111元

如果你不在乎一點點誤差 那麼996/1144.5=0.87024901703
所以你可以很便捷的y=0.87024901703x因為小數點太長所以取y=0.87x
30000元四班二輪 等於周休二日的0.87*30000=26100 誤差7元

做二休二工作天數比周休二日少 所以不算假日或者國定假日等加班.(所以比照一例一休計算方式也沒影響) 只能算是平常日的8小時候的加班 變成有幾天是做12小時 這樣才正確 所以在計算上 應該把一半多出來的算1+1/3倍 另一半多出來的算1+2/3倍 如果想要多出來的加班時數全都計算1+1/3倍那麼他只能每四天的其中兩天都是10小時的四班二輪制.
另外做二休二已經不屬於變形工時的範疇了
恩法規規定是1+1/3以上 和1+2/3以上 所以1.33倍和1.66倍是違法因為低於1+1/3和1+2/3 所以只能1+1/3倍或者1.34倍 只能1+2/3倍或者1.67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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