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工作
評價: 0 回應: 1 閱覽: 4366
置頂

因為無法配合排班而被辭職

我在一間直營便利商店做工讀生,但在這之前我還有其他的兼職在,星期一至五在超商店 假日則是去兼職,因為家裡狀況而無法配合排班,在跟店長提能不能休息個兩天 隔天上班卻被要求辭職,當下想說能不能要求對方幫我簽個非自願離職申請書 卻被擔當給拒絕了,他說他們不確定能不能給我寫,之後被他們要求簽寫自願離職信 說不簽就沒有辦法發放薪水所以我才簽了。說8號發薪資可是剛好是假日郵局沒有開 所以等到了9號的15點去查看存款 然而並沒有匯進去,再等到了17點再去看也是沒有。如果他們不發放薪水我該如何討回?

 

熱門回應
accepted

如果是簽了離職單就喪失資遣費及請領失業給付的權利了,除非你能證明【被迫或被騙】,但是要證明【被迫或被騙】是相當困難的

 

1

就算是工讀生一樣要給資遣費,否則違法!

可參閱:『曹新南專欄』被資遣時應注意或請求事項

如果是簽了離職單就喪失資遣費及請領失業給付的權利了,除非你能證明【被迫或被騙】,但是要證明【被迫或被騙】是相當困難的

 

工讀生也會有資遣費嗎?


大部分的工讀生在到職時就已認知到這並非長期的工作,所以往往會以自行離職的方式結束勞雇關係,當然,也有些情況是像前面說的被砍班後也不知道自己的權利該如何主張,同樣也是黯然離職。

然而,縱使實務上很少有公司會資遣工讀生,但不代表工讀生並沒有請求資遣費的權利。大部分的工讀生本質上還是與雇主約定為「不定期契約」,因此在勞方沒有提出自請離職的情況下,雇主如果要片面要求工讀生離職,原則上就應有符合勞基法第11條或第12條的情況,才能予以資遣或解僱。

 

勞工局處理勞資問題有兩條路線
一是申訴檢舉,勞工局經勞動檢查確認違法情節後,依法開罰
但這只限於行政裁罰,並不會釐清雇主要返還多少工資、加班費、資遣費
(勞工局是行政機關,不是司法機關)
如果要追討工資、資遣費或加班費等權益,要另外申請「勞資爭議調解」
同樣是向勞工局申請,兩條路線並不衝突
調解如果失敗,後續就是走法院訴訟追討

建議您可向公司當地主管機關申訴
申訴管道可參閱勞動部:可申訴之相關單位

https://www.mol.gov.tw/topic/3067/5990/5999/14489/

會員登入 (先登入會員才能回覆留言喔!)

Facebook留言

意見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