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p vote
0
首先公司沒給工資明細依據勞基法第23條第1項:
工資之給付,除當事人有特別約定或按月預付者外,每月至少定期發給二次,並應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按件計酬者亦同。
罰則在勞基法第79條第1項第1款,可處2萬~100萬罰鍰
至於高薪低報您可準備相關資料,向公司所在地的勞工局申訴
申訴管道:可申訴之相關單位
另可參閱:『曹新南專欄』勞工要求 雇主不得拒絕事項
會員登入
(先登入會員才能回覆留言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