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曆年制在這樣狀況天數就是會少,但離職時的未休假代金應該要給。可參考:
https://www.swingvy.com/blog-tw/calendar-year-annua-year-lea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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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狀況來說,您的年資已經取得滿半年的3天及滿一年的7天特休了,但是卻只有滿半年的3天以及按比例計算的3.5天特休,這也顯示出曆年制會有「遞延給假」的問題,所以在員工離職(或被資遣)時就應修正這個情況,回歸採用週年制的標準折算未休天數。
因此曆年制給假,不能低於法令規定(即週年制),所以離職時,要回到週年檢視,因此您滿一年仍要給與您七天特休假。
週年制就是以到職日來做計算的方式
曆年制就是依照公司會計年度來做特休假的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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