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p vote
0
您可先參考:【沈以軒專欄】員工月中到職,當月工資如何計給?
首先全勤獎金若係以勞工出勤狀況而發給,具有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之性質,則屬工資範疇。
這部分不確定是多少無法幫您做準確計算
假設月薪制薪水24000,2/2到職上班2/17最後一天提供勞務
24000/30=800(一天工資)
800*16(上班天數)=12800
相關法令規範如下:
民法第123條:
稱月或年者,依曆計算。
月或年非連續計算者,每月為三十日,每年為三百六十五日。
這是每月不分大小月,都以30天計算的依據
至於一日工資計算依勞動 2字第 0960130677 號函:
「平日每小時工資額」係以月薪總額除以30再除以8核計者
會員登入
(先登入會員才能回覆留言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