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工作
評價: 0 回應: 2 閱覽: 421
置頂

老闆不給請特休

  我在請特休的前二日寫好假單,請老闆簽名核准,結果隔日上班看到假單上面寫著“不准假,公司規定評鑑期間無法請假”但是我從來都不知道這項規定,也沒有任何人告知我,我也沒有簽署任何文件是有關公司規定的,這個完全是老闆單方面告知而已。


  後面也有留line告知老闆及附上訂房紀錄,已經訂好飯店了無法取消,否則會拿不回所有訂金,沒有等到老闆的回覆,我在特休日當天並沒有去上班,結果老闆找了勞基法告訴我說,我沒有與他協調,直接自行不來公司,這樣是不對的。


請問我這樣算是曠職嗎?還是老闆的不給假?我的假單他依舊沒有核准,我查網路他是違反勞基法規定的,最高可處100萬元罰鍰?

 

熱門回應
公司說我沒有與他協調直接不來公司,請問我這樣有錯嗎?萬一他一直都不核准我的假單怎麼辦?

你的問題是特休假由勞工排定嗎?

依勞基法第38條第2項規定,特別休假期日由勞工排定之。但雇主基於企業經營上之急迫需求或勞工因個人因素,得與他方協商調整。

原則上特休假是可以自己排沒有錯,但公司還是可以協商調整。

會員登入 (先登入會員才能回覆留言喔!)

Facebook留言

意見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