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工作
評價: 0 回應: 0 閱覽: 89
置頂

【宇恒週報】「事業單位實施勞工值日(夜)應行注意事項」停止適用之影響與因應

【宇恒週報】「事業單位實施勞工值日(夜)應行注意事項」停止適用之影響與因應-人資

文/沈以軒律師

 

「事業單位實施勞工值日(夜)應行注意事項」(下稱「值日夜注意事項」)將於111年1月1日停止適用。雖是勞動部早於108年3月11日修正時,即已預告停止適用,然隨著停止適用期日將屆、加上媒體以「值日夜班須給付加班費」之聳動標題報導,仍引起雇主及人資夥伴們的關注。

究竟「值日夜注意事項」停止適用之影響範圍為何?哪些工作職務類型應特別留意與後續因應?本期週報將加以解析。

 

一、雇主已認屬工作時間之時段,本與「值日夜注意事項」無涉

值日夜注意事項第1點:「本注意事項所稱值日(夜),係指勞工應事業單位要求,於工作時間以外,從事非勞動契約約定之工作,如收轉急要文件、接聽電話、巡察事業場所及緊急事故之通知、聯繫或處理等工作而言。」

由前揭條文觀之,「值日夜注意事項」主要在處理勞務密度極低、從事非勞動契約所約定之戒備留意性質工作、多數時間處於等候提供勞務的狀況,亦即雇主欲認「等候提供勞務期間」非屬工作時間之狀況。

相反的,只要雇主已承認屬工作時間(包括正常工時與延長工時),不論名稱為日班、夜班、輪班、值班,皆與「值日夜注意事項」無涉,不受本次停止適用之影響。(可另參閱第56期【宇恒週報】假「值日夜」之名,行「加班」之實 ─ 以近期行政訴訟判決觀察為中心:https://bit.ly/3BKby0n )。

 

二、「等候提供勞務期間」之法院實務判斷處理方式

會員登入 (先登入會員才能回覆留言喔!)

Facebook留言

意見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