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QA 發表新文章 回覆此主題 評價: 0 回應: 2 閱覽: 920 文字放大 置頂 請問 特休未休薪資追溯期五年的定義 文字放大 冷冬 1 發表 2021-11-26 04:42:03 up vote 0 favorite 0 如題 狀況:年資滿13年 於110年離職 每年的特休都沒休完亦沒給薪資 請問追溯期五年是指: 1.離職後的五年內(在115年前)可提岀請前雇主返還 過去13年間全部沒休完的特休薪資? 還是 2.只能請求近五年(106~110年間)沒休完的特休薪資? 感謝各位的回答! 年資沒休完特休特休未休薪資勞基法會員提問積欠工資薪資追溯離職特休薪資 up vote 0 favorite 0 up vote 0 favorite 0 回覆 vacationQuestion 熱門回應 冷冬 1 回覆2021-11-30 10:48:29 了解了 感謝陳大! up vote 1 accepted 風中的小沙沙 741 回覆2021-11-30 09:12:11 依勞基法第38條第4項,雇主在年度終了或勞工離職時應發給特休未休工資,與工資的請求權雷同,這項權益的性質也是屬「定期給付債權」,因此也是5年內不行使而消滅,因此前面的你都沒有請求的話,原則上只能透過勞資調解處理。 詳細可參考>>為什麼被欠薪水還沒辦法討回來?因為你沒注意到「請求權時效」! 會員登入 (先登入會員才能回覆留言喔!) Facebook留言 上一篇: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後應「強制工作」,是否有違憲?下一篇:飯店業後勤國定假日挪移 您的好友從1111討論區分享了一篇文章給您\n 請前往下列網址參考: https://www.1111.com.tw/discuss/discussTopic.asp?cat=vacationQuestion&id=3287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