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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未保」就業保險的裁罰案爆增47.9%!原因竟與紓困金有關

今年「未保」就業保險的裁罰案爆增47.9%!原因竟與紓困金有關-PHEW!好險網
▲慣老闆現形,今年「未保就保」裁罰案爆增47.9%!圖片來源:freepik,CC Licensed。

文/李瑞瑾PHEW!好險網編輯)

疫情衝擊下,勞動部推出勞工生活補貼方案,有無投保「就業保險」為資格審查要件,不少勞工在要申請補貼時,才發現老闆根本沒幫自己加保,與3萬元紓困金擦身而過,勞保局也因此發現許多老闆沒為員工加保的違規案件。

勞保局統計近年就業保險裁罰案件,2019年因就業保險未加保而裁罰的案件有2,690件,2020年疫情後,激增47.9%至3,979件,今(2021)年截至11月23日止,已有3,119件裁罰,已逼近去(2020)年全年

「就業保險」在勞工遭遇非自願離職時,可提供勞工一定期間的基本生活保障,無論全時或部分工時員工,雇主皆應依《就業保險法》規定為所僱用的勞工申報參加就業保險。

依《就業保險法》規定,年滿15歲以上,65歲以下,符合下述2點資格的勞工,均為就業保險強制投保對象,在受僱期間,應以其雇主或所屬機構為投保單位,參加就業保險。

  1. 未領取勞保老年給付或公保養老給付的本國籍受僱勞工
  2. 依法在臺工作的新住民:指與在我國境內設有戶籍的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依法在臺灣地區受僱工作的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居民或澳門居民。

就業保險適用範圍,不以辦理商業登記的事業單位為限,依《營業稅法》或其他法律規定應辦理登記的事業單位,如:民宿、補習班、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等,也屬就業保險強制加保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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