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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敏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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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長期把我當出氣筒已經有半年多了
這次直接叫我不要做了
我隔日休假第三天打給他他不接
協調不成立後
我該怎麼辦才好
vacationQuestion
游敏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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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2022-01-22 16:19:39
17協調不成立
金門小菜刀
201
回覆2022-01-19 10:37:18
主管叫你「不要來了」,未必即是表示解僱的意思。
公司和您若是要終止契約,先看看到底是依據勞基法第十一條資遣事由或第十二條的懲戒解僱事由,,如果是資遣事由,您可以請求資遣費。
若雙方理性溝通無效...
勞資雙方當事人任一方向勞方勞務提供地(工會為登記所在地)的地方政府提出申請調解。
申請調解的期間,您也要記得照常至原來的公司上班,不然勞工無正當理由沒去上班,會被視為「曠職」,雇主可以一個月內曠職達六日以上或連續三日以上為由開除勞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