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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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權益

我任職公司於2021/05/11~2022/05/16

已滿有一年,所以有7天的特休
我在5/16提出離職的,因為我們公司是做4休2,所以剛好5/17、5/18是我的休假日,原本打算把剩餘的7天特休直接放完。
這樣提前十天告知,所以預計離職日為5/26,但公司卻讓我做到5/16當日就好!表明特休不能休,剩下的7天特休就只能換成錢

請問這樣是合理的嗎?
再麻煩幫我回覆 
謝謝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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