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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偉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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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事業單位擔任約聘(半年一聘),目前的合約時間為2022/3月~2022/9月,今年9月會滿3年可享有14天年假,但是公司在6月時把我轉成正職。
想請問提前終止約聘合約一樣適用定期人員轉不定期人員,同一事業單位三個月內前後年資應合併計算的條文嗎,謝謝。
以及如有先簽署離職單再轉成正職,也適用上述的條文嗎,謝謝
vacationQuestion
你是兼職轉正職嗎?
先推測你不是派遣或是外包到該公司上班,而是正職定期員工半年簽一次聘用合約。
按勞基法第84-2條:勞工工作年資自受僱之日起算。
故您只要在同一事業中任職,不管是兼職還是正職,年資都是自受僱之日起算。
大部分情況不管是兼職還是正職,年資都是自受僱之日起算。只是兼職部份工時人員,在計算特休時,會依照總工時與全時人員的總工時相比,依比例計算特休天數。
結論
個人推論年資應該要併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