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旨:
鼓勵優秀的人才,多上1111找福利好的工作;配合推動賺錢的企業,多提供好的福利,讓台灣年輕人對未來更具信心。
二、期間:
108年2月1日起,不必抽獎,至一千萬元現金紅包全數送完為止。
三、參加資格:
凡在1111人力銀行最快找到工作的前1千名會員,有主動應徵記錄及履歷完整者,任職報到後,憑在職證明(包括勞保單),即可申請。
四、就職獎金區分三種(配合幸福企業久任原則)
A:新台幣1萬元(同一公司就職滿十個月)
B:新台幣6千元(同一公司就職滿六個月)
C:新台幣3千元(同一公司就職滿三個月)
申請時,必需先選定紅包種類,如未依约達成久任原則,中途離者,視同放棄,獎金將由下一位找到工作者遞補。
※特殊狀况:上述規定係因多數幸福企業HR之要求,同時鼓勵新進同仁,全力打拚,而約定之。
但,如求職者確有急需,在任職企業負責人,或人資長(主管)同意下,獎金先行頒發;若未任滿約定期限,須歸還獎金。
五、本活動另歡迎求職者撰稿分享找到工作應徵面試之經驗心得,並提供以每字2元計價之稿酬(文章限500字以內,超過以500字計算) 。
六、獎勵對象以找到全職工作為主,如是『派遣人員』、『計時人員』或是『工讀生』將無法參加本次活動。
七、得奬人應依中華民國政府所得稅規定申報收入並依法扣繳。
八、凡獲得紅包之會員,應同意無償授權其個人之肖像、圖片、文章或影音等資料,在1111人力銀行及所屬各子網使用,或對外任何媒體公佈,以昭大信 。
九、如經查獲不實,將取消其得獎資格。
注意事項:
一、1111人力銀行為減少徴才企業HR常被求職者無故爽約之困擾,特規定:今後如經徵才公司HR舉發無故爽約達1年2次以上之記錄者,將取消其往後參加1111人力銀行任何照顧上班族的送紅包、特惠以及任何小確幸等活動之抽獎資格。
二、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之。
三、如有疑慮之處,歡迎至線上問卷或“常見問題”提出諮詢,或反映意見活動聯繫窗口: 企劃部 楊先生 (02)8787-1111#8894(E-mail:cars3225562@staff.1111.com.tw) 企劃部 楊先生 (02)8787-1111#8894 E-mail:cars3225562@staff.1111.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