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本額
- 員工人數
- 福利制度
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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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筆)
一、職稱:一等高級工程師
二、工作項目:
(一) 開發校務系統平台
(二) 開發前端WEB應用服務
(三) 創新應用服務建置
(四) 校務系統維運
(五) 電算中心其他交辦事宜
三、公告日期:108年2月15日。
四、聘用期間:自起聘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年終依本校年度考核作業辦理續聘。
五、待遇:依本校校務基金聘僱工作人員薪點標準,一等高級工程師月薪為42,754元,享勞健保。
六、資格條件:
(一)學歷:
1.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2.或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執行經驗。
(二)專長:
1.擅長微軟ASP.net(VB或C#)、SQL語言及MVC架構開發(Web API)。
2.熟悉WordPress、PHP、JavaScript、CSS、HTML5、前端與後端串連方式。
3.另具備Java、LDAP維運經驗尤佳。
七、上班時間: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並需配合晚間及假日輪值。
八、其他:
(一)加班: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二)特別休假:依勞基法規定日數辦理。
(三)試用期:試用期3個月,再依其表現考核是否續聘,通過期滿考核合格者,正式聘僱;不合格者終止契約。
(四)本校得視需要錄取正備取各1名。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校不予僱用;如僱用後經本校查察受僱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即予解僱。
(一)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二)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三)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四)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五)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六)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十、應徵方式:應徵者請備妥下列資料,並註明應徵職稱,於108年2月21日前Email至電子郵件:ccyu@tnua.edu.tw或郵寄至臺北市北投區(112)學園路1號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電算中心余奇璋收(郵寄以郵戳為憑)。
(一)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二)證照專長等證明文件影本
(三)個人自傳履歷表
(四)工作經歷證明文件(社會新鮮人免附)
合則約談,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時,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十一、洽詢:若有任何問題,請電洽(02)28961000轉2223 余奇璋。
1. 需配合經常性海內外任務出差,進行客戶指定之項目測試與驗證。
2. 需追蹤測試安排、準備、追蹤、執行狀況與問題解決。
3. 可獨立負責專案。
4. 需帶領工讀生完成專案。
5. 有SAS儀器操作經驗優先考慮。
※(重要):本職務因配合專案合約需簽訂聘任合約(一年一簽)。
※(重要):若無法到台中參加面試者,請勿投遞履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