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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居家復能CA07,CB03服務碼。 2.隨同團隊其他醫事專業人員進駐居家長照服務。高考諮商心理師,高考臨床心理師,特考諮商心理師,特考臨床心理師輕型機車,普通小型車,普通重機車

應徵人數|1-5 人

2024/04/19

1、有獨立交通能力,如大眾運輸或是自行前往案家或社區據點。 2、可以獨立進行復能指導,擬定適當的復能計劃,並與該個案的其他專業互相溝通聯繫。 3、能以個案為主體,熱心解決個案和案家的照護問題。 4、能以專業為前提,提供深入淺出的健康衛教諮詢及短長期目標計劃。 5、居家復能:長照居家個案與長照2.0個案,給予個案、照顧者及家屬適切的評估及照顧建議或諮詢。 6、托老中心團課心理學類高考諮商心理師,高考臨床心理師

應徵人數|1-5 人

2024/04/19

1.心理衡鑑業務:主要負責6歲以下幼兒早期療育聯合評估之心理衡鑑,偶有6-12 歲兒童心理衡鑑。 2.心理治療業務以評估後之親職諮詢為主 3.兒少保護個案早期鑑定之心理衡鑑及相關業務(可提供相關訓練) 4.外展早療聯合評估業務 5.其它交辦行政事項 ※此職缺可選擇按件計酬〔薪資面議〕或時薪制 ※每月上班時數上限100小時 ※需支援大甲及沙鹿院區,有交通車往返 ※薪資視學歷及工作經歷不同而有不同程度的敘給心理學類高考臨床心理師,高考諮商心理師

應徵人數|1-5 人

2024/04/17

(一)具諮商心理師、臨床心理師專業證照 (二)從事諮商輔導/治療相關工作經驗三年(含)以上 (三)具個別/伴侶/外語諮商能力 (四)熟悉IG、FB等社群媒體電腦操作及文書作業處理能力 (五)具有心理健康促進計畫撰寫與規劃的能力 *鐘點費依照契約規定抽成。 *工作時間:本所營業時間,依據心理師安排預約時間。 *工作内容:個別/伴侶&家族/外語諮商、心衛文案撰寫&社群媒體推廣、內部進修/月會參與、

應徵人數|1-5 人

2024/04/17

●應徵資格: (一)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臨床心理相關系所畢業,且具有臨床心理師證照者 (二)週一、週五可配合晚間收案尤佳 (三)可彈性配合收案時間 ●工作內容簡介: (一)心理衡鑑與計分,只要負責施測,並將測驗結果及分數書寫完成即可,不需要提供治療以及撰寫評估報告。 (二)工作地點: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雙和醫院(有免費接駁車)。 ●應徵者請檢附下列資料: (一)履歷表(請附照片,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與E-mail)。 (二)自傳。 (三)最高學位證書證明。 (四)臨床心理師證照。 (五)工作經歷描述或證明。 (六)請務必附上可排班的時間 (七)其他有利於審核之文件。 ●、應徵方式:請將應徵文件email至a03654@tmu.edu.tw,並註明「應徵兼任心理師-姓名」,隨到隨審,經書面初審通過者擇優另行通知參加面試。 未通知者,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心理學類

應徵人數|1-5 人

2024/04/17

以任職者個人的優勢 和青少年建立 良善 親切自然的 信賴 關係, 和青少年的互動過程當中, 分享 襄理本人的 生命經驗並以當前的生存 動力作為青少年的楷模, 在 協會的 教育理念之下 成為青少年成長的襄理。

應徵人數|1-5 人

2024/04/17

1.居家個案訪視、照護、衛教指導 2.備機車或普通小型車駕照 3.具相關經驗佳 4需長照經驗1年 5.個管師初階訓練佳高考語言治療師輕型機車,普通小型車,普通重機車

應徵人數|1-5 人

2024/04/16

一、需求人數: 1名。 二、應徵資格: 1.具諮商心理師、臨床心理師等專業證照者。 2.具大專校院學生輔導工作經驗、臨床心理治療經驗者尤佳。 3.熟悉個別心理諮商、個案管理、危機個案處理,及心理衛生推廣。 4.具備以流利英語諮商之能力者尤佳。 5.主動積極、認真負責,且具服務熱忱與溝通能力。 三、工作內容: 1.個別心理諮商(對象包含研究生、學院教職員)。 2.每學期至少辦理1次夥伴同學活動。 3.每週2小時Office hour(提供導師、系所相關人員學生事務之諮詢)。 4.與駐院學輔專員、本校學生心理輔導中心及校園安全中心人員進行個案情況交接、密切合作。 四、工作時間:預計每週規劃二個下午,時數可視情況調整。 五、薪資待遇:時薪750元起。 六、工作地點:台大嚴慶齡工業研究中心(台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三段130號R210) 七、起聘時間: 預計113年4月起聘。 八、甄選方式::請將履歷及自傳於113年3月22日前以前E-mail至shihyun@ntu.edu.tw,並請於信件主旨註明「應徵重點科技研究學院兼任心理師」。書面初審通過者另行以Email通知面試時間。 九、聯絡人:謝小姐,(02)3366-9010,chini0219@ntu.edu.tw。心理學類,綜合教育學類

應徵人數|1-5 人

2024/04/16

長照復能心理諮商師(執行C碼)執行長照專業復能中C碼心理諮商相關範圍,以C碼為主 需有長照小卡、完成長照LEVEL3,及職業相關證照 服務地區:新莊、三重、林口可任選 時間可自行安排 依照長照復能規範執行服務 BA+AA碼拆帳7成

應徵人數|1-5 人

2024/04/16

1.應用智能狀況檢查、智力測驗、神經心理測驗、發展測驗、情緒狀況檢查、性格測驗等工具,了解現階段之各方面心理特質及狀態 2.心理測驗實施、透過心理測驗解釋分析心理狀況與生理性疾病之關係 3.學校心理衛生工作之推廣、提供適當之心理諮商、家庭諮商、個別心理治療、團體治療以及認知功能訓練 4.評估服務對象、危機個案處理 5.心理衡鑑、衡鑑治療和鑑別診斷

應徵人數|1-5 人

2024/04/16

工作內容-長照CA07,CB03服務碼 跟著團隊其他醫事專業人員進駐居家長照服務。高考諮商心理師,高考臨床心理師,特考臨床心理師,特考諮商心理師輕型機車,普通小型車,普通重機車

應徵人數|1-5 人

2024/04/15

1. 應用智能狀況檢查、智力測驗、神經心理測驗、發展測驗、情緒狀況檢查、性格測驗等工具,了解現階段之各方面心理特質及狀態 2. 學校心理衛生工作之推廣、提供適當之心理諮商、家庭諮商、個別心理治療、團體治療以及認知功能訓練 3. 心理測驗實施、透過心理測驗解釋分析心理狀況與生理性疾病之關係 4. 評估服務對象、危機個案處理 5. 心理衡鑑、衡鑑治療和鑑別診斷

應徵人數|1-5 人

2024/04/15

1.應用智能狀況檢查、智力測驗、神經心理測驗、發展測驗、情緒狀況檢查、性格測驗等工具,了解現階段之各方面心理特質及狀態 2.心理測驗實施、透過心理測驗解釋分析心理狀況與生理性疾病之關係 3.提供適當之心理諮商、家庭諮商、個別心理治療、團體治療以及認知功能訓練 4.評估服務對象、危機個案處理 5.心理衡鑑、衡鑑治療和鑑別診斷 6睡眠訪談其他學門,心理學類高考臨床心理師,特考臨床心理師

應徵人數|1-5 人

2024/04/15

真實個案訪談,累積臨床實務經驗,有參與輔導經驗者佳其他教育學類,心理學類,復健醫學學類

應徵人數|1-5 人

2024/04/15

1. 早期療育為主,含嬰幼兒發展評估、幼兒及兒童心理評估、心理治療、親職諮詢介入 2. 少量復健科成人心理治療 3.不定期舉辦親職講座或親子工作坊 4.跨領域主題課程(物理、職能、語言)

應徵人數|1-5 人

2024/04/15

一、每週固定時段進行諮商輔導直接服務。 二、個別或團體心理測驗施測與解測。 三、提供本校新南向專班國際生、雙軌旗鑑專班進修實習等特殊身份同學,提供關懷輔導。心理學類高考臨床心理師,高考諮商心理師,特考臨床心理師,特考諮商心理師

應徵人數|1-5 人

2024/03/04

為你推薦的專屬職缺

1. 身心障礙者工作相關輔導與支持 2. 服務計畫擬定及相關紀錄撰寫 3. 營運事務協助 4. 其他與庇護性服務相關事項

應徵人數|6-10 人

分析

2024/04/19

1. 工作內容:小兒臨床心理治療 2. 薪資待遇:50000~60000 3. 上班時間:週一~週五13:00~21:00, 週六上午8:00~12:00(輪班) 4. 享勞健保、年終、三節獎金、公會會費補助、上課學分費用補助 5. 本院復健團隊完整,工作氣氛融洽,交通方便近捷運站,歡迎投寄履歷至電子信箱。心理學類高考臨床心理師

應徵人數|1-5 人

2024/04/19

一、職缺及錄取名額: 中級專員。正取5名,備取若干名。 二、 (一)工作內容: 1.依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規定,協助因他人犯罪行為致死亡者家屬、受重傷者、性自主權遭受侵害者、家庭暴力、人口販運、兒童、少年被害人本人及其家屬。 2.以家庭為中心,提供個別化服務模式,進行個案列管、開結案件評估、需求評估、處遇執行、轉銜服務等有關法律訴訟、急難救助、安全保護、生活重建、就業就學、醫療照護、諮商輔導等全方面整合服務。 3.必要時需於案發第一時間提供現場即時關懷服務,陪同家屬進行相驗、解剖及檢察官訊問程序。律師、心理師等專業服務人力及保護志工派案管理。 4.透過家訪、電訪持續追蹤被害人需求情形;訴訟期間出庭前、中、後陪同服務(訴訟服務及心理支持) 5.網絡服務資源進行聯繫及轉介工作。 6.辦理被害人關懷服務、技藝訓練、就學輔導、生活成長等活動。 7.落實各項保護服務或個案活動結束後於系統詳實登載。 (二)待遇: 依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工作人員薪點表支薪,起薪為新臺幣37,033元,正取人員試用期間3個月。 (三)工作地點: 桃園地區(桃園地檢署轄區範圍) (四)工作時間: 08:30-17:30,周休二日。遇教育訓練、辦理活動、服務個案,必須利用假日及下班時間時,可依法補休或申請加班費。 三、甄選條件: 1.男女不拘。 2.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大専院校以上社會工作、法律系、犯罪防治、心理系、機構管理等相關專門學識畢業。 3.品行端正、思想純正、具服務熱忱且無不良嗜好。 4.需具備汽車或機車駕駛執照。 5.應試人員應比照公務人員切結確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九款。 四、報名時間及方式: 報名應備資料與應徵方式: 填寫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甄選報名表,並檢附下列資料 (1.)身分證、最高學歷證件、經歷證件或其他專業證照等影本各一份。 (2.)最近半年內2时脫帽半身彩色照片2張(背面註明姓名、身分證字號)。 (3.)其他經歷證明文件。 **備齊以上文件後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4號5樓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資格符合者另行通知應試,相關報名表件恕不退回。 五、甄選項目: (一)書面報告:佔總分50% (1)自傳(20%)規格-1000字以上、電腦打字、標楷體14號字、以A4纸式列印。 (2)保護業務活動企劃擬作(30%):以下任選一項【規劃馨生人(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屬)戶外團體輔導活動企劃;如何宣傳/募集社會资源計劃書乙份(以A4紙直式撰擬、格式不拘),並為此計劃撰寫一份新聞稿附於其後】。 備註:書面報告(1)(2)項請於通訊報名時一併繳交 (二)口試:就應試人儀表、言辭、才識、應變能力等綜合考評。(口試不及格者,不予錄取)(佔總分50%) 六、口試甄選時間: 報名文件經初審合格者,將以電話通知參加甄試,未約試者不另行通知。 七、甄選地點: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4號) 八、正取人員報到、到職時間:另行電話通知。 聯絡人:薛先生,電話:(02)2736-5850#83社會工作學類,心理學類,綜合社會及行為科學學類

應徵人數|1-5 人

2024/04/19

1.心理衡鑑業務:主要負責6歲以下幼兒早期療育聯合評估之心理衡鑑,偶有6-12 歲兒童心理衡鑑。 2.心理治療業務以評估後之親職諮詢為主 3.兒少保護個案早期鑑定之心理衡鑑及相關業務(可提供相關訓練) 4.外展早療聯合評估業務 5.其它交辦行政事項 ※需支援大甲及沙鹿院區,有交通車往返心理學類高考臨床心理師,高考諮商心理師

應徵人數|1-5 人

2024/04/19

衛福部「嚴重情緒行為身心障礙者精神醫療 就醫障礙改善計畫」約聘人員 【職缺名稱】臨床心理師二名 【徵才單位】台北慈濟醫院身心醫學科 【工作內容】 1.提供門診與病房轉介個案心理衡鑑與治療服務 2.提供合作單位外展服務:進行個案心理評估、諮商,與機構人員或家屬進行教育訓練與衛教。 3.相關報表資料蒐集統計及行政文書處理 【薪資待遇】50000-55000元/月、年終獎金,薪資依據年資及績效逐年調整 【具備證照】:臨床心理師執照 【其他條件】:具兒童青少年實務背景佳 【應備文件】:1.履歷表 2.自傳 3.學經歷及證照證明文件 請將上述資料以電子郵件方式寄至xxx595959.tzuchi@gmail.com 電子郵件標題請註明應徵「嚴重情緒行為身心障礙者精神醫療就醫障礙改善計畫」臨床心理師

應徵人數|1-5 人

2024/04/19

一、職缺及錄取名額: 中級專員。正取5名,備取若干名。 二、 (一)工作內容: 1.依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規定,協助因他人犯罪行為致死亡者家屬、受重傷者、性自主權遭受侵害者、家庭暴力、人口販運、兒童、少年被害人本人及其家屬。 2.以家庭為中心,提供個別化服務模式,進行個案列管、開結案件評估、需求評估、處遇執行、轉銜服務等有關法律訴訟、急難救助、安全保護、生活重建、就業就學、醫療照護、諮商輔導等全方面整合服務。 3.必要時需於案發第一時間提供現場即時關懷服務,陪同家屬進行相驗、解剖及檢察官訊問程序。律師、心理師等專業服務人力及保護志工派案管理。 4.透過家訪、電訪持續追蹤被害人需求情形;訴訟期間出庭前、中、後陪同服務(訴訟服務及心理支持) 5.網絡服務資源進行聯繫及轉介工作。 6.辦理被害人關懷服務、技藝訓練、就學輔導、生活成長等活動。 7.落實各項保護服務或個案活動結束後於系統詳實登載。 (二)待遇: 依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工作人員薪點表支薪,起薪為新臺幣37,033元,正取人員試用期間3個月。 (三)工作地點: 台中地區(台中地檢署轄區範圍) (四)工作時間: 08:30-17:30,周休二日。遇教育訓練、辦理活動、服務個案,必須利用假日及下班時間時,可依法補休或申請加班費。 三、甄選條件: 1.男女不拘。 2.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大専院校以上社會工作、法律系、犯罪防治、心理系、機構管理等相關專門學識畢業。 3.品行端正、思想純正、具服務熱忱且無不良嗜好。 4.需具備汽車或機車駕駛執照。 5.應試人員應比照公務人員切結確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九款。 四、報名時間及方式: 報名應備資料與應徵方式: 填寫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甄選報名表,並檢附下列資料 (1.)身分證、最高學歷證件、經歷證件或其他專業證照等影本各一份。 (2.)最近半年內2时脫帽半身彩色照片2張(背面註明姓名、身分證字號)。 (3.)其他經歷證明文件。 **備齊以上文件後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4號5樓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資格符合者另行通知應試,相關報名表件恕不退回。 五、甄選項目: (一)書面報告:佔總分50% (1)自傳(20%)規格-1000字以上、電腦打字、標楷體14號字、以A4纸式列印。 (2)保護業務活動企劃擬作(30%):以下任選一項【規劃馨生人(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屬)戶外團體輔導活動企劃;如何宣傳/募集社會资源計劃書乙份(以A4紙直式撰擬、格式不拘),並為此計劃撰寫一份新聞稿附於其後】。 備註:書面報告(1)(2)項請於通訊報名時一併繳交 (二)口試:就應試人儀表、言辭、才識、應變能力等綜合考評。(口試不及格者,不予錄取)(佔總分50%) 六、口試甄選時間: 報名文件經初審合格者,將以電話通知參加甄試,未約試者不另行通知。 七、甄選地點: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4號) 八、正取人員報到、到職時間:另行電話通知。 聯絡人:薛先生,電話:(02)2736-5850#83社會工作學類,心理學類,綜合社會及行為科學學類

應徵人數|1-5 人

2024/04/19

一、職缺及錄取名額: 中級專員。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二、 (一)工作內容: 1.依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規定,協助因他人犯罪行為致死亡者家屬、受重傷者、性自主權遭受侵害者、家庭暴力、人口販運、兒童、少年被害人本人及其家屬。 2.以家庭為中心,提供個別化服務模式,進行個案列管、開結案件評估、需求評估、處遇執行、轉銜服務等有關法律訴訟、急難救助、安全保護、生活重建、就業就學、醫療照護、諮商輔導等全方面整合服務。 3.必要時需於案發第一時間提供現場即時關懷服務,陪同家屬進行相驗、解剖及檢察官訊問程序。律師、心理師等專業服務人力及保護志工派案管理。 4.透過家訪、電訪持續追蹤被害人需求情形;訴訟期間出庭前、中、後陪同服務(訴訟服務及心理支持) 5.網絡服務資源進行聯繫及轉介工作。 6.辦理被害人關懷服務、技藝訓練、就學輔導、生活成長等活動。 7.落實各項保護服務或個案活動結束後於系統詳實登載。 (二)待遇: 依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工作人員薪點表支薪,起薪為新臺幣37,033元,正取人員試用期間3個月。 (三)工作地點: 苗栗地區(苗栗地檢署轄區範圍) (四)工作時間: 08:30-17:30,周休二日。遇教育訓練、辦理活動、服務個案,必須利用假日及下班時間時,可依法補休或申請加班費。 三、甄選條件: 1.男女不拘。 2.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大専院校以上社會工作、法律系、犯罪防治、心理系、機構管理等相關專門學識畢業。 3.品行端正、思想純正、具服務熱忱且無不良嗜好。 4.需具備汽車或機車駕駛執照。 5.應試人員應比照公務人員切結確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九款。 四、報名時間及方式: 報名應備資料與應徵方式: 填寫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甄選報名表,並檢附下列資料 (1.)身分證、最高學歷證件、經歷證件或其他專業證照等影本各一份。 (2.)最近半年內2时脫帽半身彩色照片2張(背面註明姓名、身分證字號)。 (3.)其他經歷證明文件。 **備齊以上文件後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4號5樓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資格符合者另行通知應試,相關報名表件恕不退回。 五、甄選項目: (一)書面報告:佔總分50% (1)自傳(20%)規格-1000字以上、電腦打字、標楷體14號字、以A4纸式列印。 (2)保護業務活動企劃擬作(30%):以下任選一項【規劃馨生人(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屬)戶外團體輔導活動企劃;如何宣傳/募集社會资源計劃書乙份(以A4紙直式撰擬、格式不拘),並為此計劃撰寫一份新聞稿附於其後】。 備註:書面報告(1)(2)項請於通訊報名時一併繳交 (二)口試:就應試人儀表、言辭、才識、應變能力等綜合考評。(口試不及格者,不予錄取)(佔總分50%) 六、口試甄選時間: 報名文件經初審合格者,將以電話通知參加甄試,未約試者不另行通知。 七、甄選地點: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4號) 八、正取人員報到、到職時間:另行電話通知。 聯絡人:薛先生,電話:(02)2736-5850#83社會工作學類,心理學類,綜合社會及行為科學學類

應徵人數|1-5 人

2024/04/19

一、職缺及錄取名額: 中級專員。正取2名,備取若干名。 二、 (一)工作內容: 1.依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規定,協助因他人犯罪行為致死亡者家屬、受重傷者、性自主權遭受侵害者、家庭暴力、人口販運、兒童、少年被害人本人及其家屬。 2.以家庭為中心,提供個別化服務模式,進行個案列管、開結案件評估、需求評估、處遇執行、轉銜服務等有關法律訴訟、急難救助、安全保護、生活重建、就業就學、醫療照護、諮商輔導等全方面整合服務。 3.必要時需於案發第一時間提供現場即時關懷服務,陪同家屬進行相驗、解剖及檢察官訊問程序。律師、心理師等專業服務人力及保護志工派案管理。 4.透過家訪、電訪持續追蹤被害人需求情形;訴訟期間出庭前、中、後陪同服務(訴訟服務及心理支持) 5.網絡服務資源進行聯繫及轉介工作。 6.辦理被害人關懷服務、技藝訓練、就學輔導、生活成長等活動。 7.落實各項保護服務或個案活動結束後於系統詳實登載。 (二)待遇: 依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工作人員薪點表支薪,起薪為新臺幣37,033元,正取人員試用期間3個月。 (三)工作地點: 嘉義地區(嘉義地檢署轄區範圍) (四)工作時間: 08:30-17:30,周休二日。遇教育訓練、辦理活動、服務個案,必須利用假日及下班時間時,可依法補休或申請加班費。 三、甄選條件: 1.男女不拘。 2.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大専院校以上社會工作、法律系、犯罪防治、心理系、機構管理等相關專門學識畢業。 3.品行端正、思想純正、具服務熱忱且無不良嗜好。 4.需具備汽車或機車駕駛執照。 5.應試人員應比照公務人員切結確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九款。 四、報名時間及方式: 報名應備資料與應徵方式: 填寫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甄選報名表,並檢附下列資料 (1.)身分證、最高學歷證件、經歷證件或其他專業證照等影本各一份。 (2.)最近半年內2时脫帽半身彩色照片2張(背面註明姓名、身分證字號)。 (3.)其他經歷證明文件。 **備齊以上文件後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4號5樓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資格符合者另行通知應試,相關報名表件恕不退回。 五、甄選項目: (一)書面報告:佔總分50% (1)自傳(20%)規格-1000字以上、電腦打字、標楷體14號字、以A4纸式列印。 (2)保護業務活動企劃擬作(30%):以下任選一項【規劃馨生人(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屬)戶外團體輔導活動企劃;如何宣傳/募集社會资源計劃書乙份(以A4紙直式撰擬、格式不拘),並為此計劃撰寫一份新聞稿附於其後】。 備註:書面報告(1)(2)項請於通訊報名時一併繳交 (二)口試:就應試人儀表、言辭、才識、應變能力等綜合考評。(口試不及格者,不予錄取)(佔總分50%) 六、口試甄選時間: 報名文件經初審合格者,將以電話通知參加甄試,未約試者不另行通知。 七、甄選地點: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4號) 八、正取人員報到、到職時間:另行電話通知。 聯絡人:薛先生,電話:(02)2736-5850#83社會工作學類,心理學類,綜合社會及行為科學學類

應徵人數|1-5 人

2024/04/19

【學歷條件】具備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心理與諮商輔導等相關研究所碩士畢業 【專業技能】 1.具諮商心理專業能力及危機個案處理能力 2.善於協調及溝通、邏輯思緒清楚、工作態度積極主動、樂與學生互動 3.具活動計畫撰寫與執行能力 4.具電腦應用、文書處理能力 【工作內容】 1.(國際學生)個別/團體諮商、(國際學生)危機個案處理與個案管理、校園心理衛生三級預防推廣工作、輔導行政和其他交辦事項 2.本職缺為「編制內人員」 福利: 1.補助個別專業督導、繼續教育訓練和公會常年會費 2.居住外縣市者可申請學校單身宿舍 【工作經驗】 1.具中華民國諮商心理師 2.具英文諮商能力優先聘用 【薪 資】月薪45,000元,外語能力津貼外加 【聘任期間】113年2月1日起

應徵人數|1-5 人

2024/04/19

一、職缺及錄取名額: 中級專員。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二、 (一)工作內容: 1.依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規定,協助因他人犯罪行為致死亡者家屬、受重傷者、性自主權遭受侵害者、家庭暴力、人口販運、兒童、少年被害人本人及其家屬。 2.以家庭為中心,提供個別化服務模式,進行個案列管、開結案件評估、需求評估、處遇執行、轉銜服務等有關法律訴訟、急難救助、安全保護、生活重建、就業就學、醫療照護、諮商輔導等全方面整合服務。 3.必要時需於案發第一時間提供現場即時關懷服務,陪同家屬進行相驗、解剖及檢察官訊問程序。律師、心理師等專業服務人力及保護志工派案管理。 4.透過家訪、電訪持續追蹤被害人需求情形;訴訟期間出庭前、中、後陪同服務(訴訟服務及心理支持) 5.網絡服務資源進行聯繫及轉介工作。 6.辦理被害人關懷服務、技藝訓練、就學輔導、生活成長等活動。 7.落實各項保護服務或個案活動結束後於系統詳實登載。 (二)待遇: 依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工作人員薪點表支薪,起薪為新臺幣37,033元,正取人員試用期間3個月。 (三)工作地點: 台東地區(台東地檢署轄區範圍) (四)工作時間: 08:30-17:30,周休二日。遇教育訓練、辦理活動、服務個案,必須利用假日及下班時間時,可依法補休或申請加班費。 三、甄選條件: 1.男女不拘。 2.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大専院校以上社會工作、法律系、犯罪防治、心理系、機構管理等相關專門學識畢業。 3.品行端正、思想純正、具服務熱忱且無不良嗜好。 4.需具備汽車或機車駕駛執照。 5.應試人員應比照公務人員切結確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九款。 四、報名時間及方式: .報名應備資料與應徵方式: 填寫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甄選報名表,並檢附下列資料 (1.)身分證、最高學歷證件、經歷證件或其他專業證照等影本各一份。 (2.)最近半年內2时脫帽半身彩色照片2張(背面註明姓名、身分證字號)。 (3.)其他經歷證明文件。 **備齊以上文件後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4號5樓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資格符合者另行通知應試,相關報名表件恕不退回。 五、甄選項目: (一)書面報告:佔總分50% (1)自傳(20%)規格-1000字以上、電腦打字、標楷體14號字、以A4纸式列印。 (2)保護業務活動企劃擬作(30%):以下任選一項【規劃馨生人(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屬)戶外團體輔導活動企劃;如何宣傳/募集社會资源計劃書乙份(以A4紙直式撰擬、格式不拘),並為此計劃撰寫一份新聞稿附於其後】。 備註:書面報告(1)(2)項請於通訊報名時一併繳交 (二)口試:就應試人儀表、言辭、才識、應變能力等綜合考評。(口試不及格者,不予錄取)(佔總分50%) 六、口試甄選時間: 報名文件經初審合格者,將以電話通知參加甄試,未約試者不另行通知。 七、甄選地點: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4號) 八、正取人員報到、到職時間:另行電話通知。 聯絡人:薛先生,電話:(02)2736-5850#83社會工作學類,心理學類,綜合社會及行為科學學類

應徵人數|1-5 人

2024/04/19

1.應用智能狀況檢查、智力測驗、神經心理測驗、發展測驗、情緒狀況檢查、性格測驗等工具,了解現階段之各方面心理特質及狀態 2.心理測驗實施、透過心理測驗解釋分析心理狀況與生理性疾病之關係 3.評估服務對象、危機個案處理 4.心理衡鑑、衡鑑治療和鑑別診斷高考諮商心理師,高考臨床心理師

應徵人數|1-5 人

2024/04/19

一、職缺及錄取名額: 中級專員。正取2名,備取若干名。 二、 (一)工作內容: 1.依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規定,協助因他人犯罪行為致死亡者家屬、受重傷者、性自主權遭受侵害者、家庭暴力、人口販運、兒童、少年被害人本人及其家屬。 2.以家庭為中心,提供個別化服務模式,進行個案列管、開結案件評估、需求評估、處遇執行、轉銜服務等有關法律訴訟、急難救助、安全保護、生活重建、就業就學、醫療照護、諮商輔導等全方面整合服務。 3.必要時需於案發第一時間提供現場即時關懷服務,陪同家屬進行相驗、解剖及檢察官訊問程序。律師、心理師等專業服務人力及保護志工派案管理。 4.透過家訪、電訪持續追蹤被害人需求情形;訴訟期間出庭前、中、後陪同服務(訴訟服務及心理支持) 5.網絡服務資源進行聯繫及轉介工作。 6.辦理被害人關懷服務、技藝訓練、就學輔導、生活成長等活動。 7.落實各項保護服務或個案活動結束後於系統詳實登載。 (二)待遇: 依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工作人員薪點表支薪,起薪為新臺幣37,033元,正取人員試用期間3個月。 (三)工作地點: 雲林地區(雲林地檢署轄區範圍) (四)工作時間: 08:30-17:30,周休二日。遇教育訓練、辦理活動、服務個案,必須利用假日及下班時間時,可依法補休或申請加班費。 三、甄選條件: 1.男女不拘。 2.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大専院校以上社會工作、法律系、犯罪防治、心理系、機構管理等相關專門學識畢業。 3.品行端正、思想純正、具服務熱忱且無不良嗜好。 4.需具備汽車或機車駕駛執照。 5.應試人員應比照公務人員切結確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九款。 四、報名時間及方式: 報名應備資料與應徵方式: 填寫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甄選報名表,並檢附下列資料 (1.)身分證、最高學歷證件、經歷證件或其他專業證照等影本各一份。 (2.)最近半年內2时脫帽半身彩色照片2張(背面註明姓名、身分證字號)。 (3.)其他經歷證明文件。 **備齊以上文件後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4號5樓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資格符合者另行通知應試,相關報名表件恕不退回。 五、甄選項目: (一)書面報告:佔總分50% (1)自傳(20%)規格-1000字以上、電腦打字、標楷體14號字、以A4纸式列印。 (2)保護業務活動企劃擬作(30%):以下任選一項【規劃馨生人(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屬)戶外團體輔導活動企劃;如何宣傳/募集社會资源計劃書乙份(以A4紙直式撰擬、格式不拘),並為此計劃撰寫一份新聞稿附於其後】。 備註:書面報告(1)(2)項請於通訊報名時一併繳交 (二)口試:就應試人儀表、言辭、才識、應變能力等綜合考評。(口試不及格者,不予錄取)(佔總分50%) 六、口試甄選時間: 報名文件經初審合格者,將以電話通知參加甄試,未約試者不另行通知。 七、甄選地點: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4號) 八、正取人員報到、到職時間:另行電話通知。 聯絡人:薛先生,電話:(02)2736-5850#83社會工作學類,心理學類,綜合社會及行為科學學類

應徵人數|1-5 人

2024/04/19

一、職缺及錄取名額: 中級專員。正取2名,備取若干名。 二、 (一)工作內容: 1.依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規定,協助因他人犯罪行為致死亡者家屬、受重傷者、性自主權遭受侵害者、家庭暴力、人口販運、兒童、少年被害人本人及其家屬。 2.以家庭為中心,提供個別化服務模式,進行個案列管、開結案件評估、需求評估、處遇執行、轉銜服務等有關法律訴訟、急難救助、安全保護、生活重建、就業就學、醫療照護、諮商輔導等全方面整合服務。 3.必要時需於案發第一時間提供現場即時關懷服務,陪同家屬進行相驗、解剖及檢察官訊問程序。律師、心理師等專業服務人力及保護志工派案管理。 4.透過家訪、電訪持續追蹤被害人需求情形;訴訟期間出庭前、中、後陪同服務(訴訟服務及心理支持) 5.網絡服務資源進行聯繫及轉介工作。 6.辦理被害人關懷服務、技藝訓練、就學輔導、生活成長等活動。 7.落實各項保護服務或個案活動結束後於系統詳實登載。 (二)待遇: 依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工作人員薪點表支薪,起薪為新臺幣37,033元,正取人員試用期間3個月。 (三)工作地點: 彰化地區(彰化地檢署轄區範圍) (四)工作時間: 08:30-17:30,周休二日。遇教育訓練、辦理活動、服務個案,必須利用假日及下班時間時,可依法補休或申請加班費。 三、甄選條件: 1.男女不拘。 2.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大専院校以上社會工作、法律系、犯罪防治、心理系、機構管理等相關專門學識畢業。 3.品行端正、思想純正、具服務熱忱且無不良嗜好。 4.需具備汽車或機車駕駛執照。 5.應試人員應比照公務人員切結確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九款。 四、報名時間及方式: .報名應備資料與應徵方式: 填寫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甄選報名表,並檢附下列資料 (1.)身分證、最高學歷證件、經歷證件或其他專業證照等影本各一份。 (2.)最近半年內2时脫帽半身彩色照片2張(背面註明姓名、身分證字號)。 (3.)其他經歷證明文件。 **備齊以上文件後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4號5樓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資格符合者另行通知應試,相關報名表件恕不退回。 五、甄選項目: (一)書面報告:佔總分50% (1)自傳(20%)規格-1000字以上、電腦打字、標楷體14號字、以A4纸式列印。 (2)保護業務活動企劃擬作(30%):以下任選一項【規劃馨生人(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屬)戶外團體輔導活動企劃;如何宣傳/募集社會资源計劃書乙份(以A4紙直式撰擬、格式不拘),並為此計劃撰寫一份新聞稿附於其後】。 備註:書面報告(1)(2)項請於通訊報名時一併繳交 (二)口試:就應試人儀表、言辭、才識、應變能力等綜合考評。(口試不及格者,不予錄取)(佔總分50%) 六、口試甄選時間: 報名文件經初審合格者,將以電話通知參加甄試,未約試者不另行通知。 七、甄選地點: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4號) 八、正取人員報到、到職時間:另行電話通知。 聯絡人:薛裕橋,電話:(02)2736-5850#83社會工作學類,心理學類,綜合社會及行為科學學類

應徵人數|1-5 人

2024/04/19

一、職缺及錄取名額: 中級專員。正取4名,備取若干名。 二、 (一)工作內容: 1.依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規定,協助因他人犯罪行為致死亡者家屬、受重傷者、性自主權遭受侵害者、家庭暴力、人口販運、兒童、少年被害人本人及其家屬。 2.以家庭為中心,提供個別化服務模式,進行個案列管、開結案件評估、需求評估、處遇執行、轉銜服務等有關法律訴訟、急難救助、安全保護、生活重建、就業就學、醫療照護、諮商輔導等全方面整合服務。 3.必要時需於案發第一時間提供現場即時關懷服務,陪同家屬進行相驗、解剖及檢察官訊問程序。律師、心理師等專業服務人力及保護志工派案管理。 4.透過家訪、電訪持續追蹤被害人需求情形;訴訟期間出庭前、中、後陪同服務(訴訟服務及心理支持) 5.網絡服務資源進行聯繫及轉介工作。 6.辦理被害人關懷服務、技藝訓練、就學輔導、生活成長等活動。 7.落實各項保護服務或個案活動結束後於系統詳實登載。 (二)待遇: 依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工作人員薪點表支薪,起薪為新臺幣37,033元,正取人員試用期間3個月。 (三)工作地點: 台南地區(台南地檢署轄區範圍) (四)工作時間: 08:30-17:30,周休二日。遇教育訓練、辦理活動、服務個案,必須利用假日及下班時間時,可依法補休或申請加班費。 三、甄選條件: 1.男女不拘。 2.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大専院校以上社會工作、法律系、犯罪防治、心理系、機構管理等相關專門學識畢業。 3.品行端正、思想純正、具服務熱忱且無不良嗜好。 4.需具備汽車或機車駕駛執照。 5.應試人員應比照公務人員切結確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九款。 四、報名時間及方式: 報名應備資料與應徵方式: 填寫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甄選報名表,並檢附下列資料 (1.)身分證、最高學歷證件、經歷證件或其他專業證照等影本各一份。 (2.)最近半年內2时脫帽半身彩色照片2張(背面註明姓名、身分證字號)。 (3.)其他經歷證明文件。 **備齊以上文件後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4號5樓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資格符合者另行通知應試,相關報名表件恕不退回。 五、甄選項目: (一)書面報告:佔總分50% (1)自傳(20%)規格-1000字以上、電腦打字、標楷體14號字、以A4纸式列印。 (2)保護業務活動企劃擬作(30%):以下任選一項【規劃馨生人(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屬)戶外團體輔導活動企劃;如何宣傳/募集社會资源計劃書乙份(以A4紙直式撰擬、格式不拘),並為此計劃撰寫一份新聞稿附於其後】。 備註:書面報告(1)(2)項請於通訊報名時一併繳交 (二)口試:就應試人儀表、言辭、才識、應變能力等綜合考評。(口試不及格者,不予錄取)(佔總分50%) 六、口試甄選時間: 報名文件經初審合格者,將以電話通知參加甄試,未約試者不另行通知。 七、甄選地點: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4號) 八、正取人員報到、到職時間:另行電話通知。 聯絡人:薛先生,電話:(02)2736-5850#83社會工作學類,心理學類,綜合社會及行為科學學類

應徵人數|1-5 人

2024/04/19

一、職缺及錄取名額: 中級專員。正取3名,備取若干名。 二、 (一)工作內容: 1.依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規定,協助因他人犯罪行為致死亡者家屬、受重傷者、性自主權遭受侵害者、家庭暴力、人口販運、兒童、少年被害人本人及其家屬。 2.以家庭為中心,提供個別化服務模式,進行個案列管、開結案件評估、需求評估、處遇執行、轉銜服務等有關法律訴訟、急難救助、安全保護、生活重建、就業就學、醫療照護、諮商輔導等全方面整合服務。 3.必要時需於案發第一時間提供現場即時關懷服務,陪同家屬進行相驗、解剖及檢察官訊問程序。律師、心理師等專業服務人力及保護志工派案管理。 4.透過家訪、電訪持續追蹤被害人需求情形;訴訟期間出庭前、中、後陪同服務(訴訟服務及心理支持) 5.網絡服務資源進行聯繫及轉介工作。 6.辦理被害人關懷服務、技藝訓練、就學輔導、生活成長等活動。 7.落實各項保護服務或個案活動結束後於系統詳實登載。 (二)待遇: 依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工作人員薪點表支薪,起薪為新臺幣37,033元,正取人員試用期間3個月。 (三)工作地點: 高雄地區(高雄地檢署轄區範圍) (四)工作時間: 08:30-17:30,周休二日。遇教育訓練、辦理活動、服務個案,必須利用假日及下班時間時,可依法補休或申請加班費。 三、甄選條件: 1.男女不拘。 2.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大専院校以上社會工作、法律系、犯罪防治、心理系、機構管理等相關專門學識畢業。 3.品行端正、思想純正、具服務熱忱且無不良嗜好。 4.需具備汽車或機車駕駛執照。 5.應試人員應比照公務人員切結確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九款。 四、報名時間及方式: 報名應備資料與應徵方式: 填寫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甄選報名表,並檢附下列資料 (1.)身分證、最高學歷證件、經歷證件或其他專業證照等影本各一份。 (2.)最近半年內2时脫帽半身彩色照片2張(背面註明姓名、身分證字號)。 (3.)其他經歷證明文件。 **備齊以上文件後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4號5樓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資格符合者另行通知應試,相關報名表件恕不退回。 五、甄選項目: (一)書面報告:佔總分50% (1)自傳(20%)規格-1000字以上、電腦打字、標楷體14號字、以A4纸式列印。 (2)保護業務活動企劃擬作(30%):以下任選一項【規劃馨生人(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屬)戶外團體輔導活動企劃;如何宣傳/募集社會资源計劃書乙份(以A4紙直式撰擬、格式不拘),並為此計劃撰寫一份新聞稿附於其後】。 備註:書面報告(1)(2)項請於通訊報名時一併繳交 (二)口試:就應試人儀表、言辭、才識、應變能力等綜合考評。(口試不及格者,不予錄取)(佔總分50%) 六、口試甄選時間: 報名文件經初審合格者,將以電話通知參加甄試,未約試者不另行通知。 七、甄選地點: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4號) 八、正取人員報到、到職時間:另行電話通知。 聯絡人:薛先生,電話:(02)2736-5850#83社會工作學類,心理學類,綜合社會及行為科學學類

應徵人數|1-5 人

2024/04/19

兒童,少年個別輔導及團體輔導心理學類

應徵人數|1-5 人

2024/04/19

一、職缺及錄取名額: 中級專員。正取3名,備取若干名。 二、 (一)工作內容: 1.依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規定,協助因他人犯罪行為致死亡者家屬、受重傷者、性自主權遭受侵害者、家庭暴力、人口販運、兒童、少年被害人本人及其家屬。 2.以家庭為中心,提供個別化服務模式,進行個案列管、開結案件評估、需求評估、處遇執行、轉銜服務等有關法律訴訟、急難救助、安全保護、生活重建、就業就學、醫療照護、諮商輔導等全方面整合服務。 3.必要時需於案發第一時間提供現場即時關懷服務,陪同家屬進行相驗、解剖及檢察官訊問程序。律師、心理師等專業服務人力及保護志工派案管理。 4.透過家訪、電訪持續追蹤被害人需求情形;訴訟期間出庭前、中、後陪同服務(訴訟服務及心理支持) 5.網絡服務資源進行聯繫及轉介工作。 6.辦理被害人關懷服務、技藝訓練、就學輔導、生活成長等活動。 7.落實各項保護服務或個案活動結束後於系統詳實登載。 (二)待遇: 依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工作人員薪點表支薪,起薪為新臺幣37,033元,正取人員試用期間3個月。 (三)工作地點: 屏東地區(屏東地檢署轄區範圍) (四)工作時間: 08:30-17:30,周休二日。遇教育訓練、辦理活動、服務個案,必須利用假日及下班時間時,可依法補休或申請加班費。 三、甄選條件: 1.男女不拘。 2.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大専院校以上社會工作、法律系、犯罪防治、心理系、機構管理等相關專門學識畢業。 3.品行端正、思想純正、具服務熱忱且無不良嗜好。 4.需具備汽車或機車駕駛執照。 5.應試人員應比照公務人員切結確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九款。 四、報名時間及方式: 報名應備資料與應徵方式: 填寫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甄選報名表,並檢附下列資料 (1.)身分證、最高學歷證件、經歷證件或其他專業證照等影本各一份。 (2.)最近半年內2时脫帽半身彩色照片2張(背面註明姓名、身分證字號)。 (3.)其他經歷證明文件。 **備齊以上文件後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4號5樓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資格符合者另行通知應試,相關報名表件恕不退回。 五、甄選項目: (一)書面報告:佔總分50% (1)自傳(20%)規格-1000字以上、電腦打字、標楷體14號字、以A4纸式列印。 (2)保護業務活動企劃擬作(30%):以下任選一項【規劃馨生人(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屬)戶外團體輔導活動企劃;如何宣傳/募集社會资源計劃書乙份(以A4紙直式撰擬、格式不拘),並為此計劃撰寫一份新聞稿附於其後】。 備註:書面報告(1)(2)項請於通訊報名時一併繳交 (二)口試:就應試人儀表、言辭、才識、應變能力等綜合考評。(口試不及格者,不予錄取)(佔總分50%) 六、口試甄選時間: 報名文件經初審合格者,將以電話通知參加甄試,未約試者不另行通知。 七、甄選地點: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4號) 八、正取人員報到、到職時間:另行電話通知。 聯絡人:薛先生,電話:(02)2736-5850#83社會工作學類,心理學類,綜合社會及行為科學學類

應徵人數|1-5 人

2024/04/19

一、職缺及錄取名額: 中級專員。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二、 (一)工作內容: 1.依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規定,協助因他人犯罪行為致死亡者家屬、受重傷者、性自主權遭受侵害者、家庭暴力、人口販運、兒童、少年被害人本人及其家屬。 2.以家庭為中心,提供個別化服務模式,進行個案列管、開結案件評估、需求評估、處遇執行、轉銜服務等有關法律訴訟、急難救助、安全保護、生活重建、就業就學、醫療照護、諮商輔導等全方面整合服務。 3.必要時需於案發第一時間提供現場即時關懷服務,陪同家屬進行相驗、解剖及檢察官訊問程序。律師、心理師等專業服務人力及保護志工派案管理。 4.透過家訪、電訪持續追蹤被害人需求情形;訴訟期間出庭前、中、後陪同服務(訴訟服務及心理支持) 5.網絡服務資源進行聯繫及轉介工作。 6.辦理被害人關懷服務、技藝訓練、就學輔導、生活成長等活動。 7.落實各項保護服務或個案活動結束後於系統詳實登載。 (二)待遇: 依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工作人員薪點表支薪,起薪為新臺幣37,033元,正取人員試用期間3個月。 (三)工作地點: 基隆地區(基隆地檢署轄區範圍) (四)工作時間: 08:30-17:30,周休二日。遇教育訓練、辦理活動、服務個案,必須利用假日及下班時間時,可依法補休或申請加班費。 三、甄選條件: 1.男女不拘。 2.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大専院校以上社會工作、法律系、犯罪防治、心理系、機構管理等相關專門學識畢業。 3.品行端正、思想純正、具服務熱忱且無不良嗜好。 4.需具備汽車或機車駕駛執照。 5.應試人員應比照公務人員切結確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九款。 四、報名時間及方式: 報名應備資料與應徵方式: 填寫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甄選報名表,並檢附下列資料 (1.)身分證、最高學歷證件、經歷證件或其他專業證照等影本各一份。 (2.)最近半年內2时脫帽半身彩色照片2張(背面註明姓名、身分證字號)。 (3.)其他經歷證明文件。 **備齊以上文件後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4號5樓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資格符合者另行通知應試,相關報名表件恕不退回。 五、甄選項目: (一)書面報告:佔總分50% (1)自傳(20%)規格-1000字以上、電腦打字、標楷體14號字、以A4纸式列印。 (2)保護業務活動企劃擬作(30%):以下任選一項【規劃馨生人(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屬)戶外團體輔導活動企劃;如何宣傳/募集社會资源計劃書乙份(以A4紙直式撰擬、格式不拘),並為此計劃撰寫一份新聞稿附於其後】。 備註:書面報告(1)(2)項請於通訊報名時一併繳交 (二)口試:就應試人儀表、言辭、才識、應變能力等綜合考評。(口試不及格者,不予錄取)(佔總分50%) 六、口試甄選時間: 報名文件經初審合格者,將以電話通知參加甄試,未約試者不另行通知。 七、甄選地點: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4號) 八、正取人員報到、到職時間:另行電話通知。 聯絡人:薛先生,電話:(02)2736-5850#83社會工作學類,心理學類,綜合社會及行為科學學類

應徵人數|1-5 人

2024/04/19

1.應用智能狀況檢查、智力測驗、神經心理測驗、發展測驗、情緒狀況檢查、性格測驗等工具,了解現階段之各方面心理特質及狀態 2.心理測驗實施、透過心理測驗解釋分析心理狀況與生理性疾病之關係 3.學校心理衛生工作之推廣、提供適當之心理諮商、家庭諮商、個別心理治療、團體治療以及認知功能訓練 4.評估服務對象、危機個案處理 5.心理衡鑑、衡鑑治療和鑑別診斷心理學類特考諮商心理師,特考臨床心理師,高考諮商心理師,高考臨床心理師

應徵人數|1-5 人

2024/04/19

一、職缺及錄取名額: 中級專員。正取2名,備取若干名。 二、 (一)工作內容: 1.依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規定,協助因他人犯罪行為致死亡者家屬、受重傷者、性自主權遭受侵害者、家庭暴力、人口販運、兒童、少年被害人本人及其家屬。 2.以家庭為中心,提供個別化服務模式,進行個案列管、開結案件評估、需求評估、處遇執行、轉銜服務等有關法律訴訟、急難救助、安全保護、生活重建、就業就學、醫療照護、諮商輔導等全方面整合服務。 3.必要時需於案發第一時間提供現場即時關懷服務,陪同家屬進行相驗、解剖及檢察官訊問程序。律師、心理師等專業服務人力及保護志工派案管理。 4.透過家訪、電訪持續追蹤被害人需求情形;訴訟期間出庭前、中、後陪同服務(訴訟服務及心理支持) 5.網絡服務資源進行聯繫及轉介工作。 6.辦理被害人關懷服務、技藝訓練、就學輔導、生活成長等活動。 7.落實各項保護服務或個案活動結束後於系統詳實登載。 (二)待遇: 依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工作人員薪點表支薪,起薪為新臺幣37,033元,正取人員試用期間3個月。 (三)工作地點: 新竹地區(新竹地檢署轄區範圍) (四)工作時間: 08:30-17:30,周休二日。遇教育訓練、辦理活動、服務個案,必須利用假日及下班時間時,可依法補休或申請加班費。 三、甄選條件: 1.男女不拘。 2.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大専院校以上社會工作、法律系、犯罪防治、心理系、機構管理等相關專門學識畢業。 3.品行端正、思想純正、具服務熱忱且無不良嗜好。 4.需具備汽車或機車駕駛執照。 5.應試人員應比照公務人員切結確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九款。 四、報名時間及方式: 報名應備資料與應徵方式: 填寫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甄選報名表,並檢附下列資料 (1.)身分證、最高學歷證件、經歷證件或其他專業證照等影本各一份。 (2.)最近半年內2时脫帽半身彩色照片2張(背面註明姓名、身分證字號)。 (3.)其他經歷證明文件。 **備齊以上文件後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4號5樓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資格符合者另行通知應試,相關報名表件恕不退回。 五、甄選項目: (一)書面報告:佔總分50% (1)自傳(20%)規格-1000字以上、電腦打字、標楷體14號字、以A4纸式列印。 (2)保護業務活動企劃擬作(30%):以下任選一項【規劃馨生人(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屬)戶外團體輔導活動企劃;如何宣傳/募集社會资源計劃書乙份(以A4紙直式撰擬、格式不拘),並為此計劃撰寫一份新聞稿附於其後】。 備註:書面報告(1)(2)項請於通訊報名時一併繳交 (二)口試:就應試人儀表、言辭、才識、應變能力等綜合考評。(口試不及格者,不予錄取)(佔總分50%) 六、口試甄選時間: 報名文件經初審合格者,將以電話通知參加甄試,未約試者不另行通知。 七、甄選地點: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4號) 八、正取人員報到、到職時間:另行電話通知。 聯絡人:薛先生,電話:(02)2736-5850#83社會工作學類,心理學類,綜合社會及行為科學學類

應徵人數|1-5 人

2024/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