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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條件】具備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心理與諮商輔導等相關研究所碩士畢業 【專業技能】 1.具諮商心理專業能力及危機個案處理能力 2.善於協調及溝通、邏輯思緒清楚、工作態度積極主動、樂與學生互動 3.具活動計畫撰寫與執行能力 4.具電腦應用、文書處理能力 【工作內容】 1.(國際學生)個別/團體諮商、(國際學生)危機個案處理與個案管理、校園心理衛生三級預防推廣工作、輔導行政和其他交辦事項 2.本職缺為「編制內人員」 福利: 1.補助個別專業督導、繼續教育訓練和公會常年會費 2.居住外縣市者可申請學校單身宿舍 【工作經驗】 1.具中華民國諮商心理師 2.具英文諮商能力優先聘用 【薪 資】月薪45,000元,外語能力津貼外加 【聘任期間】113年2月1日起

應徵人數|1-5 人

2024/04/19

招募人數: 物理治療師(1名) 、職能治療師(1名) 、語言治療師(1名) 、臨床心理師(2名) 1. 研究計劃相關作業 2. 臨床工作: 例如兒童早療相關作業等 3. 教學工作 4. 行政文書工作 5. 其他: 例如主管交辦事項等 學歷要求: 大學(含)以上日間部學歷 科系限制: 物理治療學系,職能治療學系,語言治療學系(所) ,心理學系/所 專業證照: 具中華民國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語言治療師,臨床心理師證照 任用資格: 應自發照日期起,每年至少應取得繼續教育有效積分20積分 薪資福利: 依研究計劃規定復健醫學學類,心理學類特考語言治療師,高考職能治療師,高考物理治療師,高考語言治療師,高考臨床心理師,特考臨床心理師

應徵人數|1-5 人

2024/04/18

●應徵資格: (一)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臨床心理相關系所畢業,且具有臨床心理師證照者 (二)週一、週五可配合晚間收案尤佳 (三)可彈性配合收案時間 ●工作內容簡介: (一)心理衡鑑與計分,只要負責施測,並將測驗結果及分數書寫完成即可,不需要提供治療以及撰寫評估報告。 (二)工作地點: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雙和醫院(有免費接駁車)。 ●應徵者請檢附下列資料: (一)履歷表(請附照片,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與E-mail)。 (二)自傳。 (三)最高學位證書證明。 (四)臨床心理師證照。 (五)工作經歷描述或證明。 (六)請務必附上可排班的時間 (七)其他有利於審核之文件。 ●、應徵方式:請將應徵文件email至a03654@tmu.edu.tw,並註明「應徵兼任心理師-姓名」,隨到隨審,經書面初審通過者擇優另行通知參加面試。 未通知者,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心理學類

應徵人數|1-5 人

2024/04/17

※學士級研究助理: 1. 執行研究計畫認知復健相關治療介入。 2. 進行研究計畫招募、訪談、聯繫個案與臨床人員,以及研究相關事宜。 3. 協助研究資料整理及使用統計軟體進行研究資料初步分析。 4. 協助處理經費核銷帳務、研究倫理計畫申請及其他相關行政庶務。 ※碩士級研究助理: 1. 執行研究計畫認知復健相關治療介入。 2. 進行研究計畫招募、訪談、聯繫個案與臨床人員,以及研究相關事宜。 3. 協助訓練、控管、監督研究收案進度。 4. 協助論文寫作與發表期刊、研究計畫撰寫、文獻蒐集與回顧。社會工作學類,心理學類,公共衛生學類

應徵人數|1-5 人

2024/04/16

一、需求人數: 1名。 二、應徵資格: 1.具諮商心理師、臨床心理師等專業證照者。 2.具大專校院學生輔導工作經驗、臨床心理治療經驗者尤佳。 3.熟悉個別心理諮商、個案管理、危機個案處理,及心理衛生推廣。 4.具備以流利英語諮商之能力者尤佳。 5.主動積極、認真負責,且具服務熱忱與溝通能力。 三、工作內容: 1.個別心理諮商(對象包含研究生、學院教職員)。 2.每學期至少辦理1次夥伴同學活動。 3.每週2小時Office hour(提供導師、系所相關人員學生事務之諮詢)。 4.與駐院學輔專員、本校學生心理輔導中心及校園安全中心人員進行個案情況交接、密切合作。 四、工作時間:預計每週規劃二個下午,時數可視情況調整。 五、薪資待遇:時薪750元起。 六、工作地點:台大嚴慶齡工業研究中心(台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三段130號R210) 七、起聘時間: 預計113年4月起聘。 八、甄選方式::請將履歷及自傳於113年3月22日前以前E-mail至shihyun@ntu.edu.tw,並請於信件主旨註明「應徵重點科技研究學院兼任心理師」。書面初審通過者另行以Email通知面試時間。 九、聯絡人:謝小姐,(02)3366-9010,chini0219@ntu.edu.tw。心理學類,綜合教育學類

應徵人數|1-5 人

2024/04/16

一、單位/職缺名稱:學務處學輔中心/行政組員或行政專員(學輔專員) 二、需求人數:2名(本案為新增職缺) 三、待遇: 1.學士:月薪35,232元起、特殊加給8,000元。 2.碩士:月薪39,248元起、特殊加給8,000元。 四、應徵資格: 1.大學(含)以上畢業且具備社工師證照或心理師證照。 2.具學生輔導工作經驗。 3.熟悉電腦操作並具備文書作業處理能力。 4.具多年工作經歷及英文能力者尤佳。 5.起聘日後若具碩士班身分者,須出具修畢碩士學分且可全時工作之證明。 6.起聘日後若有兼職薪資者,須提供兼職性質和薪資說明。 五、職務說明: 1.駐點學院,協助建立學院系所內學生關懷網絡。 2.提供學生晤談服務,評估所需資源與協助,並轉介學生連結相關資源。 3.學生輔導與個案管理,並辦理學生輔導相關活動。 4.協助處理學生意外之後續輔導工作,必要時需配合加班。 5.協助輔導學生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應徵方式: 1.113年4月18日17:00前填寫「113年應聘學輔專員(駐點社科、工學院)表單」,不收紙本文件、逾期不收件,網址: https://forms.gle/txjtrDSwbNshfzAj9 2.應聘者需繳交兩份資料,分別為「履歷相關資料(pdf格式)」、「應徵名冊(excel格式)」。皆透過google表單繳交,格式不符規定、繳交之檔案無法正常讀取者將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 3.履歷相關資料(pdf格式):請合併以下資料為一份: (1)校聘人員履歷表(下載處:人事室→常用表單→行政人力組第五組)。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社工師證照或心理師證照。 (3)其他有利審查文件。 4.應徵名冊(excel格式):下載處(任選一處): https://reurl.cc/eLGrR7 https://reurl.cc/pr9G7r 七、遴選階段:書面審查、面試審查。 八、起聘日:預計9月1日後起聘。 九、聯絡人:林宜均小姐(3366-7173,yijun@ntu.edu.tw) 十、單位網址:https://csw.ntu.edu.tw/

應徵人數|1-5 人

2024/04/16

【資格條件】 1.具有心理、護理、社工、社福及公共衛生相關科系大學(含)以上畢業。 2.具衛生政策執行之經驗者尤佳。 【工作內容】 (1) 本計畫專家諮詢小組成立相關事宜: 包含但不限於彙整及提報委員名單、收集委員書面同意文件、建置及更新委員通訊錄等。 (2) 會議相關事宜:包含但不限於繕發開會通知、準備會議資料及餐食茶水、安排會議場地及設置所需設備、聯繫及接送出席人員 、協助會議進行、會議紀錄及發言摘要製作等。 (3) 盤點我國現行精神病人醫療、社區照護之政策及作業流程,蒐整相關法規、獎勵/補助/委辦計畫及精神照護業務所衍生之資訊系統運用需求。 (4) 擔任本計畫聯繫窗口,與衛生福利部聯繫、溝通及協調本計畫執行相關事項。 【薪資】新臺幣35,440~42,600元(依臺北醫學大學約用人員薪級表),並視個人學經歷調整。 【聯絡方式】Email:anne.0333@tmu.edu.tw

應徵人數|1-5 人

2024/04/16

一、工作內容 1.諮商輔導與校園三級預防工作(高關懷學生篩檢追蹤、個案管理、個別諮商及 危機個案處理等)。 2.辦理心理衛生推廣活動、社團帶領、教育部專案活動辦理。 3.各項專案輔導工作。 4.全職實習生相關業務與督導。 5.其他相關行政業務。 6.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0800-1700,學期間每週彈性1天晚班(1300-2100)。 二、學經歷需求 1.具國內外心理、輔導相關科系碩士以上畢業。 2.具諮商心理師、臨床心理師證書。 3.具大專校院輔導、行政工作經驗優先考慮。 三、應檢附資料: 1.履歷表。 2.畢業證書。 3.心理師證書。 四、聯絡窗口 1.聯絡姓名:陳秋萍 2.聯絡電話:(05)362-8800分機2382 3.聯絡人電子信箱:irenechen@mail.cgust.edu.tw 合格人員面試時間、地點個別通知。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所有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意者請於113年5月30日前,將履歷表E-mail至 irenechen@mail.cgust.edu.tw,請於信件主旨上註明『應徵諮商心理師』。

應徵人數|1-5 人

2024/04/15

需求資格: 1.具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證照。 2.熟悉電腦文書處理。 工作內容: 一、學生心理評估、輔導諮商及資源轉介服務(初級預防宣導、班級輔導、性別平等宣導、個別諮商、危機處理、心理測驗等。 二、支援學校教師及學生家長專業諮詢服務。 三、新生普測、高關懷學生追蹤及輔導工作。 四、在校適應困難及行為偏差輔導及相關行政工作。 五、遇有長期缺課、中途離校、身心障礙、特殊境遇、文化或經濟弱勢及其他明顯有輔導需求之學生,協助提供輔導資源及特殊教育需求學生之鑑定事宜。 六、協調與整合社區相關輔導資源。 七、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本職缺為教育部計畫約聘人員,採一年一聘 *碩士學歷月薪$44,300元(含專業加給),其餘依規定投保勞健保。。 *每年寒暑假休假 21日,包含寒暑假期間每周五固定全校休假。 *相關資訊可至本校人事室徵才訊息上查詢: https://per.tpcu.edu.tw/files/11-1033-521.php?Lang=zh-tw身心障礙服務學類,特殊教育學類,社會工作學類

應徵人數|1-5 人

2024/04/14

(一)個別輔導與諮商、團體輔導與諮商、班級輔導、危機個案處理 (二)心理衡鑑與診斷(各項心理測驗施行及解釋) (三)辦理各項輔導預防推廣活動 (四)其他諮商輔導相關或臨時交辦事項特殊教育學類,身心障礙服務學類,社會工作學類

應徵人數|1-5 人

2024/04/09

一、每週固定時段進行諮商輔導直接服務。 二、個別或團體心理測驗施測與解測。 三、提供本校新南向專班國際生、雙軌旗鑑專班進修實習等特殊身份同學,提供關懷輔導。心理學類高考臨床心理師,高考諮商心理師,特考臨床心理師,特考諮商心理師

應徵人數|1-5 人

2024/03/04

為你推薦的專屬職缺

1. 身心障礙者工作相關輔導與支持 2. 服務計畫擬定及相關紀錄撰寫 3. 營運事務協助 4. 其他與庇護性服務相關事項

應徵人數|6-10 人

分析

2024/04/19

一、職缺及錄取名額: 中級專員。正取5名,備取若干名。 二、 (一)工作內容: 1.依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規定,協助因他人犯罪行為致死亡者家屬、受重傷者、性自主權遭受侵害者、家庭暴力、人口販運、兒童、少年被害人本人及其家屬。 2.以家庭為中心,提供個別化服務模式,進行個案列管、開結案件評估、需求評估、處遇執行、轉銜服務等有關法律訴訟、急難救助、安全保護、生活重建、就業就學、醫療照護、諮商輔導等全方面整合服務。 3.必要時需於案發第一時間提供現場即時關懷服務,陪同家屬進行相驗、解剖及檢察官訊問程序。律師、心理師等專業服務人力及保護志工派案管理。 4.透過家訪、電訪持續追蹤被害人需求情形;訴訟期間出庭前、中、後陪同服務(訴訟服務及心理支持) 5.網絡服務資源進行聯繫及轉介工作。 6.辦理被害人關懷服務、技藝訓練、就學輔導、生活成長等活動。 7.落實各項保護服務或個案活動結束後於系統詳實登載。 (二)待遇: 依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工作人員薪點表支薪,起薪為新臺幣37,033元,正取人員試用期間3個月。 (三)工作地點: 桃園地區(桃園地檢署轄區範圍) (四)工作時間: 08:30-17:30,周休二日。遇教育訓練、辦理活動、服務個案,必須利用假日及下班時間時,可依法補休或申請加班費。 三、甄選條件: 1.男女不拘。 2.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大専院校以上社會工作、法律系、犯罪防治、心理系、機構管理等相關專門學識畢業。 3.品行端正、思想純正、具服務熱忱且無不良嗜好。 4.需具備汽車或機車駕駛執照。 5.應試人員應比照公務人員切結確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九款。 四、報名時間及方式: 報名應備資料與應徵方式: 填寫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甄選報名表,並檢附下列資料 (1.)身分證、最高學歷證件、經歷證件或其他專業證照等影本各一份。 (2.)最近半年內2时脫帽半身彩色照片2張(背面註明姓名、身分證字號)。 (3.)其他經歷證明文件。 **備齊以上文件後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4號5樓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資格符合者另行通知應試,相關報名表件恕不退回。 五、甄選項目: (一)書面報告:佔總分50% (1)自傳(20%)規格-1000字以上、電腦打字、標楷體14號字、以A4纸式列印。 (2)保護業務活動企劃擬作(30%):以下任選一項【規劃馨生人(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屬)戶外團體輔導活動企劃;如何宣傳/募集社會资源計劃書乙份(以A4紙直式撰擬、格式不拘),並為此計劃撰寫一份新聞稿附於其後】。 備註:書面報告(1)(2)項請於通訊報名時一併繳交 (二)口試:就應試人儀表、言辭、才識、應變能力等綜合考評。(口試不及格者,不予錄取)(佔總分50%) 六、口試甄選時間: 報名文件經初審合格者,將以電話通知參加甄試,未約試者不另行通知。 七、甄選地點: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4號) 八、正取人員報到、到職時間:另行電話通知。 聯絡人:薛先生,電話:(02)2736-5850#83社會工作學類,心理學類,綜合社會及行為科學學類

應徵人數|1-5 人

2024/04/19

1.心理衡鑑業務:主要負責6歲以下幼兒早期療育聯合評估之心理衡鑑,偶有6-12 歲兒童心理衡鑑。 2.心理治療業務以評估後之親職諮詢為主 3.兒少保護個案早期鑑定之心理衡鑑及相關業務(可提供相關訓練) 4.外展早療聯合評估業務 5.其它交辦行政事項 ※需支援大甲及沙鹿院區,有交通車往返心理學類高考臨床心理師,高考諮商心理師

應徵人數|1-5 人

2024/04/19

一、職缺及錄取名額: 中級專員。正取5名,備取若干名。 二、 (一)工作內容: 1.依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規定,協助因他人犯罪行為致死亡者家屬、受重傷者、性自主權遭受侵害者、家庭暴力、人口販運、兒童、少年被害人本人及其家屬。 2.以家庭為中心,提供個別化服務模式,進行個案列管、開結案件評估、需求評估、處遇執行、轉銜服務等有關法律訴訟、急難救助、安全保護、生活重建、就業就學、醫療照護、諮商輔導等全方面整合服務。 3.必要時需於案發第一時間提供現場即時關懷服務,陪同家屬進行相驗、解剖及檢察官訊問程序。律師、心理師等專業服務人力及保護志工派案管理。 4.透過家訪、電訪持續追蹤被害人需求情形;訴訟期間出庭前、中、後陪同服務(訴訟服務及心理支持) 5.網絡服務資源進行聯繫及轉介工作。 6.辦理被害人關懷服務、技藝訓練、就學輔導、生活成長等活動。 7.落實各項保護服務或個案活動結束後於系統詳實登載。 (二)待遇: 依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工作人員薪點表支薪,起薪為新臺幣37,033元,正取人員試用期間3個月。 (三)工作地點: 台中地區(台中地檢署轄區範圍) (四)工作時間: 08:30-17:30,周休二日。遇教育訓練、辦理活動、服務個案,必須利用假日及下班時間時,可依法補休或申請加班費。 三、甄選條件: 1.男女不拘。 2.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大専院校以上社會工作、法律系、犯罪防治、心理系、機構管理等相關專門學識畢業。 3.品行端正、思想純正、具服務熱忱且無不良嗜好。 4.需具備汽車或機車駕駛執照。 5.應試人員應比照公務人員切結確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九款。 四、報名時間及方式: 報名應備資料與應徵方式: 填寫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甄選報名表,並檢附下列資料 (1.)身分證、最高學歷證件、經歷證件或其他專業證照等影本各一份。 (2.)最近半年內2时脫帽半身彩色照片2張(背面註明姓名、身分證字號)。 (3.)其他經歷證明文件。 **備齊以上文件後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4號5樓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資格符合者另行通知應試,相關報名表件恕不退回。 五、甄選項目: (一)書面報告:佔總分50% (1)自傳(20%)規格-1000字以上、電腦打字、標楷體14號字、以A4纸式列印。 (2)保護業務活動企劃擬作(30%):以下任選一項【規劃馨生人(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屬)戶外團體輔導活動企劃;如何宣傳/募集社會资源計劃書乙份(以A4紙直式撰擬、格式不拘),並為此計劃撰寫一份新聞稿附於其後】。 備註:書面報告(1)(2)項請於通訊報名時一併繳交 (二)口試:就應試人儀表、言辭、才識、應變能力等綜合考評。(口試不及格者,不予錄取)(佔總分50%) 六、口試甄選時間: 報名文件經初審合格者,將以電話通知參加甄試,未約試者不另行通知。 七、甄選地點: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4號) 八、正取人員報到、到職時間:另行電話通知。 聯絡人:薛先生,電話:(02)2736-5850#83社會工作學類,心理學類,綜合社會及行為科學學類

應徵人數|1-5 人

2024/04/19

1.居家復能CA07,CB03服務碼。 2.隨同團隊其他醫事專業人員進駐居家長照服務。高考諮商心理師,高考臨床心理師,特考諮商心理師,特考臨床心理師輕型機車,普通小型車,普通重機車

應徵人數|1-5 人

2024/04/19

一、職缺及錄取名額: 中級專員。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二、 (一)工作內容: 1.依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規定,協助因他人犯罪行為致死亡者家屬、受重傷者、性自主權遭受侵害者、家庭暴力、人口販運、兒童、少年被害人本人及其家屬。 2.以家庭為中心,提供個別化服務模式,進行個案列管、開結案件評估、需求評估、處遇執行、轉銜服務等有關法律訴訟、急難救助、安全保護、生活重建、就業就學、醫療照護、諮商輔導等全方面整合服務。 3.必要時需於案發第一時間提供現場即時關懷服務,陪同家屬進行相驗、解剖及檢察官訊問程序。律師、心理師等專業服務人力及保護志工派案管理。 4.透過家訪、電訪持續追蹤被害人需求情形;訴訟期間出庭前、中、後陪同服務(訴訟服務及心理支持) 5.網絡服務資源進行聯繫及轉介工作。 6.辦理被害人關懷服務、技藝訓練、就學輔導、生活成長等活動。 7.落實各項保護服務或個案活動結束後於系統詳實登載。 (二)待遇: 依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工作人員薪點表支薪,起薪為新臺幣37,033元,正取人員試用期間3個月。 (三)工作地點: 苗栗地區(苗栗地檢署轄區範圍) (四)工作時間: 08:30-17:30,周休二日。遇教育訓練、辦理活動、服務個案,必須利用假日及下班時間時,可依法補休或申請加班費。 三、甄選條件: 1.男女不拘。 2.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大専院校以上社會工作、法律系、犯罪防治、心理系、機構管理等相關專門學識畢業。 3.品行端正、思想純正、具服務熱忱且無不良嗜好。 4.需具備汽車或機車駕駛執照。 5.應試人員應比照公務人員切結確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九款。 四、報名時間及方式: 報名應備資料與應徵方式: 填寫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甄選報名表,並檢附下列資料 (1.)身分證、最高學歷證件、經歷證件或其他專業證照等影本各一份。 (2.)最近半年內2时脫帽半身彩色照片2張(背面註明姓名、身分證字號)。 (3.)其他經歷證明文件。 **備齊以上文件後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4號5樓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資格符合者另行通知應試,相關報名表件恕不退回。 五、甄選項目: (一)書面報告:佔總分50% (1)自傳(20%)規格-1000字以上、電腦打字、標楷體14號字、以A4纸式列印。 (2)保護業務活動企劃擬作(30%):以下任選一項【規劃馨生人(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屬)戶外團體輔導活動企劃;如何宣傳/募集社會资源計劃書乙份(以A4紙直式撰擬、格式不拘),並為此計劃撰寫一份新聞稿附於其後】。 備註:書面報告(1)(2)項請於通訊報名時一併繳交 (二)口試:就應試人儀表、言辭、才識、應變能力等綜合考評。(口試不及格者,不予錄取)(佔總分50%) 六、口試甄選時間: 報名文件經初審合格者,將以電話通知參加甄試,未約試者不另行通知。 七、甄選地點: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4號) 八、正取人員報到、到職時間:另行電話通知。 聯絡人:薛先生,電話:(02)2736-5850#83社會工作學類,心理學類,綜合社會及行為科學學類

應徵人數|1-5 人

2024/04/19

一、職缺及錄取名額: 中級專員。正取2名,備取若干名。 二、 (一)工作內容: 1.依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規定,協助因他人犯罪行為致死亡者家屬、受重傷者、性自主權遭受侵害者、家庭暴力、人口販運、兒童、少年被害人本人及其家屬。 2.以家庭為中心,提供個別化服務模式,進行個案列管、開結案件評估、需求評估、處遇執行、轉銜服務等有關法律訴訟、急難救助、安全保護、生活重建、就業就學、醫療照護、諮商輔導等全方面整合服務。 3.必要時需於案發第一時間提供現場即時關懷服務,陪同家屬進行相驗、解剖及檢察官訊問程序。律師、心理師等專業服務人力及保護志工派案管理。 4.透過家訪、電訪持續追蹤被害人需求情形;訴訟期間出庭前、中、後陪同服務(訴訟服務及心理支持) 5.網絡服務資源進行聯繫及轉介工作。 6.辦理被害人關懷服務、技藝訓練、就學輔導、生活成長等活動。 7.落實各項保護服務或個案活動結束後於系統詳實登載。 (二)待遇: 依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工作人員薪點表支薪,起薪為新臺幣37,033元,正取人員試用期間3個月。 (三)工作地點: 嘉義地區(嘉義地檢署轄區範圍) (四)工作時間: 08:30-17:30,周休二日。遇教育訓練、辦理活動、服務個案,必須利用假日及下班時間時,可依法補休或申請加班費。 三、甄選條件: 1.男女不拘。 2.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大専院校以上社會工作、法律系、犯罪防治、心理系、機構管理等相關專門學識畢業。 3.品行端正、思想純正、具服務熱忱且無不良嗜好。 4.需具備汽車或機車駕駛執照。 5.應試人員應比照公務人員切結確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九款。 四、報名時間及方式: 報名應備資料與應徵方式: 填寫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甄選報名表,並檢附下列資料 (1.)身分證、最高學歷證件、經歷證件或其他專業證照等影本各一份。 (2.)最近半年內2时脫帽半身彩色照片2張(背面註明姓名、身分證字號)。 (3.)其他經歷證明文件。 **備齊以上文件後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4號5樓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資格符合者另行通知應試,相關報名表件恕不退回。 五、甄選項目: (一)書面報告:佔總分50% (1)自傳(20%)規格-1000字以上、電腦打字、標楷體14號字、以A4纸式列印。 (2)保護業務活動企劃擬作(30%):以下任選一項【規劃馨生人(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屬)戶外團體輔導活動企劃;如何宣傳/募集社會资源計劃書乙份(以A4紙直式撰擬、格式不拘),並為此計劃撰寫一份新聞稿附於其後】。 備註:書面報告(1)(2)項請於通訊報名時一併繳交 (二)口試:就應試人儀表、言辭、才識、應變能力等綜合考評。(口試不及格者,不予錄取)(佔總分50%) 六、口試甄選時間: 報名文件經初審合格者,將以電話通知參加甄試,未約試者不另行通知。 七、甄選地點: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4號) 八、正取人員報到、到職時間:另行電話通知。 聯絡人:薛先生,電話:(02)2736-5850#83社會工作學類,心理學類,綜合社會及行為科學學類

應徵人數|1-5 人

2024/04/19

一、職缺及錄取名額: 中級專員。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二、 (一)工作內容: 1.依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規定,協助因他人犯罪行為致死亡者家屬、受重傷者、性自主權遭受侵害者、家庭暴力、人口販運、兒童、少年被害人本人及其家屬。 2.以家庭為中心,提供個別化服務模式,進行個案列管、開結案件評估、需求評估、處遇執行、轉銜服務等有關法律訴訟、急難救助、安全保護、生活重建、就業就學、醫療照護、諮商輔導等全方面整合服務。 3.必要時需於案發第一時間提供現場即時關懷服務,陪同家屬進行相驗、解剖及檢察官訊問程序。律師、心理師等專業服務人力及保護志工派案管理。 4.透過家訪、電訪持續追蹤被害人需求情形;訴訟期間出庭前、中、後陪同服務(訴訟服務及心理支持) 5.網絡服務資源進行聯繫及轉介工作。 6.辦理被害人關懷服務、技藝訓練、就學輔導、生活成長等活動。 7.落實各項保護服務或個案活動結束後於系統詳實登載。 (二)待遇: 依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工作人員薪點表支薪,起薪為新臺幣37,033元,正取人員試用期間3個月。 (三)工作地點: 台東地區(台東地檢署轄區範圍) (四)工作時間: 08:30-17:30,周休二日。遇教育訓練、辦理活動、服務個案,必須利用假日及下班時間時,可依法補休或申請加班費。 三、甄選條件: 1.男女不拘。 2.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大専院校以上社會工作、法律系、犯罪防治、心理系、機構管理等相關專門學識畢業。 3.品行端正、思想純正、具服務熱忱且無不良嗜好。 4.需具備汽車或機車駕駛執照。 5.應試人員應比照公務人員切結確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九款。 四、報名時間及方式: .報名應備資料與應徵方式: 填寫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甄選報名表,並檢附下列資料 (1.)身分證、最高學歷證件、經歷證件或其他專業證照等影本各一份。 (2.)最近半年內2时脫帽半身彩色照片2張(背面註明姓名、身分證字號)。 (3.)其他經歷證明文件。 **備齊以上文件後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4號5樓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資格符合者另行通知應試,相關報名表件恕不退回。 五、甄選項目: (一)書面報告:佔總分50% (1)自傳(20%)規格-1000字以上、電腦打字、標楷體14號字、以A4纸式列印。 (2)保護業務活動企劃擬作(30%):以下任選一項【規劃馨生人(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屬)戶外團體輔導活動企劃;如何宣傳/募集社會资源計劃書乙份(以A4紙直式撰擬、格式不拘),並為此計劃撰寫一份新聞稿附於其後】。 備註:書面報告(1)(2)項請於通訊報名時一併繳交 (二)口試:就應試人儀表、言辭、才識、應變能力等綜合考評。(口試不及格者,不予錄取)(佔總分50%) 六、口試甄選時間: 報名文件經初審合格者,將以電話通知參加甄試,未約試者不另行通知。 七、甄選地點: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4號) 八、正取人員報到、到職時間:另行電話通知。 聯絡人:薛先生,電話:(02)2736-5850#83社會工作學類,心理學類,綜合社會及行為科學學類

應徵人數|1-5 人

2024/04/19

一、職缺及錄取名額: 中級專員。正取2名,備取若干名。 二、 (一)工作內容: 1.依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規定,協助因他人犯罪行為致死亡者家屬、受重傷者、性自主權遭受侵害者、家庭暴力、人口販運、兒童、少年被害人本人及其家屬。 2.以家庭為中心,提供個別化服務模式,進行個案列管、開結案件評估、需求評估、處遇執行、轉銜服務等有關法律訴訟、急難救助、安全保護、生活重建、就業就學、醫療照護、諮商輔導等全方面整合服務。 3.必要時需於案發第一時間提供現場即時關懷服務,陪同家屬進行相驗、解剖及檢察官訊問程序。律師、心理師等專業服務人力及保護志工派案管理。 4.透過家訪、電訪持續追蹤被害人需求情形;訴訟期間出庭前、中、後陪同服務(訴訟服務及心理支持) 5.網絡服務資源進行聯繫及轉介工作。 6.辦理被害人關懷服務、技藝訓練、就學輔導、生活成長等活動。 7.落實各項保護服務或個案活動結束後於系統詳實登載。 (二)待遇: 依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工作人員薪點表支薪,起薪為新臺幣37,033元,正取人員試用期間3個月。 (三)工作地點: 雲林地區(雲林地檢署轄區範圍) (四)工作時間: 08:30-17:30,周休二日。遇教育訓練、辦理活動、服務個案,必須利用假日及下班時間時,可依法補休或申請加班費。 三、甄選條件: 1.男女不拘。 2.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大専院校以上社會工作、法律系、犯罪防治、心理系、機構管理等相關專門學識畢業。 3.品行端正、思想純正、具服務熱忱且無不良嗜好。 4.需具備汽車或機車駕駛執照。 5.應試人員應比照公務人員切結確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九款。 四、報名時間及方式: 報名應備資料與應徵方式: 填寫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甄選報名表,並檢附下列資料 (1.)身分證、最高學歷證件、經歷證件或其他專業證照等影本各一份。 (2.)最近半年內2时脫帽半身彩色照片2張(背面註明姓名、身分證字號)。 (3.)其他經歷證明文件。 **備齊以上文件後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4號5樓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資格符合者另行通知應試,相關報名表件恕不退回。 五、甄選項目: (一)書面報告:佔總分50% (1)自傳(20%)規格-1000字以上、電腦打字、標楷體14號字、以A4纸式列印。 (2)保護業務活動企劃擬作(30%):以下任選一項【規劃馨生人(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屬)戶外團體輔導活動企劃;如何宣傳/募集社會资源計劃書乙份(以A4紙直式撰擬、格式不拘),並為此計劃撰寫一份新聞稿附於其後】。 備註:書面報告(1)(2)項請於通訊報名時一併繳交 (二)口試:就應試人儀表、言辭、才識、應變能力等綜合考評。(口試不及格者,不予錄取)(佔總分50%) 六、口試甄選時間: 報名文件經初審合格者,將以電話通知參加甄試,未約試者不另行通知。 七、甄選地點: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4號) 八、正取人員報到、到職時間:另行電話通知。 聯絡人:薛先生,電話:(02)2736-5850#83社會工作學類,心理學類,綜合社會及行為科學學類

應徵人數|1-5 人

2024/04/19

一、職缺及錄取名額: 中級專員。正取2名,備取若干名。 二、 (一)工作內容: 1.依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規定,協助因他人犯罪行為致死亡者家屬、受重傷者、性自主權遭受侵害者、家庭暴力、人口販運、兒童、少年被害人本人及其家屬。 2.以家庭為中心,提供個別化服務模式,進行個案列管、開結案件評估、需求評估、處遇執行、轉銜服務等有關法律訴訟、急難救助、安全保護、生活重建、就業就學、醫療照護、諮商輔導等全方面整合服務。 3.必要時需於案發第一時間提供現場即時關懷服務,陪同家屬進行相驗、解剖及檢察官訊問程序。律師、心理師等專業服務人力及保護志工派案管理。 4.透過家訪、電訪持續追蹤被害人需求情形;訴訟期間出庭前、中、後陪同服務(訴訟服務及心理支持) 5.網絡服務資源進行聯繫及轉介工作。 6.辦理被害人關懷服務、技藝訓練、就學輔導、生活成長等活動。 7.落實各項保護服務或個案活動結束後於系統詳實登載。 (二)待遇: 依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工作人員薪點表支薪,起薪為新臺幣37,033元,正取人員試用期間3個月。 (三)工作地點: 彰化地區(彰化地檢署轄區範圍) (四)工作時間: 08:30-17:30,周休二日。遇教育訓練、辦理活動、服務個案,必須利用假日及下班時間時,可依法補休或申請加班費。 三、甄選條件: 1.男女不拘。 2.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大専院校以上社會工作、法律系、犯罪防治、心理系、機構管理等相關專門學識畢業。 3.品行端正、思想純正、具服務熱忱且無不良嗜好。 4.需具備汽車或機車駕駛執照。 5.應試人員應比照公務人員切結確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九款。 四、報名時間及方式: .報名應備資料與應徵方式: 填寫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甄選報名表,並檢附下列資料 (1.)身分證、最高學歷證件、經歷證件或其他專業證照等影本各一份。 (2.)最近半年內2时脫帽半身彩色照片2張(背面註明姓名、身分證字號)。 (3.)其他經歷證明文件。 **備齊以上文件後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4號5樓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資格符合者另行通知應試,相關報名表件恕不退回。 五、甄選項目: (一)書面報告:佔總分50% (1)自傳(20%)規格-1000字以上、電腦打字、標楷體14號字、以A4纸式列印。 (2)保護業務活動企劃擬作(30%):以下任選一項【規劃馨生人(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屬)戶外團體輔導活動企劃;如何宣傳/募集社會资源計劃書乙份(以A4紙直式撰擬、格式不拘),並為此計劃撰寫一份新聞稿附於其後】。 備註:書面報告(1)(2)項請於通訊報名時一併繳交 (二)口試:就應試人儀表、言辭、才識、應變能力等綜合考評。(口試不及格者,不予錄取)(佔總分50%) 六、口試甄選時間: 報名文件經初審合格者,將以電話通知參加甄試,未約試者不另行通知。 七、甄選地點: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4號) 八、正取人員報到、到職時間:另行電話通知。 聯絡人:薛裕橋,電話:(02)2736-5850#83社會工作學類,心理學類,綜合社會及行為科學學類

應徵人數|1-5 人

2024/04/19

一、職缺及錄取名額: 中級專員。正取4名,備取若干名。 二、 (一)工作內容: 1.依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規定,協助因他人犯罪行為致死亡者家屬、受重傷者、性自主權遭受侵害者、家庭暴力、人口販運、兒童、少年被害人本人及其家屬。 2.以家庭為中心,提供個別化服務模式,進行個案列管、開結案件評估、需求評估、處遇執行、轉銜服務等有關法律訴訟、急難救助、安全保護、生活重建、就業就學、醫療照護、諮商輔導等全方面整合服務。 3.必要時需於案發第一時間提供現場即時關懷服務,陪同家屬進行相驗、解剖及檢察官訊問程序。律師、心理師等專業服務人力及保護志工派案管理。 4.透過家訪、電訪持續追蹤被害人需求情形;訴訟期間出庭前、中、後陪同服務(訴訟服務及心理支持) 5.網絡服務資源進行聯繫及轉介工作。 6.辦理被害人關懷服務、技藝訓練、就學輔導、生活成長等活動。 7.落實各項保護服務或個案活動結束後於系統詳實登載。 (二)待遇: 依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工作人員薪點表支薪,起薪為新臺幣37,033元,正取人員試用期間3個月。 (三)工作地點: 台南地區(台南地檢署轄區範圍) (四)工作時間: 08:30-17:30,周休二日。遇教育訓練、辦理活動、服務個案,必須利用假日及下班時間時,可依法補休或申請加班費。 三、甄選條件: 1.男女不拘。 2.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大専院校以上社會工作、法律系、犯罪防治、心理系、機構管理等相關專門學識畢業。 3.品行端正、思想純正、具服務熱忱且無不良嗜好。 4.需具備汽車或機車駕駛執照。 5.應試人員應比照公務人員切結確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九款。 四、報名時間及方式: 報名應備資料與應徵方式: 填寫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甄選報名表,並檢附下列資料 (1.)身分證、最高學歷證件、經歷證件或其他專業證照等影本各一份。 (2.)最近半年內2时脫帽半身彩色照片2張(背面註明姓名、身分證字號)。 (3.)其他經歷證明文件。 **備齊以上文件後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4號5樓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資格符合者另行通知應試,相關報名表件恕不退回。 五、甄選項目: (一)書面報告:佔總分50% (1)自傳(20%)規格-1000字以上、電腦打字、標楷體14號字、以A4纸式列印。 (2)保護業務活動企劃擬作(30%):以下任選一項【規劃馨生人(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屬)戶外團體輔導活動企劃;如何宣傳/募集社會资源計劃書乙份(以A4紙直式撰擬、格式不拘),並為此計劃撰寫一份新聞稿附於其後】。 備註:書面報告(1)(2)項請於通訊報名時一併繳交 (二)口試:就應試人儀表、言辭、才識、應變能力等綜合考評。(口試不及格者,不予錄取)(佔總分50%) 六、口試甄選時間: 報名文件經初審合格者,將以電話通知參加甄試,未約試者不另行通知。 七、甄選地點: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4號) 八、正取人員報到、到職時間:另行電話通知。 聯絡人:薛先生,電話:(02)2736-5850#83社會工作學類,心理學類,綜合社會及行為科學學類

應徵人數|1-5 人

2024/04/19

一、職缺及錄取名額: 中級專員。正取3名,備取若干名。 二、 (一)工作內容: 1.依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規定,協助因他人犯罪行為致死亡者家屬、受重傷者、性自主權遭受侵害者、家庭暴力、人口販運、兒童、少年被害人本人及其家屬。 2.以家庭為中心,提供個別化服務模式,進行個案列管、開結案件評估、需求評估、處遇執行、轉銜服務等有關法律訴訟、急難救助、安全保護、生活重建、就業就學、醫療照護、諮商輔導等全方面整合服務。 3.必要時需於案發第一時間提供現場即時關懷服務,陪同家屬進行相驗、解剖及檢察官訊問程序。律師、心理師等專業服務人力及保護志工派案管理。 4.透過家訪、電訪持續追蹤被害人需求情形;訴訟期間出庭前、中、後陪同服務(訴訟服務及心理支持) 5.網絡服務資源進行聯繫及轉介工作。 6.辦理被害人關懷服務、技藝訓練、就學輔導、生活成長等活動。 7.落實各項保護服務或個案活動結束後於系統詳實登載。 (二)待遇: 依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工作人員薪點表支薪,起薪為新臺幣37,033元,正取人員試用期間3個月。 (三)工作地點: 高雄地區(高雄地檢署轄區範圍) (四)工作時間: 08:30-17:30,周休二日。遇教育訓練、辦理活動、服務個案,必須利用假日及下班時間時,可依法補休或申請加班費。 三、甄選條件: 1.男女不拘。 2.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大専院校以上社會工作、法律系、犯罪防治、心理系、機構管理等相關專門學識畢業。 3.品行端正、思想純正、具服務熱忱且無不良嗜好。 4.需具備汽車或機車駕駛執照。 5.應試人員應比照公務人員切結確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九款。 四、報名時間及方式: 報名應備資料與應徵方式: 填寫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甄選報名表,並檢附下列資料 (1.)身分證、最高學歷證件、經歷證件或其他專業證照等影本各一份。 (2.)最近半年內2时脫帽半身彩色照片2張(背面註明姓名、身分證字號)。 (3.)其他經歷證明文件。 **備齊以上文件後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4號5樓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資格符合者另行通知應試,相關報名表件恕不退回。 五、甄選項目: (一)書面報告:佔總分50% (1)自傳(20%)規格-1000字以上、電腦打字、標楷體14號字、以A4纸式列印。 (2)保護業務活動企劃擬作(30%):以下任選一項【規劃馨生人(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屬)戶外團體輔導活動企劃;如何宣傳/募集社會资源計劃書乙份(以A4紙直式撰擬、格式不拘),並為此計劃撰寫一份新聞稿附於其後】。 備註:書面報告(1)(2)項請於通訊報名時一併繳交 (二)口試:就應試人儀表、言辭、才識、應變能力等綜合考評。(口試不及格者,不予錄取)(佔總分50%) 六、口試甄選時間: 報名文件經初審合格者,將以電話通知參加甄試,未約試者不另行通知。 七、甄選地點: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4號) 八、正取人員報到、到職時間:另行電話通知。 聯絡人:薛先生,電話:(02)2736-5850#83社會工作學類,心理學類,綜合社會及行為科學學類

應徵人數|1-5 人

2024/04/19

一、職缺及錄取名額: 中級專員。正取3名,備取若干名。 二、 (一)工作內容: 1.依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規定,協助因他人犯罪行為致死亡者家屬、受重傷者、性自主權遭受侵害者、家庭暴力、人口販運、兒童、少年被害人本人及其家屬。 2.以家庭為中心,提供個別化服務模式,進行個案列管、開結案件評估、需求評估、處遇執行、轉銜服務等有關法律訴訟、急難救助、安全保護、生活重建、就業就學、醫療照護、諮商輔導等全方面整合服務。 3.必要時需於案發第一時間提供現場即時關懷服務,陪同家屬進行相驗、解剖及檢察官訊問程序。律師、心理師等專業服務人力及保護志工派案管理。 4.透過家訪、電訪持續追蹤被害人需求情形;訴訟期間出庭前、中、後陪同服務(訴訟服務及心理支持) 5.網絡服務資源進行聯繫及轉介工作。 6.辦理被害人關懷服務、技藝訓練、就學輔導、生活成長等活動。 7.落實各項保護服務或個案活動結束後於系統詳實登載。 (二)待遇: 依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工作人員薪點表支薪,起薪為新臺幣37,033元,正取人員試用期間3個月。 (三)工作地點: 屏東地區(屏東地檢署轄區範圍) (四)工作時間: 08:30-17:30,周休二日。遇教育訓練、辦理活動、服務個案,必須利用假日及下班時間時,可依法補休或申請加班費。 三、甄選條件: 1.男女不拘。 2.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大専院校以上社會工作、法律系、犯罪防治、心理系、機構管理等相關專門學識畢業。 3.品行端正、思想純正、具服務熱忱且無不良嗜好。 4.需具備汽車或機車駕駛執照。 5.應試人員應比照公務人員切結確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九款。 四、報名時間及方式: 報名應備資料與應徵方式: 填寫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甄選報名表,並檢附下列資料 (1.)身分證、最高學歷證件、經歷證件或其他專業證照等影本各一份。 (2.)最近半年內2时脫帽半身彩色照片2張(背面註明姓名、身分證字號)。 (3.)其他經歷證明文件。 **備齊以上文件後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4號5樓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資格符合者另行通知應試,相關報名表件恕不退回。 五、甄選項目: (一)書面報告:佔總分50% (1)自傳(20%)規格-1000字以上、電腦打字、標楷體14號字、以A4纸式列印。 (2)保護業務活動企劃擬作(30%):以下任選一項【規劃馨生人(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屬)戶外團體輔導活動企劃;如何宣傳/募集社會资源計劃書乙份(以A4紙直式撰擬、格式不拘),並為此計劃撰寫一份新聞稿附於其後】。 備註:書面報告(1)(2)項請於通訊報名時一併繳交 (二)口試:就應試人儀表、言辭、才識、應變能力等綜合考評。(口試不及格者,不予錄取)(佔總分50%) 六、口試甄選時間: 報名文件經初審合格者,將以電話通知參加甄試,未約試者不另行通知。 七、甄選地點: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4號) 八、正取人員報到、到職時間:另行電話通知。 聯絡人:薛先生,電話:(02)2736-5850#83社會工作學類,心理學類,綜合社會及行為科學學類

應徵人數|1-5 人

2024/04/19

一、職缺及錄取名額: 中級專員。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二、 (一)工作內容: 1.依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規定,協助因他人犯罪行為致死亡者家屬、受重傷者、性自主權遭受侵害者、家庭暴力、人口販運、兒童、少年被害人本人及其家屬。 2.以家庭為中心,提供個別化服務模式,進行個案列管、開結案件評估、需求評估、處遇執行、轉銜服務等有關法律訴訟、急難救助、安全保護、生活重建、就業就學、醫療照護、諮商輔導等全方面整合服務。 3.必要時需於案發第一時間提供現場即時關懷服務,陪同家屬進行相驗、解剖及檢察官訊問程序。律師、心理師等專業服務人力及保護志工派案管理。 4.透過家訪、電訪持續追蹤被害人需求情形;訴訟期間出庭前、中、後陪同服務(訴訟服務及心理支持) 5.網絡服務資源進行聯繫及轉介工作。 6.辦理被害人關懷服務、技藝訓練、就學輔導、生活成長等活動。 7.落實各項保護服務或個案活動結束後於系統詳實登載。 (二)待遇: 依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工作人員薪點表支薪,起薪為新臺幣37,033元,正取人員試用期間3個月。 (三)工作地點: 基隆地區(基隆地檢署轄區範圍) (四)工作時間: 08:30-17:30,周休二日。遇教育訓練、辦理活動、服務個案,必須利用假日及下班時間時,可依法補休或申請加班費。 三、甄選條件: 1.男女不拘。 2.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大専院校以上社會工作、法律系、犯罪防治、心理系、機構管理等相關專門學識畢業。 3.品行端正、思想純正、具服務熱忱且無不良嗜好。 4.需具備汽車或機車駕駛執照。 5.應試人員應比照公務人員切結確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九款。 四、報名時間及方式: 報名應備資料與應徵方式: 填寫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甄選報名表,並檢附下列資料 (1.)身分證、最高學歷證件、經歷證件或其他專業證照等影本各一份。 (2.)最近半年內2时脫帽半身彩色照片2張(背面註明姓名、身分證字號)。 (3.)其他經歷證明文件。 **備齊以上文件後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4號5樓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資格符合者另行通知應試,相關報名表件恕不退回。 五、甄選項目: (一)書面報告:佔總分50% (1)自傳(20%)規格-1000字以上、電腦打字、標楷體14號字、以A4纸式列印。 (2)保護業務活動企劃擬作(30%):以下任選一項【規劃馨生人(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屬)戶外團體輔導活動企劃;如何宣傳/募集社會资源計劃書乙份(以A4紙直式撰擬、格式不拘),並為此計劃撰寫一份新聞稿附於其後】。 備註:書面報告(1)(2)項請於通訊報名時一併繳交 (二)口試:就應試人儀表、言辭、才識、應變能力等綜合考評。(口試不及格者,不予錄取)(佔總分50%) 六、口試甄選時間: 報名文件經初審合格者,將以電話通知參加甄試,未約試者不另行通知。 七、甄選地點: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4號) 八、正取人員報到、到職時間:另行電話通知。 聯絡人:薛先生,電話:(02)2736-5850#83社會工作學類,心理學類,綜合社會及行為科學學類

應徵人數|1-5 人

2024/04/19

一、職缺及錄取名額: 中級專員。正取2名,備取若干名。 二、 (一)工作內容: 1.依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規定,協助因他人犯罪行為致死亡者家屬、受重傷者、性自主權遭受侵害者、家庭暴力、人口販運、兒童、少年被害人本人及其家屬。 2.以家庭為中心,提供個別化服務模式,進行個案列管、開結案件評估、需求評估、處遇執行、轉銜服務等有關法律訴訟、急難救助、安全保護、生活重建、就業就學、醫療照護、諮商輔導等全方面整合服務。 3.必要時需於案發第一時間提供現場即時關懷服務,陪同家屬進行相驗、解剖及檢察官訊問程序。律師、心理師等專業服務人力及保護志工派案管理。 4.透過家訪、電訪持續追蹤被害人需求情形;訴訟期間出庭前、中、後陪同服務(訴訟服務及心理支持) 5.網絡服務資源進行聯繫及轉介工作。 6.辦理被害人關懷服務、技藝訓練、就學輔導、生活成長等活動。 7.落實各項保護服務或個案活動結束後於系統詳實登載。 (二)待遇: 依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工作人員薪點表支薪,起薪為新臺幣37,033元,正取人員試用期間3個月。 (三)工作地點: 新竹地區(新竹地檢署轄區範圍) (四)工作時間: 08:30-17:30,周休二日。遇教育訓練、辦理活動、服務個案,必須利用假日及下班時間時,可依法補休或申請加班費。 三、甄選條件: 1.男女不拘。 2.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大専院校以上社會工作、法律系、犯罪防治、心理系、機構管理等相關專門學識畢業。 3.品行端正、思想純正、具服務熱忱且無不良嗜好。 4.需具備汽車或機車駕駛執照。 5.應試人員應比照公務人員切結確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九款。 四、報名時間及方式: 報名應備資料與應徵方式: 填寫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甄選報名表,並檢附下列資料 (1.)身分證、最高學歷證件、經歷證件或其他專業證照等影本各一份。 (2.)最近半年內2时脫帽半身彩色照片2張(背面註明姓名、身分證字號)。 (3.)其他經歷證明文件。 **備齊以上文件後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4號5樓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資格符合者另行通知應試,相關報名表件恕不退回。 五、甄選項目: (一)書面報告:佔總分50% (1)自傳(20%)規格-1000字以上、電腦打字、標楷體14號字、以A4纸式列印。 (2)保護業務活動企劃擬作(30%):以下任選一項【規劃馨生人(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屬)戶外團體輔導活動企劃;如何宣傳/募集社會资源計劃書乙份(以A4紙直式撰擬、格式不拘),並為此計劃撰寫一份新聞稿附於其後】。 備註:書面報告(1)(2)項請於通訊報名時一併繳交 (二)口試:就應試人儀表、言辭、才識、應變能力等綜合考評。(口試不及格者,不予錄取)(佔總分50%) 六、口試甄選時間: 報名文件經初審合格者,將以電話通知參加甄試,未約試者不另行通知。 七、甄選地點: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4號) 八、正取人員報到、到職時間:另行電話通知。 聯絡人:薛先生,電話:(02)2736-5850#83社會工作學類,心理學類,綜合社會及行為科學學類

應徵人數|1-5 人

2024/04/19

一、職缺及錄取名額: 中級專員。正取7名,備取若干名。 二、 (一)工作內容: 1.依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規定,協助因他人犯罪行為致死亡者家屬、受重傷者、性自主權遭受侵害者、家庭暴力、人口販運、兒童、少年被害人本人及其家屬。 2.以家庭為中心,提供個別化服務模式,進行個案列管、開結案件評估、需求評估、處遇執行、轉銜服務等有關法律訴訟、急難救助、安全保護、生活重建、就業就學、醫療照護、諮商輔導等全方面整合服務。 3.必要時需於案發第一時間提供現場即時關懷服務,陪同家屬進行相驗、解剖及檢察官訊問程序。律師、心理師等專業服務人力及保護志工派案管理。 4.透過家訪、電訪持續追蹤被害人需求情形;訴訟期間出庭前、中、後陪同服務(訴訟服務及心理支持) 5.網絡服務資源進行聯繫及轉介工作。 6.辦理被害人關懷服務、技藝訓練、就學輔導、生活成長等活動。 7.落實各項保護服務或個案活動結束後於系統詳實登載。 (二)待遇: 依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工作人員薪點表支薪,起薪為新臺幣37,033元,正取人員試用期間3個月。 (三)工作地點: 新北地區(新北地檢署轄區範圍) (四)工作時間: 08:30-17:30,周休二日。遇教育訓練、辦理活動、服務個案,必須利用假日及下班時間時,可依法補休或申請加班費。 三、甄選條件: 1.男女不拘。 2.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大専院校以上社會工作、法律系、犯罪防治、心理系、機構管理等相關專門學識畢業。 3.品行端正、思想純正、具服務熱忱且無不良嗜好。 4.需具備汽車或機車駕駛執照。 5.應試人員應比照公務人員切結確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九款。 四、報名方式: 報名應備資料與應徵方式: 填寫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甄選報名表,並檢附下列資料 (1.)身分證、最高學歷證件、經歷證件或其他專業證照等影本各一份。 (2.)最近半年內2时脫帽半身彩色照片2張(背面註明姓名、身分證字號)。 (3.)其他經歷證明文件。 **備齊以上文件後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4號5樓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資格符合者另行通知應試,相關報名表件恕不退回。 五、甄選項目: (一)書面報告:佔總分50% (1)自傳(20%)規格-1000字以上、電腦打字、標楷體14號字、以A4纸式列印。 (2)保護業務活動企劃擬作(30%):以下任選一項【規劃馨生人(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屬)戶外團體輔導活動企劃;如何宣傳/募集社會资源計劃書乙份(以A4紙直式撰擬、格式不拘),並為此計劃撰寫一份新聞稿附於其後】。 備註:書面報告(1)(2)項請於通訊報名時一併繳交 (二)口試:就應試人儀表、言辭、才識、應變能力等綜合考評。(口試不及格者,不予錄取)(佔總分50%) 六、口試甄選時間: 報名文件經初審合格者,將以電話通知參加甄試,未約試者不另行通知。 七、甄選地點: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4號) 八、正取人員報到、到職時間:另行電話通知。 聯絡人:薛先生,電話:(02)2736-5850#83社會工作學類,心理學類,綜合社會及行為科學學類

應徵人數|1-5 人

2024/04/19

1.提供患者諮詢,了解患者需求 2.提供牙齒治療手術等相關建議 3.安排施行手術或治療之時間 4.指示病人作手術前準備,整備手術所需各種用具及設備 5.開列手術同意書,說明手術後衛教護理,並定時關心病人術後狀況 6.植牙器材採購與庫存管理牙醫學類

應徵人數|1-5 人

2024/04/19

1. 精神科門診、急性病房臨床心理相關業務(心理衡鑑、個別心理治療、病房團隊會議等) 2. 神經內科失智評估。 3. 行政、及其他交辦事項。 4.職代期間:即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心理學類高考臨床心理師,特考臨床心理師

應徵人數|1-5 人

2024/04/19

1. 身心障礙者工作相關輔導與支持 2. 服務計畫擬定及相關紀錄撰寫 3. 營運事務協助 4. 其他與庇護性服務相關事項

應徵人數|1-5 人

2024/04/19

1.協助學生報名初次家訪,參與開案評估、撰寫個案紀錄等相關業務。 2.家庭或個人行為問題複雜學生之問題診斷與處遇(個案、團體及社區工作…)。 3.本會畢業生追蹤事宜。 4.外部資源連結。 5.提報機構內外部個案研討。 6.其他交辦事項。社會工作學類,綜合教育學類普通小型車,普通重機車

應徵人數|1-5 人

2024/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