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職缺的所有相似工作:
(共17筆)
聘一等感染管制護理師1名
國軍花蓮總醫院
|醫院花蓮縣新城鄉|月薪 41,640元月薪 41,640元|經驗不拘|專科、大學、碩士、博士展開收合工作內容
一、感染管制作業
1.住院病人監測,收集醫療照護相關感染資料、製表與分析。
2.臨床感染管制措施之稽核、回饋、跟催與管理。
3.法定傳染病的通報、檢體送驗等相關事項。
4.依據醫院現況擬定各項感染管制政策及作業規範。
5.籌備醫院評鑑、醫院感染管制等相關查核事宜。
6.辦理相關感管在職教育訓練課程及研習會。
7.維護及更新與感染管制相關之網頁及資訊平台。
二、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待遇
一、薪資:聘一等進用,起薪41,640元/月。護理師證書以聘一等任用,取得感管證書另以聘二等聘用(43,500元/月)。
二、醫勤獎助金:依醫院營運績效每月核發獎金。
三、享三節福利金及年終獎金1.5個月。
四、享休假補助費。
五、享勞、健保費及勞退金(6%)。
六、工作期間於本院就醫享有員工身份優惠。
求才期間 即日起至徵用適才止。
考試時間 另行電話通知
考試內容 出題範圍:醫院感染管制相關
一、筆試:總分100分,70分合格
二、面試:總分100分,70分合格
報到地點 國軍花蓮總醫院行政大樓2樓第二會議室
求才條件
資格條件:
一、專科(含)或大學以上護理科系畢,具護理師證書。
二、具護理臨床經驗2年以上(具加護病房經驗尤佳)。
三、具台灣醫院感染管制學會認證之感染管制護理師證照(書)尤佳。
四、具肺結核或愛滋病個案管理師證書尤佳。
適用限制:
一、 犯內亂、外患、不能安全駕駛、賭博罪或刑法妨害風化罪章、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貪污治罪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列之罪,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二、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受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之裁定,或受行政裁罰確定。
三、 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四、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二十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
五、 違反國籍法規定。
迴避進用規定:
一、 進用單位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單位進用。
二、 進用單位各級主管長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主管單位進用。
三、 有權核定(核轉)進用之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核定進用單位進用。
應繳證件:(以下均為影本,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俾利審查)
一、 個人履歷表
二、 戶口名簿
三、 工作經驗證明文件
四、 最高學歷證明文件
五、 護理師證書
六、 一般勞工體檢表(需為公立或地區等級以上之醫院,並檢具胸部X光、血液檢驗、B型肝炎、水痘、麻疹、德國麻疹及梅毒之檢驗報告)
注意事項:
一、 意者請儘速將上述資料逕寄花蓮縣新城鄉嘉里村嘉里路163號,國軍花蓮總醫院行政室林貴珠小姐收(請註明應徵職務及聯絡電話),並請來電(03-8263151#815880)確認(以本院文卷室收迄章為憑)。
二、 參加評選所繳交之個人資料不另退還,面試時需攜帶應繳資料正本,以資查驗。
內視鏡技術員
國軍花蓮總醫院
|醫院花蓮縣新城鄉|月薪 41,640元月薪 41,640元|經驗不拘|專科、大學、碩士、博士展開收合工作內容
1. 協助生理功能檢查前安排、給予藥物、部分執行、檢查前後衛教等事宜(含腹部超音波、內視鏡、碳-13尿素吹氣、神經功能溫度閾值測定等)。
2. 生理功能檢查室櫃檯檢查報到、檢查相關資料查詢、預約與變更排程、病房病人傳送聯絡、其他電話聯繫等事宜。
3. 內視鏡及腹部超音波相關醫療裝備、衛耗材等保養與管理。
4. 內視鏡清潔消毒、相關器械送消。
5. 參與內視鏡個案管理紀錄、追蹤通知回診。
6. 配合候傳支援緊急內視鏡檢查。
7. 腸胃科相關業務交辦事項。
工作待遇
1. 底薪為新台幣41,640元/每月,且還享有額外的福利金及年終獎金。
2. 依勞基法規定平假日加班可選加班費或補休。
福利
1. 享勞、健保費及勞退金(院方提撥薪資6%)。
2. 工作期間在本院就醫優惠,每年免費員工體檢乙次。
3. 婚、喪、產、病假及慰勞假皆依照勞基法之休、請假規定實施;服務滿半年以上3天特別休假,另享特別休假補助費(1,600元/天)。
上班時間
1. 周一至週五08:00~17:00,例假日及國定假日休息。
2. 配合候傳,現暫定每周一、三、五至22:00,每周六08:00至17:00。
求才期間 114年12月31日(星期三)中午12時前(以文件到達為準)
考試時間 115年01月12日(星期一)下午03時,於本院第二會議室辦理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完畢後辦理招考作業。日期時間若有修正,另行電話通知。
考試地點 國軍花蓮總醫院第二會議室
求才條件
報名資格條件:
1. 護理系畢業,具護理師執照。
2. 有消化道內視鏡技術師工作經驗兩年以上或相關證照。
3. 基本護理能力如靜脈注射、靜脈留置針、護理衛教等能力。
4. 文書軟體使用能力,如WORD、試算表軟體如EXCEL與PowerPoint簡報製作能力。
要求條件
- ● 護理學類 相關科系
- ● 高考護理師執照 專業憑證
婦產科專科護理師1員
國軍花蓮總醫院
|醫院花蓮縣新城鄉|月薪 52,760元月薪 52,760元|經驗不拘|專科、大學、碩士、博士展開收合工作時間 日班(為主要工作時間)中班、晚班、大夜班、假日班(依照科內業務需求調整。)
工作內容
一、 婦產科臨床業務。
二、 負責婦產科相關業務。
三、 協助產房、產後婦產科相關工作。
四、 主管交辦之工作事項。
備註:未來依照科部內發展業務需求有所調整。
工作待遇
一、 月薪:月薪制52760/月。
二、 享福利金(隨醫院業績浮動)、年終獎金。
三、 享勞、健保費及勞退金(6%)。
四、 享休假補助費
五、 工作期間在本院就醫時以員工身份優惠。
求才期間 即日起至徵用適才止
考試時間 另行電話通知
考試內容 面試總分100分,及格75分。依分數排名,第一名為正取,第二名為備取。
考試地點 國軍花蓮總醫院2樓第2會議室
求才條件
(1)年齡不拘。
(2)未違反國籍法規定者。
(3)國內外護理專科以上畢。
(4)具護理師證書。
(5)專科護理師證書
具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進用
1. 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進用:
2. 犯內亂、外患、不能安全駕駛、賭博罪或刑法妨害風化罪章、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貪污治罪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列之罪,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3.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受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之裁定,或受行政裁罰確定。
4. 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者。
5.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20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設有戶籍滿10年者。
6. 違反國籍法規定者。
迴避進用規定:
1. 進用單位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單位進用。
2. 進用單位各級主管長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主管單位進用。
3. 有權核定(核轉)進用之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核定進用單位進用。
應繳文件:(以下均為影本,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俾利審查)
應繳文件:
一、 個人履歷表:含語言及文書能力
二、 最高學歷及證照文件
三、 體檢表(需為公立或地區等級以上之醫院,並檢具胸部X光、血液檢驗、B型肝炎、水痘、麻疹、德國麻疹之檢驗報告)
注意事項:
甲、 意者請將上述資料逕寄花蓮縣新城鄉嘉里村嘉里路163號,國軍花蓮總醫院行政室林貴珠收(請註明應徵職務及聯絡電話,以本院文卷室收迄章為憑)。
乙、 參加評選所繳交之個人資料不另退還。
婦產科護理師
國軍花蓮總醫院
|醫院花蓮縣新城鄉|月薪 43,500元月薪 43,500元|經驗不拘|專科、大學、碩士、博士展開收合工作時間 日班、中班、晚班、大夜班、假日班 (依照科內業務需求調整)
工作內容
1. 產房,產後婦產科,嬰兒室臨床護理工作
2. 負責婦產科相關事務
備註:依照科部內發展業務需求調整
工作待遇
一、正式任用最低薪資為43,500元,不含獎金及值班費及休假補助費。
二、享福利金(隨醫院業績浮動)、年終獎金(全薪計算)
三、享休假補助費。
四、享勞、健保費及勞退金(6%)。
五、工作期間在本院就醫時以員工身份優惠。
備註:試用期為三個月
工作地點 國軍花蓮總醫院及各門診區
求才期間 即日起至
考試時間 另行電話通知
考試內容 面試:總分100分,75分合格
考試地點 國軍花蓮總醫院行政大樓2樓第2會議室
求才條件
資格條件:
(1)年齡不拘。
(2)未違反國籍法規定者。
(3)國內外護理系專科以上學歷。
(4)具護理師證書。
2、優先錄取條件:
(1) 婦產科臨床經驗1年以上之護理師,取得護理師證書者佳。
進用限制:
1. 犯內亂、外患、不能安全駕駛、賭博罪或刑法妨害風化罪章、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貪污治罪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列之罪,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曾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有罪判決確定者。
2.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受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之裁定,或受行政裁罰確定。
3. 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4.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二十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
5. 違反國籍法規定者。
迴避進用規定:
(一)進用單位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單位進用。
(二)進用單位各級主管長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主管單位進用。
(一)有權核定(核轉)進用之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核定進用單位進用。
應繳證件:(以下均為影本,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俾利審查)
一、 個人履歷表。
二、 最高學歷證件(畢業證書)。
三、 護理師證書。
四、 工作經歷證明。
五、 體檢表:6個月內一般勞工體檢表含:(白血球計數W.B.C、白血球計數W.B.C、血色素 Hb、總膽固醇T-CHOL、三酸甘油脂TG、飯前血糖檢查AC、肌酸酐Creatinine、丙酮轉氨基脢SGPT、高密度脂蛋白HDL-C、梅毒試驗VDRL、B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B型肝炎表面抗體Anti-HBs、德國痲疹IgG抗體Rb-IgG、水痘帶狀皰疹病毒VZVIgG、麻疹IgG、尿蛋白質Pro、尿潛血 OB、胸部X光)。
注意事項:
意者請將上述資料逕寄花蓮縣新城鄉嘉里村嘉里路163號, 國軍花蓮總醫院行政室林貴珠收(請註明應徵職務及聯絡電話),證件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以本院文卷室收迄章為憑)。
精神護理之家護理人員數名(聘一職缺),儲備數名
國軍花蓮總醫院
|醫院花蓮縣新城鄉|月薪 41,640~50,070元月薪 41,640~50,070元|經驗不拘|專科、大學、碩士、博士展開收合工作內容 臨床護理照護暨相關行政工作
工作待遇及福利
一、 薪資:正職護理師月薪約41,640~50,070元。
二、 夜班費(含固定班別):小夜500元/日(包班700元/日)、大夜700元/日(包班900元/日)。
三、 醫勤獎助金:依醫院營運績效每月核發獎金。
四、 年終獎金:1.5個月薪資。
五、 通過試用期後有簽約獎金3,000元。
六、 休假:每週至少二日休假;婚、喪、產、病假及特別休假皆依照勞基法之休、請假規定實施。
七、 休假補助費:依勞基法給予特別休假,每施休1日給予休假補助費1,600元/日,最高可申請16,000元。
八、 勞、健保費及勞退金(6%)。
九、 工作期間在本院就醫時以員工身份優惠。
十、 員工免費年度健檢。
十一、 每年補助公會常年會費1000元。
十二、 提供外縣市人員舒適安全的員工宿舍。
十三、 健身房、網球場、羽球場及籃球場。
十四、 其他:生日禮卷、三節禮品及尾牙聚餐。
十五、 員工房/信貸合庫優惠貸款專案。
十六、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保障同仁權益。
應徵條件
1. 政府立案之護理專科(含)以上學校畢業。
2. 具護理師(或護士)證照或應屆護理科系畢業生。
3. 需具有「長照服務人員證明」與長照level-1研習證明書。
4. 其他:具住宿式機構工作經驗、精神科臨床工作經驗或各項專業證照者尤佳。
5. 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進用:
(1) 犯內亂、外患、不能安全駕駛、賭博罪或刑法妨害風化罪章、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貪污治罪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列之罪,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2)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受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之裁定,或受行政裁罰確定。
(3) 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4)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二十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
(5) 違反國籍法規定。
6. 迴避進用規定:
(1) 進用單位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單位進用。
(2) 進用單位各級主管長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主管單位進用。
(3) 有權核定(核轉)進用之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核定進用單位進用。
求才期間 即日起
應徵方式: 意者請檢附履歷表、身分證正影本、畢業證書正影本、護士或護理師證書正影本、工作經歷證明影本、良民證、體檢報告表(含B肝及胸部X光、水痘、麻疹、德國麻疹)及相關證照影本等資料,逕寄花蓮縣新城鄉嘉里路163號,國軍花蓮總醫院行政室林貴珠小姐收(須註明應徵職務及聯絡電話),證件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考試內容
一、筆試:題目:50題、每題2分,總分100分;出題範圍:參考考試院護理師檢覈考試題,以內外科護理為主。
二、面試:總分100分
錄取標準 筆試及面試成績均高於75分
考試時間 於接獲履歷後另行通知(請手機保持暢通)
考試地點 國軍花蓮總醫院二樓會議室
工作地點 花蓮
上班時間 另行通知
精神科病房護理人員數名(聘一職缺),儲備數名
國軍花蓮總醫院
|醫院花蓮縣新城鄉|月薪 41,640~51,930元月薪 41,640~51,930元|經驗不拘|專科、大學、碩士、博士展開收合工作內容 臨床護理照護暨相關行政工作
工作待遇及福利
一、 薪資:正職護理師月薪約41,640~51,930元。
二、 夜班費(含固定班別):小夜500元/日(包班700元/日)、大夜700元/日(包班900元/日)。
三、 醫勤獎助金:依醫院營運績效每月核發獎金。
四、 年終獎金:1.5個月薪資。
五、 通過試用期後有簽約獎金3,000元。
六、 休假:每週至少二日休假;婚、喪、產、病假及特別休假皆依照勞基法之休、請假規定實施。
七、 休假補助費:依勞基法給予特別休假,每施休1日給予休假補助費1,600元/日,最高可申請16,000元。
八、 勞、健保費及勞退金(6%)。
九、 工作期間在本院就醫時以員工身份優惠。
十、 員工免費年度健檢。
十一、 每年補助公會常年會費1000元。
十二、 提供外縣市人員舒適安全的員工宿舍。
十三、 健身房、網球場、羽球場及籃球場。
十四、 其他:生日禮卷、三節禮品及尾牙聚餐。
十五、 員工房/信貸合庫優惠貸款專案。
十六、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保障同仁權益。
應徵條件
1. 政府立案之護理專科(含)以上學校畢業。
2. 具護理師(或護士)證照或應屆護理科系畢業生。
3. 其他:具臨床工作經驗或各項專業證照者尤佳。
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進用:
1. 犯內亂、外患、不能安全駕駛、賭博罪或刑法妨害風化罪章、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貪污治罪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列之罪,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2.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受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之裁定,或受行政裁罰確定。
3. 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4.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二十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
5.違反國籍法規定。
6.迴避進用規定:
(1)進用單位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單位進用。
(2)進用單位各級主管長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主管單位進用。
(3)有權核定(核轉)進用之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核定進用單位進用。
求才期間 即日起
應徵方式: 意者請檢附履歷表、身分證正影本、畢業證書正影本、護士或護理師證照正影本、工作經歷證明影本、良民證、體檢報告表(含B肝及胸部X光、水痘、麻疹、德國麻疹)及相關證照影本等資料,逕寄花蓮縣新城鄉嘉里路163號,國軍花蓮總醫院行政室林貴珠小姐收(須註明應徵職務及聯絡電話),證件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考試內容
一、筆試:題目:50題、每題2分,總分100分;出題範圍:參考考試院護理師檢覈考試題,以內外科護理為主。
二、面試:總分100分
錄取標準 筆試及面試成績均高於75分
考試時間 於接獲履歷後另行通知(請手機保持暢通)
考試地點 國軍花蓮總醫院二樓會議室
工作地點 花蓮
上班時間 另行通知
開刀房護理人員數名(聘二職缺),儲備數名
國軍花蓮總醫院
|醫院花蓮縣新城鄉|月薪 43,500~55,200元月薪 43,500~55,200元|經驗不拘|專科、大學、碩士、博士展開收合工作內容 臨床護理照護暨相關行政工作
工作待遇及福利
一、 薪資:正式進用月薪約43,500~55,200元(不含夜班費、獎金)。
二、 夜班費(含固定班別):小夜500元/日(包班700元/日)、大夜700元/日(包班900元/日)。
三、 醫勤獎助金:依醫院營運績效每月核發獎金。
四、 年終獎金:1.5個月薪資。
五、 通過試用期後有簽約獎金5,000元。
六、 休假:每週至少二日休假;婚、喪、產、病假及特別休假皆依照勞基法之休、請假規定實施。
七、 休假補助費:依勞基法給予特別休假,每施休1日給予休假補助費1,600元/日,最高可申請16,000元。
八、 勞、健保費及勞退金(6%)。
九、 工作期間在本院就醫時以員工身份優惠。
十、 員工免費年度健檢。
十一、 每年補助公會常年會費1000元。
十二、 提供外縣市人員舒適安全的員工宿舍。
十三、 健身房、網球場、羽球場及籃球場。
十四、 其他:護師服/鞋一套、生日禮卷及尾牙聚餐。
十五、 員工房/信貸合庫優惠貸款專案。
十六、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保障同仁權益。
應徵條件
1. 政府立案之護理專科(含)以上學校畢業。
2. 具護理師(或護士)證照或應屆護理科系畢業生。
3. 其他:具臨床工作經驗或各項專業證照者尤佳。
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進用:
1. 犯內亂、外患、不能安全駕駛、賭博罪或刑法妨害風化罪章、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貪污治罪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列之罪,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2.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受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之裁定,或受行政裁罰確定。
3. 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4.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二十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
5. 違反國籍法規定。
6. 迴避進用規定:
(1)進用單位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單位進用。
(2)進用單位各級主管長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主管單位進用。
(3)有權核定(核轉)進用之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核定進用單位進用。
求才期間 即日起
應徵方式: 意者請檢附履歷表、身分證正影本、畢業證書正影本、護士或護理師證照正影本、工作經歷證明影本、良民證、體檢報告表(含B肝及胸部X光、水痘、麻疹、德國麻疹)及相關證照影本等資料,逕寄花蓮縣新城鄉嘉里路163號,國軍花蓮總醫院行政室林貴珠小姐收(須註明應徵職務及聯絡電話),證件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考試內容
一、筆試:題目:50題、每題2分,總分100分;出題範圍:參考考試院護理師檢覈考試題,以內外科護理為主。
二、面試:總分100分
錄取標準 筆試及面試成績均高於75分(請手機保持暢通)
考試時間 於接獲履歷後另行通知
考試地點 國軍花蓮總醫院二樓會議室
工作地點 花蓮
上班時間 另行通知
麻醉專科護理師數名(聘四職缺),儲備數名
國軍花蓮總醫院
|醫院花蓮縣新城鄉|月薪 52,760~65,400元月薪 52,760~65,400元|經驗不拘|專科、大學、碩士、博士展開收合工作內容 臨床護理照護暨相關行政工作
工作待遇及福利
一、 薪資:正職麻醉專科護理師月薪約52,760~65,400元(不含獎金、夜班費)。
二、 夜班費(含固定班別):小夜500元/日(包班700元/日)、大夜700元/日(包班900元/日)。
三、 醫勤獎助金:依醫院營運績效每月核發獎金。
四、 年終獎金:1.5個月薪資。
五、 通過試用期後有簽約獎金5,000元。
六、 休假:每週至少二日休假;婚、喪、產、病假及特別休假皆依照勞基法之休、請假規定實施。
七、 休假補助費:依勞基法給予特別休假,每施休1日給予休假補助費1,600元/日,最高可申請16,000元。
八、 勞、健保費及勞退金(6%)。
九、 工作期間在本院就醫時以員工身份優惠。
十、 員工免費年度健檢。
十一、 每年補助公會常年會費1000元。
十二、 提供外縣市人員舒適安全的員工宿舍。
十三、 健身房、網球場、羽球場及籃球場。
十四、 其他:護師服/鞋一套、生日禮卷及尾牙聚餐。
十五、 員工房/信貸合庫優惠貸款專案。
十六、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保障同仁權益。
應徵條件
1. 政府立案之護理專科(含)以上學校畢業。
2. 具護理師(或護士)證照及麻醉專科訓練證書。
3. 其他:具麻醉臨床工作經驗或各項專業證照者尤佳。
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進用:
1. 犯內亂、外患、不能安全駕駛、賭博罪或刑法妨害風化罪章、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貪污治罪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列之罪,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2.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受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之裁定,或受行政裁罰確定。
3. 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4.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二十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
5. 違反國籍法規定。
6. 迴避進用規定:
(1)進用單位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單位進用。
(2)進用單位各級主管長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主管單位進用。
(3)有權核定(核轉)進用之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核定進用單位進用。
求才期間 即日起
應徵方式: 意者請檢附履歷表、身分證正影本、畢業證書正影本、護士或護理師證照正影本、工作經歷證明影本、良民證、體檢報告表(含B肝及胸部X光、水痘、麻疹、德國麻疹)及相關證照影本等資料,逕寄花蓮縣新城鄉嘉里路163號,國軍花蓮總醫院行政室林貴珠小姐收(須註明應徵職務及聯絡電話),證件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考試內容
一、筆試:題目:50題、每題2分,總分100分;出題範圍:參考考試院護理師檢覈考試題,以內外科護理為主。
二、面試:總分100分
錄取標準 筆試及面試成績均高於75分(請手機保持暢通)
考試時間 於接獲履歷後另行通知
考試地點 國軍花蓮總醫院二樓會議室
工作地點 花蓮
上班時間 另行通知
急診室護理人員數名(聘二職缺),儲備數名
國軍花蓮總醫院
|醫院花蓮縣新城鄉|月薪 43,500~55,200元月薪 43,500~55,200元|經驗不拘|專科、大學、碩士、博士展開收合工作內容 臨床護理照護暨相關行政工作
工作待遇及福利
一、 薪資:正式進用月薪約43,500~55,200元(不含夜班費、獎金)。
二、 夜班費(含固定班別):小夜500元/日(包班700元/日)、大夜700元/日(包班900元/日)。
三、 醫勤獎助金:依醫院營運績效每月核發獎金。
四、 年終獎金:1.5個月薪資。
五、 通過試用期後有簽約獎金5,000元。
六、 休假:每週至少二日休假;婚、喪、產、病假及特別休假皆依照勞基法之休、請假規定實施。
七、 休假補助費:依勞基法給予特別休假,每施休1日給予休假補助費1,600元/日,最高可申請16,000元。
八、 勞、健保費及勞退金(6%)。
九、 工作期間在本院就醫時以員工身份優惠。
十、 員工免費年度健檢。
十一、 每年補助公會常年會費1000元。
十二、 提供外縣市人員舒適安全的員工宿舍。
十三、 健身房、網球場、羽球場及籃球場。
十四、 其他: 護師服/鞋一套、生日禮卷及尾牙聚餐。
十五、 員工房/信貸合庫優惠貸款專案。
十六、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保障同仁權益。
應徵條件
1. 政府立案之護理專科(含)以上學校畢業。
2. 具護理師(或護士)證照或應屆護理科系畢業生。
3. 其他:具臨床工作經驗或各項專業證照者尤佳。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進用:
1. 犯內亂、外患、不能安全駕駛、賭博罪或刑法妨害風化罪章、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貪污治罪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列之罪,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2.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受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之裁定,或受行政裁罰確定。
3. 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4.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二十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
5.違反國籍法規定。
6. 迴避進用規定:
(1)進用單位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單位進用。
(2)進用單位各級主管長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主管單位進用。
(3)有權核定(核轉)進用之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核定進用單位進用。
求才期間 即日起
應徵方式: 意者請檢附履歷表、身分證正影本、畢業證書正影本、護士或護理師證照正影本、工作經歷證明影本、良民證、體檢報告表(含B肝及胸部X光、水痘、麻疹、德國麻疹)及相關證照影本等資料,逕寄花蓮縣新城鄉嘉里路163號,國軍花蓮總醫院行政室林貴珠小姐收(須註明應徵職務及聯絡電話),證件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考試內容
一、筆試:題目:50題、每題2分,總分100分;出題範圍:參考考試院護理師檢覈考試題,以內外科護理為主。
二、面試:總分100分
錄取標準 筆試及面試成績均高於75分
考試時間 於接獲履歷後另行通知
考試地點 國軍花蓮總醫院二樓會議室
工作地點 花蓮
上班時間 另行通知
門診護理人員數名(雇二職缺),儲備數名
國軍花蓮總醫院
|醫院花蓮縣新城鄉|月薪 36,970~45,390元月薪 36,970~45,390元|經驗不拘|專科、大學、碩士、博士展開收合工作內容
1.臨床護理照護暨相關行政工作。
2.診間各項臨床業務,如檢查前後衛教說明、長者健檢、成人健檢追蹤、癌症篩檢轉介、協助臨床同意書填寫及衛教等。
3.衛教講座。
4.門診滿意度調查。
工作待遇及福利
一、 薪資:正職護理師月薪約36,970~45,390元(不含夜班費、獎金)。
二、 醫勤獎助金:依醫院營運績效每月核發獎金。
三、 年終獎金:1.5個月薪資。
四、 通過試用期後有簽約獎金3,000元。
五、 休假:每週至少二日休假;婚、喪、產、病假及特別休假皆依照勞基法之休、請假規定實施。
六、 休假補助費:依勞基法給予特別休假,每施休1日給予休假補助費1,600元/日,最高可申請16,000元。
七、 勞、健保費及勞退金(6%)。
八、 工作期間在本院就醫時以員工身份優惠。
九、 員工免費年度健檢。
十、 每年補助公會常年會費1000元。
十一、 提供外縣市人員舒適安全的員工宿舍。
十二、 健身房、網球場、羽球場及籃球場。
十三、 其他:護師服/鞋一套、生日禮卷及尾牙聚餐。
十四、 員工房/信貸合庫優惠貸款專案。
十五、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保障同仁權益。
應徵條件
1.政府立案之護理專科(含)以上學校畢業。
2.具護理師(或護士)證照。
3.其他:具臨床工作經驗或各項專業證照者尤佳。
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進用:
1. 犯內亂、外患、不能安全駕駛、賭博罪或刑法妨害風化罪章、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貪污治罪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列之罪,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2.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受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之裁定,或受行政裁罰確定。
3. 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4.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二十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
5.違反國籍法規定。
6. 迴避進用規定:
(1)進用單位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單位進用。
(2)進用單位各級主管長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主管單位進用。
(3)有權核定(核轉)進用之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核定進用單位進用。
求才期間 即日起
應徵方式: 意者請檢附履歷表、身分證影本、畢業證書影本、護士或護理師證照影本、工作經歷證明影本、良民證、體檢報告表(含B肝及胸部X光、水痘、麻疹、德國麻疹)及相關證照影本等資料,逕寄花蓮縣新城鄉嘉里路163號,國軍花蓮總醫院行政室林貴珠小姐收(須註明應徵職務及聯絡電話),證件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考試內容
一、筆試:題目:50題、每題2分,總分100分;出題範圍:參考考試院護理師檢覈考試題,以內外科護理為主。
二、面試:總分100分
錄取標準 筆試及面試成績均高於75分
考試時間 於接獲履歷後另行通知(請手機保持暢通)
考試地點 國軍花蓮總醫院二樓會議室
工作地點 花蓮
上班時間 另行通知
血液透析室護理人員數名(聘一職缺),儲備數名
國軍花蓮總醫院
|醫院花蓮縣新城鄉|月薪 41,640~50,070元月薪 41,640~50,070元|經驗不拘|專科、大學、碩士、博士展開收合工作內容 臨床透析護理照護暨相關行政工作
工作待遇及福利
一、 薪資:正職護理師月薪約41,640~50,070元。
二、 夜班費(含固定班別):小夜500元/日(包班700元/日)。
三、 醫勤獎助金:依醫院營運績效每月核發獎金。
四、 年終獎金:1.5個月薪資。
五、 通過試用期後有簽約獎金5,000元。
六、 休假:每週至少二日休假;婚、喪、產、病假及特別休假皆依照勞基法之休、請假規定實施。
七、 休假補助費:依勞基法給予特別休假,每施休1日給予休假補助費1,600元/日,最高可申請16,000元。
八、 勞、健保費及勞退金(6%)。
九、 工作期間在本院就醫時以員工身份優惠。
十、 員工免費年度健檢。
十一、 每年補助公會常年會費1000元。
十二、 提供外縣市人員舒適安全的員工宿舍。
十三、 健身房、網球場、羽球場及籃球場。
十四、 其他:護師服/鞋一套、生日禮卷及尾牙聚餐。
十五、 員工房/信貸合庫優惠貸款專案。
十六、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保障同仁權益。
應徵條件
1. 政府立案之護理專科(含)以上學校畢業。
2. 具護理師(或護士)證照。
3. 其他:具臨床工作經驗或透析等專業證照者尤佳。
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進用:
1. 犯內亂、外患、不能安全駕駛、賭博罪或刑法妨害風化罪章、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貪污治罪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列之罪,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2.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受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之裁定,或受行政裁罰確定。
3. 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4.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二十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
5. 違反國籍法規定。
6. 迴避進用規定:
(1)進用單位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單位進用。
(2)進用單位各級主管長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主管單位進用。
(3)有權核定(核轉)進用之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核定進用單位進用。
求才期間 即日起
應徵方式: 意者請檢附履歷表、身分證正影本、畢業證書正影本、護士或護理師證照正影本、工作經歷證明影本、良民證、體檢報告表(含B肝及胸部X光、水痘、麻疹、德國麻疹)及相關證照影本等資料,逕寄花蓮縣新城鄉嘉里路163號,國軍花蓮總醫院行政室林貴珠小姐收(須註明應徵職務及聯絡電話),證件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考試內容
一、筆試:題目:50題、每題2分,總分100分;出題範圍:參考考試院護理師檢覈考試題,以內外科護理為主。
二、面試:總分100分
錄取標準 筆試及面試成績均高於75分(請手機保持暢通)
考試時間 於接獲履歷後另行通知
考試地點 國軍花蓮總醫院二樓會議室
工作地點 花蓮
上班時間 另行通知
加護病房護理人員數名(聘二職缺),儲備數名
國軍花蓮總醫院
|醫院花蓮縣新城鄉|月薪 43,500~55,200元月薪 43,500~55,200元|經驗不拘|專科、大學、碩士、博士展開收合工作內容 臨床護理照護暨相關行政工作
工作待遇及福利
一、 薪資:正式進用月薪約43,500~55,200元(不含夜班費、獎金)。
二、 夜班費(含固定班別):小夜500元/日(包班700元/日)、大夜700元/日(包班900元/日)。
三、 醫勤獎助金:依醫院營運績效每月核發獎金。
四、 年終獎金:1.5個月薪資。
五、 通過試用期後有簽約獎金5,000元。
六、 休假:每週至少二日休假;婚、喪、產、病假及特別休假皆依照勞基法之休、請假規定實施。
七、 休假補助費:依勞基法給予特別休假,每施休1日給予休假補助費1,600元/日,最高可申請16,000元。
八、 勞、健保費及勞退金(6%)。
九、 工作期間在本院就醫時以員工身份優惠。
十、 員工免費年度健檢。
十一、 每年補助公會常年會費1000元。
十二、 提供外縣市人員舒適安全的員工宿舍。
十三、 健身房、網球場、羽球場及籃球場。
十四、 其他: 護師服/鞋一套、生日禮卷及尾牙聚餐。
十五、 員工房/信貸合庫優惠貸款專案。
十六、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保障同仁權益。
應徵條件
1. 政府立案之護理專科(含)以上學校畢業。
2. 具護理師(或護士)證照或應屆護理科系畢業生。
3. 其他:具臨床工作經驗或各項專業證照者尤佳。
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進用:
1. 犯內亂、外患、不能安全駕駛、賭博罪或刑法妨害風化罪章、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貪污治罪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列之罪,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2.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受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之裁定,或受行政裁罰確定。
3. 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4.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二十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
5. 違反國籍法規定。
6. 迴避進用規定:
(1) 進用單位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單位進用。
(2) 進用單位各級主管長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主管單位進用。
(3) 有權核定(核轉)進用之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核定進用單位進用。
求才期間 即日起
應徵方式: 意者請檢附履歷表、身分證正影本、畢業證書正影本、護士或護理師證照正影本、工作經歷證明影本、良民證、體檢報告表(含B肝及胸部X光、水痘、麻疹、德國麻疹)及相關證照影本等資料,逕寄花蓮縣新城鄉嘉里路163號,國軍花蓮總醫院行政室林貴珠小姐收(須註明應徵職務及聯絡電話),證件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考試內容
一、筆試:題目:50題、每題2分,總分100分;出題範圍:參考考試院護理師檢覈考試題,以內外科護理為主。
二、面試:總分100分
錄取標準 筆試及面試成績均高於75分
考試時間 於接獲履歷後另行通知(請手機保持暢通)
考試地點 國軍花蓮總醫院二樓會議室
工作地點 花蓮
上班時間 另行通知
內外科病房護理人員數名(聘一職缺),儲備數名
國軍花蓮總醫院
|醫院花蓮縣新城鄉|月薪 41,640~51,930元月薪 41,640~51,930元|經驗不拘|專科、大學、碩士、博士展開收合工作內容 臨床護理照護暨相關行政工作
工作待遇及福利
一、 薪資:正職護理師月薪約41,640~51,930元(不含夜班費、獎金)。
二、 夜班費(含固定班別):小夜500元/日(包班700元/日)、大夜700元/日(包班900元/日)。
三、 醫勤獎助金:依醫院營運績效每月核發獎金。
四、 年終獎金:1.5個月薪資。
五、 通過試用期後有簽約獎金5,000元。
六、 休假:每週至少二日休假;婚、喪、產、病假及特別休假皆依照勞基法之休、請假規定實施。
七、 休假補助費:依勞基法給予特別休假,每施休1日給予休假補助費1,600元/日,最高可申請16,000元。
八、 勞、健保費及勞退金(6%)。
九、 工作期間在本院就醫時以員工身份優惠。
十、 員工免費年度健檢。
十一、 每年補助公會常年會費1000元。
十二、 提供外縣市人員舒適安全的員工宿舍。
十三、 健身房、網球場、羽球場及籃球場。
十四、 其他:護師服/鞋一套、生日禮卷及尾牙聚餐。
十五、 員工房/信貸合庫優惠貸款專案。
十六、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保障同仁權益。
應徵條件
1. 政府立案之護理專科(含)以上學校畢業。
2. 具護理師(或護士)證照或應屆護理科系畢業生。
3. 其他:具臨床工作經驗或各項專業證照者尤佳。
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進用:
1. 犯內亂、外患、不能安全駕駛、賭博罪或刑法妨害風化罪章、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貪污治罪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列之罪,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2.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受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之裁定,或受行政裁罰確定。
3. 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4.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二十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
5. 違反國籍法規定。
6. 迴避進用規定:
(1) 進用單位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單位進用。
(2) 進用單位各級主管長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主管單位進用。
(3) 有權核定(核轉)進用之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核定進用單位進用。
求才期間 即日起
應徵方式: 意者請檢附履歷表、身分證正影本、畢業證書正影本、護士或護理師證照正影本、工作經歷證明影本、良民證、體檢報告表(含B肝及胸部X光、水痘、麻疹、德國麻疹)及相關證照影本等資料,逕寄花蓮縣新城鄉嘉里路163號,國軍花蓮總醫院行政室林貴珠小姐收(須註明應徵職務及聯絡電話),證件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考試內容
一、筆試:題目:50題、每題2分,總分100分;出題範圍:參考考試院護理師檢覈考試題,以內外科護理為主。
二、面試:總分100分
錄取標準 筆試及面試成績均高於75分
考試時間 於接獲履歷後另行通知 (請手機保持暢通)
考試地點 國軍花蓮總醫院二樓會議室
工作地點 花蓮
上班時間 另行通知
一般護理之家護理人員數名(聘一職缺),儲備數名
國軍花蓮總醫院
|醫院花蓮縣新城鄉|月薪 41,640~50,070元月薪 41,640~50,070元|經驗不拘|專科、大學、碩士、博士展開收合工作內容:臨床護理照護暨相關行政工作
工作待遇及福利
一、 薪資:正職護理師月薪約41,640~50,070元。
二、 夜班費(含固定班別):小夜500元/日(包班700元/日)、大夜700元/日(包班900元/日)。
三、 醫勤獎助金:依醫院營運績效每月核發獎金。
四、 年終獎金:1.5個月薪資。
五、 通過試用期後有簽約獎金3,000元。
六、 休假:每週至少二日休假;婚、喪、產、病假及特別休假皆依照勞基法之休、請假規定實施。
七、 休假補助費:依勞基法給予特別休假,每施休1日給予休假補助費1,600元/日,最高可申請16,000元。
八、 勞、健保費及勞退金(6%)。
九、 工作期間在本院就醫時以員工身份優惠。
十、 員工免費年度健檢。
十一、 每年補助公會常年會費1000元。
十二、 提供外縣市人員舒適安全的員工宿舍。
十三、 健身房、網球場、羽球場及籃球場。
十四、 其他:生日禮卷、三節禮品及尾牙聚餐。
十五、 員工房/信貸合庫優惠貸款專案。
十六、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保障同仁權益。
應徵條件
1. 政府立案之護理專科(含)以上學校畢業。
2. 具護理師(或護士)證照或應屆護理科系畢業生。
3. 需具有「長照服務人員證明」與長照level-1研習證明書。
4. 其他:具住宿式機構工作經驗、內外科臨床工作經驗或各項專業證照者尤佳。
5. 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進用:
(1) 犯內亂、外患、不能安全駕駛、賭博罪或刑法妨害風化罪章、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貪污治罪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列之罪,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2)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受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之裁定,或受行政裁罰確定。
(3) 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4)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二十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
(5) 違反國籍法規定。
6.迴避進用規定:
(1)進用單位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單位進用。
(2)進用單位各級主管長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主管單位進用。
(3)有權核定(核轉)進用之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核定進用單位進用。
求才期間:即日起
應徵方式:意者請檢附履歷表、身分證正影本、畢業證書正影本、護士或護理師證書正影本、工作經歷證明影本、良民證、體檢報告表(含B肝及胸部X光、水痘、麻疹、德國麻疹)及相關證照影本等資料,逕寄花蓮縣新城鄉嘉里路163號,國軍花蓮總醫院行政室林貴珠小姐收(須註明應徵職務及聯絡電話),證件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考試內容
一、筆試:題目:50題、每題2分,總分100分;出題範圍:參考考試院護理師檢覈考試題,以內外科護理為主。
二、面試:總分100分
錄取標準 筆試及面試成績均高於75分
考試時間 於接獲履歷後另行通知(請手機保持暢通)
考試地點 國軍花蓮總醫院二樓會議室
工作地點 花蓮
上班時間 另行通知
護理佐理員數名、儲備數員
國軍花蓮總醫院
|醫院花蓮縣新城鄉|月薪 32,790元月薪 32,790元|經驗不拘|專科、大學、碩士、博士展開收合工作內容
協助執行臨床病人基本照護、負責病人檢查及檢體之運送、協助衛材裝備整理、器材之清潔及協助護理師執行量血壓、測血糖及換藥等輔助性工作,需配合臨床任務需求輪值晚夜班
1. 薪資:33,780元/月。
2. 醫勤獎助金:依醫院營運績效每月核發獎金。
3. 年終獎金:1.5個月薪資。
4. 休假:每週至少二日休假;婚、喪、產、病假及特別休假皆依照勞基法之休、請假規定實施。
5. 勞、健保費及勞退金(6%)。
6. 工作期間在本院就醫時以員工身份優惠。
7. 員工免費年度健檢。
8. 健身房、網球場、羽球場及籃球場。
9. 其他:生日禮卷、三節禮品及尾牙聚餐。
10. 員工房/信貸合庫優惠貸款專案。
11.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保障同仁權益。
應徵條件
1. 國民小學(含)以上學校畢業。
2. 照顧服務員訓練結訓(須檢附證明)或護理專科學校畢業,具單一級證照者尤佳。
3. 其他:未具雙重國籍者。
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進用:
1. 犯內亂、外患、不能安全駕駛、賭博罪或刑法妨害風化罪章、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貪污治罪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列之罪,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2.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受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之裁定,或受行政裁罰確定。
3. 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4.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二十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
5. 違反國籍法規定。
迴避進用規定:
(一)進用單位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單位進用。
(二)進用單位各級主管長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主管單位進用。
(一)有權核定(核轉)進用之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核定進用單位進用。
求才期間 即日起
甄試種類 面試:體能、臨場實作、反應及應對能力
錄取標準 面試成績高於75分(總分100分)
考試時間 於接獲履歷後另行通知(請手機保持暢通)
考試地點 國軍花蓮總醫院二樓第二會議室及實作測試
工作地點 花蓮
上班時間 另行通知
呼吸照護病房護理人員數名,儲備數名
國軍花蓮總醫院
|醫院花蓮縣新城鄉|月薪 40,410~48,580元月薪 40,410~48,580元|經驗不拘|專科、大學、碩士、博士展開收合工作內容
臨床護理照護暨相關行政工作
一、 薪資:正職護理師月薪約40,410~48,580元(不含夜班費、獎金)。
二、 夜班費(含固定班別):小夜500元/日(包班700元/日)、大夜700元/日(包班900元/日)。
三、 醫勤獎助金:依醫院營運績效每月核發獎金。
四、 年終獎金:1.5個月薪資。
五、 通過試用期後有簽約獎金3000元。
六、 休假:每週至少二日休假;婚、喪、產、病假及特別休假皆依照勞基法之休、請假規定實施。
七、 休假補助費:依勞基法給予特別休假,每施休1日給予休假補助費1600元/日,最高可申請16,000元。
八、 勞、健保費及勞退金(6%)。
九、 工作期間在本院就醫時以員工身份優惠。
十、 員工免費年度健檢。
十一、 每年補助公會常年會費1000元。
十二、 提供外縣市人員舒適安全的員工宿舍。
十三、 健身房、網球場、羽球場及籃球場。
十四、 其他:生日禮卷、三節禮品及尾牙聚餐。
十五、 員工房/信貸合庫優惠貸款專案。
十六、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保障同仁權益。
應徵條件
1. 政府立案之護理專科(含)以上學校畢業。
2. 具護理師(或護士)證照或應屆護理科系畢業生。
3. 其他:具臨床工作經驗或各項專業證照者尤佳。
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進用:
1.犯內亂、外患、不能安全駕駛、賭博罪或刑法妨害風化罪章、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貪污治罪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列之罪,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2.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受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之裁定,或受行政裁罰確定。
3.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4.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二十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
5.違反國籍法規定。
迴避進用規定:
(一)進用單位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單位進用。
(二)進用單位各級主管長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主管單位進用。
(一)有權核定(核轉)進用之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核定進用單位進用。
求才期間 即日起
考試內容 一、筆試:題目:50題、每題2分,總分100分;出題範圍:參考考試院護理師檢覈考試題,以內外科護理為主。
二、面試:總分100分
錄取標準 筆試及面試成績均高於75分
考試時間 於接獲履歷後另行通知(請手機保持暢通)
考試地點 國軍花蓮總醫院二樓會議室
工作地點 花蓮
上班時間 另行通知
聘四等婦產科專科護理師1~2員
國軍花蓮總醫院
|醫院花蓮縣新城鄉|月薪 51,200元 以上月薪 51,200元 以上|經驗不拘|專科、大學、碩士、博士展開收合工作內容
1. 婦產科臨床業務
2. 負責婦產科相關事務
3. 協助產房,產後婦產科相關工作
備註:並未來依照科部內發展業務需求有所調整
工作待遇薪資福利
一、具專科護理師證書薪資為 51,200元起,不含獎金及值班費及休假獎金
二、享福利金於三節發放(隨醫院業績浮動) 年終獎金
三、享休假補助費。
四、享勞、健保費及勞退金(6%)。
五、工作期間在本院就醫時以員工身份優惠。
工作地點:國軍花蓮總醫院及分院
求才期間:即日起至
收件截止 至有適合人選為止
考試時間 另行電話通知
考試地點 國軍花蓮總醫院行政大樓2樓第2會議室
考試內容 面試:總分100分,75分合格
求才條件
資格條件:
1、一般條件:
(1)年齡不拘。
(2)未違反國籍法規定者。
(3) 國內外護理專科以上畢,大學尤佳
2、 優先錄取條件:專科護理師證書。
進用限制:
1. 犯內亂、外患、不能安全駕駛、賭博罪或刑法妨害風化罪章、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貪污治罪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列之罪,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曾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有罪判決確定者。
2.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受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之裁定,或受行政裁罰確定。
3. 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4.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二十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
5.違反國籍法規定者。
迴避進用規定:
(一)進用單位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單位進用。
(二)進用單位各級主管長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主管單位進用。
(一)有權核定(核轉)進用之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核定進用單位進用。
應繳證件:(以下均為影本,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俾利審查)
一、 個人履歷表。
二、 最高學歷證件(畢業證書)。
三、 良民證 。
四、 專科護理師證書。
五、 工作經歷證明。
六、 體檢表:6個月內一般勞工體檢表含:(白血球計數W.B.C、白血球計數W.B.C、血色素 Hb、總膽固醇T-CHOL、三酸甘油脂TG、飯前血糖檢查AC、肌酸酐Creatinine、丙酮轉氨基脢SGPT、高密度脂蛋白HDL-C、梅毒試驗VDRL、B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B型肝炎表面抗體Anti-HBs、德國痲疹IgG抗體Rb-IgG、水痘帶狀皰疹病毒VZVIgG、麻疹IgG、尿蛋白質Pro、尿潛血 OB、胸部X光)。
注意事項:
意者請將上述資料逕寄花蓮縣新城鄉嘉里村嘉里路163號, 國軍花蓮總醫院行政室林貴珠收(請註明應徵職務及聯絡電話),證件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以本院文卷室收迄章為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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