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缺描述
1、服務對象之開案、評估、訪視、派案居服員,照顧服務員工作分配及調度 2、居家服務和喘息服務接案、人力調派、排案管理。 3、個案定期家庭訪視、電話訪談及個案資料登錄,不定期抽查服務品質 4、核對服務報表、計算服務薪資及收費。 5、民眾有關居家服務之業務諮詢 6、受理居家服務申訴案件處理與追蹤 7、居家服務個案派案、媒合並簽訂服務契約書 8、規劃辦理教育訓練(照顧服務員培訓/職前/在職訓練) 9、定期召開個別督導、團體督導及個案研討會議 10、行政事務執行(公文,公部門及長照單位相關事務,核.等) 11、配合政府政策辦理評鑑及機構目標管理 12、其他業務相關辦理及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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