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缺描述
應徵資格: 1.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 2.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第一項規定,於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曾修習社會工作(福利)實習或實地工作學分,並修畢相關課程學分,領有畢業證書與修課證明文件者。 工作內容: 1.個案資料管理 2.個案開、結案作業、評估服務個案需求及擬定處遇計畫。 3.個案家訪、電訪、個案入/出案評估、結案追蹤、轉銜服務。 4.個案輔導、團體帶領及社區資源整合連結服務。 5.積極拜訪社區組織,福利服務資源之發掘、組織、運用及服務網之建構、運作 。 6.尋覓連結適合接受服務之個案,與家屬工作。 7.撰寫方案計劃與執行成果報告、相關方案之行政工作,與核銷文件準備。 8.提供民眾(長照)諮詢並積極宣導長照服務。
收合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