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缺描述
一、職缺及錄取名額:專任行政專員1名(會計)。(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二、 (一)工作內容: 1. 定期收集、校對憑證,製作並審核財務管理報表。 2. 規劃並執行稅務登錄申報,確保財務資料的準確與合規。 3. 處理跨部門專案協作,執行主管交辦任務及給予即時回報。 4. 處理公文遞送,維護文書檔案的管理及定期歸檔。 5. 協助事件追蹤與成果彙整,確保運作流程順暢高效。 6. 熟練操作Office軟體(含Word、Excel及PowerPoint),進行數據處理與專案簡報設計。 電腦專長:熟悉Office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及中文輸入法 (二)待遇:依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工作人員薪點表支薪,月薪新台幣32,300元(調薪3%後約新台幣33,269元),試用期間3個月。 (三)工作地點:桃園市桃園區 (四)工作時間:08:30-17:30,周休二日(遇特殊狀況須利用假日及下班時間,可排補休或申請加班費) 三、甄選條件:中華民國國民,並具有下列資格者。 (一)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大學以上畢業且持有證明文件者。 (具有會計相關背景者佳) (二)男女不拘。 (三)品行端正、思想純正、具服務熱忱且無不良嗜好。 (四)需具備汽車或機車駕駛執照。 (五) 應試人員應比照公務人員切結確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九款。 四、報名時間及方式: 報名方式(檢附): 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甄選報名表。 (一)身分證、最高學歷證件、經歷證件或其他專業證照等影本各一份。 (二)最近半年內2張脫帽半身彩色照片(背面註明姓名、身分證字號)。 (三)應含「自傳」「書面資料」。 **備齊以上文件後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桃園市桃園區國際路二段598-1號2樓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桃園分會,資格符合者另行通知應試,相關報名表件恕不退回。** 五、口試及公布取時間:報名文件經初審合格者,將以電話通知參加甄試,未約試者不另行通知。 六、甄選項目: (一)自傳(50%)規格-1000字以上、電腦打字、標楷體14號字、以A4纸式列印。 備註:自傳請於通訊報名時一併繳交 (二)口試:就應試人儀表、言辭、才識、應變能力等綜合考評。(口試不及格者,不予錄取)(佔總分50%) 七、甄選時間:通過初審者將另行通知面試時間。未通過者不再通知。 八、甄選地點:桃園市桃園區國際路二段598-1號2樓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桃園分會 九、正取人員報到、到職時間:另行電話通知。 聯絡人:林主任 電話:(03)286-06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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