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缺描述
一、負責協調督導社區各項服務工作之推展。 二、管理及督導物管、清潔及保全工作人員執行各項工作。 三、社區公共設施之管理及涉外事務之協調、處理與聯繫。 四、住戶反映問題之協調與處理及辦理住戶之聯繫,策劃,敦親睦鄰等活動。 五、住戶異動登記、呈報、填發住戶遷出遷入證名單(詳列各項費用收繳情形,門禁卡,遙控器 發給或收回之電腦資料登錄)。 六、管委會之例會及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召開準備、記錄與執行,並提出相關工作及業務報告。 七、社區住戶管理費之催繳及未繳管理費之住戶協調工作。 八、社區各項公共設施之管理,公眾事務之公告及通知。 九、督導追蹤與本社區有關之各項合約履行情形及進度,並向管委會報告。 十、管委會交辦之採購及工程案件之簽擬、執行及驗收。 十一、相關財務報表之督導、監督及呈報。 十二、住戶基本資料之建檔、維護及保管。 十三、各項公設財產、表報及財務資料的管理建檔與維護。 十四、執行管委會交辦的工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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